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布局与专业设置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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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多年来,乘着高校扩招的东风,河南省高校也快速发展和扩张,很多本科院校都成立了音乐院(系),并增设了音乐学科的相关专业.该现象打破了以往由专业艺术院校和师范类院校培养音乐人才的单一格局,河南省培养音乐人才的新体系正在逐渐形成.

本文依据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公布的《河南省普通高校名单》中的本科院校(包括民办学校)作为分析对象,对河南省综合性大学音乐院系、师范院校音乐院系、综合性学院音乐院系和其他院校音乐院系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整理、归类和分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省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相关高等艺术院校名单和2014年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名单,结合2013年河南省各市区人口数量,进行了统计学分析和研究.通过这些数据,使我们对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布局与专业设置的现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布局现状

1、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总体数量及人口院系比

截止到2013年9月,河南省本科院校设立音乐院系的总数已增至26所,每个市区平均有1,4所高校在开办音乐专业.音乐院系最多的地区设置了5所;5个市区没有设置音乐院系.

笔者创设了一个比值――人口院系比.即人口总量与院系问的比例关系.比值越大,说明该地区的音乐院系数量相对较少;比值越小,说明其人均音乐院系数量则相对较多.根据最终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人口数量位居前列的南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和商丘市四市音乐院系数量除南阳市为2所外,其余均为1所,其“人口院系比”分别排在第9、13、12、11名,表现出了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具体表现就是:南阳市每545.5万人拥有一所音乐院系,周口市每1086万人拥有一所音乐院系,驻马店市每849万人拥有一所音乐院系,商丘市每828万人拥有一所音乐院系.显而易见,按“人口院系比”进行排序,河南省各地设置音乐院系较多的地区分别是:新乡市、郑州市、焦作市、开封市、安阳市;设置偏少的地区为:信阳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南阳市、洛阳市、商丘市和周口市;而濮阳市、漯河市、三门峡市、鹤壁市、济源市则至今没有一所本科音乐院系.

2、河南省音乐院系占普通本科院校的比例

笔者统计了2000年至2013年的本科院校音乐院系数据,数据显示,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分别是2000年的15%,2005年28%,2013年9月底的40%.

针对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快速发展问题,笔者对一些相关专家进行了一系列的访谈,所得出的结论是:一是学校的“升格”需求;二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众所周知,艺术类的报考费和学费都比较高,是高校的主要经济来源;三是由于高校内部专业结构的调整,扩招带动了许多学校增设很多新的专业,而音乐是比较容易开设的一项专业;四是“盲目跟风”,因为同类别的院校都增设了这个专业,我们也应该增设.这些原因就促使这些院校开设了音乐专业,同时也刺激了河南省高校音乐系的快速增加.

3、河南省音乐院系在各类学校的分布情况

目前,我国高校分类共有以下几个几种: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其他单科性院校.依据这些特征,河南省音乐院系可分为:综合性大学音乐院系(文理兼容的本科大学)有8所;师范院校音乐院系,现有11所;其他单科性院校(指理工、科技等单科院校)音乐院系,现有7所.其中,师范院校份额最大,占42.3%,近年来数量有所减少;理工、科技等单科性专业院校占27%,其发展迅速;综合性学院达到30.7%,大多为近年来由地方师范专科学校和其他专科、中专层次学校合并升本之后的院校,这些院校正在逐步发展成为综合性院校.

二、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专业规模与布局

1、音乐专业的总体数量

笔者在2013年对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专业的设置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查,统计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9月底,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专业点已经增设到了51个,专业的设置上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为主,而作为三大音乐专业之一的专业――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这个专业院系开设的比较少.仅有少量院校开设有多个专业方向,包括:舞蹈编导、舞蹈学等.非师范音乐专业人才逐年上升,打破了以往音乐学专业一统天下的格局.

2、音乐专业的数量结构与比例

通过笔者的调查统计,截止到2013年9月底,在音乐学科的各类专业当中,音乐学专业开设有21个专业点,占专业总体的50%;音乐表演专业开设有20个专业点,占专业总体的47.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仅开设了1个专业点,占专业总体的2.4%.

从统计的数据可以清晰看出,在开设的所有专业当中以音乐学专业为主,它是河南省音乐教育的老牌专业,在办学经验各方面都已相当成熟,因此,它是河南省高等音乐教育的基础专业.其“一专多能”的教育特点,使学生的就业面更宽.作为实践性很强的音乐表演专业,各院校申办积极性也非常高,但由于河南省艺术团体较少,因此社会接纳该专业毕业生的空间十分有限.

3、音乐学科三大专业的分布情况

根据统计河南省本科院系各类音乐专业的分布情况数据可以看出,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在开设有音乐院系的各市区的布局总数量相对均衡;新乡市和许昌市的音乐学专业数量超过音乐表演专业,郑州市和开封市的音乐表演专业数量超过音乐学专业数量.还有八个市区的音乐学专业数量和音乐表演专业数量是完全一样的.

