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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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但当前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认证标准模糊、引进专教师制度不完善、激励机制缺失、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滞后等问题.据此,应建立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完善“双师型”教师聘用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激励力度,以满足旅游专业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制度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对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培养适应旅游行业需要的专业人才是旅游教育的内在要求.旅游行业是一个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行业,学界普遍认为,除了博士学位教育以外,高职高专、本科乃至硕士层面的旅游教育都应重视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培养[1].旅游教育的这一特殊性,要求专业教师不但要具备扎实的旅游基础理论知识,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然而,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旅游院校的多数教师是从其他专业“半路出家”,接近四分之三的教师无行业实践经验[2],“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成为制约旅游人才培养质量的瓶颈.因此,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专业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是提升旅游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目前,学术界对于如何建设高职院校旅游专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对策,包括从企事业单位引进、聘用教师、选派教师到企事业锻炼、学校进修和参加培训[3-6]等,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些研究结论只解决了从哪些方面入手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问题,而对保障这些措施有效实施的制度建设的研究,除个别学者论及到了资格认证制度[7]、培训制度[8]外,还鲜见系统的研究成果.基于此,本文拟在现有“对策型”研究的基础上,对如何从制度安排上保障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效的实现进行探讨,以期为高职院校建设一支稳定的、优秀的“双师型”旅游专业教师队伍提供参考.

二、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制度缺陷

1.“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不完善

自王义澄先生于1990年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以来[9],学界对“双师型”教师的认证标准可谓众说纷纭,有“双证说”、“双职称说”、“双素质说”、“双能说”、“双融合说”、“双来源说”和“特定说”等多种观点[10].而在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的“双师型”教师占绝对比例,他们虽为考证接受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但由于各种原因,取得证书后真正在行业中的并不多,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这与旅游专业对“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的要求存在距离,导致在教学中“从理论到理论”的现象依然严重,很难从根本上改善专业教学水平.因此,制定和完善针对旅游专业的“双师型”教师认证标准,尤为迫切和必要.

2.“双师型”教师引进制度不配套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指出:“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但这一意见在高职院校并未得到有效执行,综观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教师来源,出自企事业者并不多.究其原因,缺乏针对“双师型”教师引进的配套制度是重要因素.中国酒店业门户网站迈点网发布的《2010年中国酒店业薪酬报告》显示,中国星级酒店总经理、总监、前厅部经理、客房部经理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分别仅占37.89%、31.63%、28.22%、18.51%,这其中具备硕士学历者就更少了.但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制定专门的“双师型”教师引进制度,对应聘者的学历统一要求为“硕士及以上”,这无疑阻碍了多数学历低但行业经验丰富的酒店管理人员进入到旅游专业教师队伍.


3.教师聘任制度的缺失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教师队伍中,理论教师偏多,实践指导教师不足,难以满足旅游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为此,《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指出,高职院校应努力“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队伍”,教师“主要应从企业及社会上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请”.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学校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教师聘任制度,对教师的任职条件、教学水平没有任前考核,仅凭应聘者的行业名气大小来选择;对教师应该承担的教学任务和要求等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少教师一年作一两次讲座就算完成任务,甚至“挂名”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此外,以聘任理论课教师为主,忽视实训课教师聘任的现象亦十分突出.总之,对于旅游专业来说,由于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的缺失,还没有很好地通过教师的聘任,实现改善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目标.

4.教师行业实践激励机制的不足

在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中,选派教师到行业中实践是有效途径之一.旅游专业的应用性特征,决定了教师行业实践经验的积累,无论对于理论教学水平还是实践教学水平,都具有巨大的提升作用.相反,在旅游专业教学中,高学历可能代表较高的理论知识,但如果没有实践经验,教学中是很难做到案例信手拈来、技能娴熟的,其教学水平并不一定高.综观国内高职院校旅游专业的专家和优秀教师,几乎都有几年乃至十几年的行业从业经验.但在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中,十分重视教师学历的提升,对鼓励教师读硕、读博制定了详细的激励政策,给予相应的住房、科研经费补助,而对鼓励教师行业实践重视不够、激励不足,使得很多教师缺乏到行业中实践的动力,而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历提升上.

5.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滞后

高职乃至本科旅游专业教育的应用性特点,决定其不同于普通本专科专业教育,有着特殊的教师能力要求.目前,虽然很多高职院校认识到了“双师型”教师对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作用,但在职称评审时,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依然明显.在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看重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的数量与级别,而对教学水平的评价几乎就是流于形式,只要有项目、论文,鲜有因为教学质量差而未评上职称的.有些旅游专业教师行业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但在学术研究上投入的精力不多,发表的论文数量或级别不够,最终没能评上相应职称.试问在这样的职称评审制度下,又有多少教师愿意花时间去行业中实践锻炼、去钻研专业技能、去提高教学水平? 三、完善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的建议

1.完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应强调行业实践的真实经验与能力,而不能仅取决于教师是否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因为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不健全完善的今天,资格证书与实际能力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对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将行业工作时间要求与资格证书结合起来评定,如取得导游资格证的教师,必须从事实际导游工作一年以上方可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而对仅取得资格证书但无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不予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造出一支“双能”型的“双师”教师队伍,也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旅游专业的教学水平.

2.完善“双师型”教师聘用制度

高职教育需要什么样的教师?这取决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因而教师的教学应“接地气”,应有针对性、适用性.而要达到这一教学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仅有高学历是远远不够的,旅游专业尤为如此.因此,对高职乃至本科旅游专业教师的引进,应改变目前“唯学历是举”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先考虑应聘者的行业经历及从业经验,适当放宽学历限制,这应是旅游专业教师聘用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对教师的聘任,应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完善聘任与管理制度,确保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3.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制度

培养“双师型”教师,必须要建立面向不同产业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规定教师到培训基地进行定期培训的实践制度,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10].旅游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通过选派教师脱产、半脱产去企业挂职、顶岗锻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教师到校外实训基地或旅游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强化实践技能与实践经验为教学服务,已是高职院校的共识.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学校激励机制的缺乏,尤其在职称评审制度方面重科研、轻教学和实践的倾向严重,教师到行业实践的动力不足.为此,应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评审标准,制定独立的考核办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行业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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