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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买进一幅字画,再委托同一家拍卖行以27倍的价钱卖给自己.一年之后,这幅画就以220万元的天价出现在了另外一个拍卖会上.北京传是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与宁波金昌隆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冲一道,上演了这起“自买自卖”的炒价交易.
今年8月14日,北京东城法院审理了这起画主起诉拍卖公司涉嫌恶意串通买家私卖拍品的案件.原告朱绍良,乾隆字画《岁寒三益》的原主人,去年5月,他在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之后,将这幅画委托给了北京传是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了能在传是拍卖会上吸引人竞买,朱先生按照行规定下5万元的低价,预展期间的价格定在4万至6万元间,另外双方约定好保留底价是5万元.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幅画在预展会上就被拍卖公司偷偷以4.5万元的低价卖了出去.
庭审过程还原了整个事件的始末:在6月25日的拍卖会前,传是公司以4.5万元的价格,将《岁寒三益》卖给了陈冲,蒙在鼓里的朱绍良以未达到保留价为由不同意这笔交易,但他不知道这时候传是公司已经将他的画卖了.陈冲在拿到这幅画后,当天就与传是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并在拍卖会上高价竞拍,将此画价格哄抬至122万元拍得此画,演出了一场自买自卖.在法庭上,法官问传是公司的代理人,“委托方上市拍卖,委托方买回来,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传是公司代理人的回答多少可以让人们一窥拍卖界的黑幕:“这种做法还是挺普遍的(在拍卖界).”
尽管朱绍良拒绝收钱,并要求传是公司追回画作,但传是公司以他已经同意交易为由拒绝.到了今年5月,陈冲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将画作委托给了嘉德拍卖公司,那个时候,它已经被标了220万的高价出售.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朱绍良这才发现其中的猫腻,一怒之下告上了法庭.
垄断市场、破坏供求、暗地操纵价格等拍卖行当里的“黑幕”虽然时有所闻,但是真正闹到法庭上的并不多见,难怪此次事件会吸引人们的注意.实际上,像自买自卖这样炒高拍品价格的手段,只是拍卖界里比较低级的操作手法.一些拍卖公司为了达成交易获取佣金,就会迁就买卖双方的暗箱操作要求而虚增成交价.
具体做法是:委托方、买受方、拍卖公司三方事先约定“真实”成交价和“真实”佣金,比如约定拍品的落槌价为500万元,再加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为550万元.而在拍场,拍卖师会再虚叫到1000万元落槌,加上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变成1100万元.但是这个价钱是给别人看的,不会按这个价钱进行结算.但是到了这件拍品进入下一次流通时,那个虚假的“成交价”就可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了.
在一些拍卖现场,买受人与委托人虽然以各不相同的面目出现,其实是同一批人.他们策划于密室,表演于拍场,其主要目的不外乎为拍品“定价”或者希望“钓”到更大的买家.那些在拍卖场上喜欢跟风的买家,就极易成为委托方托价“钓鱼”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