通过对河南省统计局《2013年河南省各市GDP排名》(2014年1月21日发布)公布的数据,显示出河南省人均GDP排名在前10位的市区如:洛阳、许昌、平顶山和周口的专业设点还达不到全省的平均水平.此外,设点数量居于前5位的是:郑州、新乡、开封、南阳和安阳,都在4个以上,其GDP排名则分别是:1;9;13;3;7,从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出,高校音乐学科的专业点设置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太一致.而作为音乐类三大专业之一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全省分布更是稀少,仅有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开设.河南省作为我国的一个文化大省、音乐大省,却只有一个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点,这说明河南省在音乐学科的设置上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应加大这些市区对该专业点的增设力度,使河南省音乐事业更全面、更协调发展.4、音乐院系开设专业的数量比例

截止到目前,河南省高等院校音乐院系中只开设1个专业的院系一共有10所,占了总体比例的38.5%,其中,仅开设音乐学专业的有5所,另外5所开设的是音乐表演专业.这说明音乐表演专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河南省的主体专业.在开设1个专业的院系中,这些院系中的大部分都是新升本科院校、个别的是单科性院校及民办大学;开设2个专业的院系8所,占30.8%;开设3个专业的院系7所,占26.8%;开设4个以上专业的院系1所,占3.8%.分析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许多音乐院系所开专业较少,多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为主.开设四个及以上专业的只有河南大学.从这些数据当中可以看出各类音乐院系的办学实力差别比较大,很多院校的办学效益不高.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布局上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不平衡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层次不高、重复建设.河南省26所本科院校音乐院系中,大部分都是新升本科院校、个别的是单科性院校及民办大学.这些刚成立和刚升级的音乐院系在硬件或软件上都没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一些音乐院系单纯追求入学率,忽略办学的目的和任务,服务对象也不够明确;一些音乐院系在专业设置上不能充分考虑社会对某些专业的需求,仍以音乐学专业作为主要专业,这势必会出现低层次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以及人才的不良竞争.盲目的扩招使得音乐类专业人才已严重饱和,致使音乐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降低.因此,在音乐产业市场发育程度还未成熟的情况下,政府应对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发展规模进行适度的控制.

二是河南省音乐院系设点和布局不很合理.“院系人口比”为研究音乐院系的布局提供了新的角度.通过“院系人口比”对各市区音乐院系布局的合理程度排序:人口总数量排名前5位的地市的音乐院系布局数量都排在6名以后.通过“人口院系比”更能准确地看出:有些市区虽然在设置数量上比较少但却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它与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口总量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相反,有些市区虽然在设置数量上相对较多,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和人口数量,和本地实际不相符合.这样的布局势必会对这些没有开设音乐院(系)的市区在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上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更对当地的音乐事业的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是河南省音乐学科专业设点和布局有待改进.如今,我国许多高校音乐专业的培养模式已由原来单一的音乐教师的培养逐渐转向多方面专门人才的培养.这是社会专业细化和多样化发展的必然.全国许多音乐院校在开设三大音乐专业基础上又开设多个专业方向,如:戏曲学、现代音乐、录音艺术、音乐工程等.而河南省的专业仍是以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和舞蹈编导四个专业为主,其中又以音乐学、音乐表演在全省的分布最多.音乐表演专业近些年增速过快,已基本赶上音乐学专业.这两个专业的每年学生的毕业量仍在增加,但社会容纳该类的人才的能力却非常有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有河南大学开设,从培养目标以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看,还没有满足社会需求,应加大在其他市区的设点力度.

为使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更好的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的布局结构与专业设置,建议如下:

1、进行制度创新

目前,河南省音乐院系设置条例尚不完善,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建设相对滞后.因此,建立和健全相关法规和政策,是引导河南省音乐院系合理定位的首要任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音乐院系的宏观调控,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专业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应控制河南省音乐院系在各市区的分布比例和招生的比例,对高校音乐教育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的高校要限期整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整体规划河南省本科音乐院系的规模与专业结构,使其合理分工和分类发展,明确各区域高等音乐院校的招生层次、规模、职责和任务等;对于申报高等音乐院校及本科专业的设置标准与审批程序,要有完善的法规建设.

2、创建河南省的高等音乐专业院校

河南省处于中华文明发祥地的中原地带,经济、文化都高速发展,拥有一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十三分之一,河南还是全国第二大“艺考”省份,但这样一个人口大省却至今没有一所高等音乐院校,使得河南省许多优秀音乐考生无法接受更好的高等音乐教育,这已成为河南省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在河南省创建一所办学规模和特色方面都有独特优势,师资力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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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教学设施完善,集多学科、多专业、多层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音乐专业院校已迫在眉睫.

3、各高等音乐院校可以开展差异化竞争

高等音乐院校在设置专业时,要突出自身优势,避免跟风现象,实现特色办校,要符合该地的经济水平、文化特征,符合该校的类型定位、人才定位、层次定位、规模定位和学科定位,尽量做到“特色办校”.

总之,学校的目的就是培养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更是要与培养体系的发展相辅相成,同步发展.因此,各地市在设置音乐类各专业方面应考虑到自身的师资力量、当地的经济水平、当地音乐市场的发展水平、社会实际的人才需求量等,使得培养体系及院系师资力量与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能够达到同步发展,与音乐文化产业市场相匹配,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河南省本科院校音乐院系布局与专业设置更加合理,为培养优秀的音乐人才奠定基础.

(该论文是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对河南省高校音乐本科专业布局与规模现状的调查研究”的终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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