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未能发表的两份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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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促使包括陈独秀在内的大批政治犯提前被释放,走出国民党南京老虎桥监狱的陈独秀,未及料理生活、工作诸事,便立即连连书写了两份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声明,希望通过《申报》和《日报》公之于众,让世人了解和认识一个真实的陈独秀,可不幸的是,这两份声明一份也没能发表.陈独秀为何急于发表声明,这两份声明又何以不能见诸天日?

陈独秀的安危牵动了很多人的心

1937年8月13日,日军对上海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随着战争的升级,国民政府首都南京遭到日军飞机的轰炸,囚禁陈独秀等政治犯的监狱也被炸.此时,国民政府迫于战局吃紧,无意为疏散、安置这些政治犯而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很多政治犯什么手续都没履行,就走出了牢房.可是,作为国民党的重大政治犯陈独秀,他的出狱就不能这么简单了.

从坐牢的那天起,陈独秀就没想到能有走出牢房的日子.况且,他虽然因坐牢失去了自由,但是与其他政治犯相比,狱方对他“人道”得多――十二平方米的单间,有书桌、书架,室外有一个小天井,可以读书写作,疲倦了还可踱到小天井透透气,伙食也好于其他囚犯,每餐是两菜一汤.狱方先是安排同案犯濮德志照料他的生活,后又同意陈独秀的妻子定期前来照料.饶有意味的是,与被捕前的东躲西藏、生活无着相比,陈独秀反倒感到踏实多了.

陈独秀在监狱内读了很多书,悉心做起了研究,除完成《实庵自传》两章外,还完成了诸多文字学方面的著作.他似乎对出狱没有什么要求,反倒是他的朋友和学生一直惦记在心.陈独秀北大时的学生、当年五四运动的干将、时在国民政府供职的段锡朋约了北大校长蒋梦麟和监察院监察使杨亮功前来探视陈独秀.段锡朋表示将尽力保释陈,促其早日出狱.陈独秀听后非但没有动心,反倒说出这样的话:“我现在虽然是有期徒刑,实际上是无期徒刑.我年事已高,哪有像这个地方清静安逸?”当段锡朋问他是否需要御寒的棉衣时,他笑了笑说:“我前后收到送我的皮袍有十四件之多,正愁无法遣送呢.”此情此景,颇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

日军对南京的轰炸,勾起金陵女子大学教授、中文系主任陈钟凡对陈独秀安危的担忧.当他探视老师时看到监狱被炸后的惨状,更坚定了设法帮陈独秀提前出狱的信念.他找到胡适和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等名士,联名写了保释书.

胡适为此还找了汪精卫.令陈独秀想不到的是,汪精卫对此尤为热心.想想1927年的《汪陈联合宣言》,书生气太重的陈独秀被汪精卫涮了一把,以致大革命失败,国共反目成仇.每每念及此,陈独秀便气不打一处来.他在狱中完成了《金粉泪》,其中有一首就是嘲讽汪精卫的:“珊珊媚骨吴兴体,书法由来见性真.不识恩仇识权位,古今如此读书人.”为了陈独秀出狱,汪精卫确实出了力,为此他专门找了.8月19日,汪精卫致胡适的信中说:“已商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

陈独秀的安危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对如此闻人的安危,国民党也格外关注,不愿担当更大的舆论责任,现在既然有人前来担保,且又在国难关头,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以丢掉这个包袱.但是,“丢包袱”有个前提,那就是陈独秀必须“本人具悔过书”方可“立即释放”.陈独秀听后勃然大怒:“我宁愿炸死在狱中,实无过可悔.”还说,“附有任何条件,皆非所愿.”坚持无罪入狱,理所当然是“无条件出狱”.

一天的时间,从“请文”到“明令”再到“训令”,陈独秀竟如此快地“先行开释”

1937年8月21日,司法院长居正,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递交“呈请将陈独秀减刑”的请文,其中说:

“等查陈独秀前因危害民国案件,经最高法院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终审判决,处有期徒刑八年,在江苏第一监狱执行.该犯入狱以来,已逾三载,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似以宥其既径,籍策将来.据请钧府依法宣告,将该犯陈独秀原处刑期,裁为执法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是否有当,理合呈祈监核施行.”

素以办事拖沓的国民政府,在释放陈独秀这一事上,效率特别快.居正“请文”刚至,国民政府便下发了对陈独秀的减刑明令,并有模有样地摆出依法办事的姿态:“兹依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三十八条,宣告将陈独秀原执行之有期徒刑八年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此令.”这一纸减刑的指令,还在报上“明令宣告”,显然是要“秀”一把国民政府“宽大”的心怀.

得到国民政府的减刑令后,司法院向司法行政部下达了释放陈独秀的训令,其间除不乏依样画葫芦的官样文章外,倒也有一句精确的实话:“现值时局紧迫,仰即转饬先行开释可也.”一天的时间,从“请文”到“明令”再到“训令”,陈独秀竟如此快地“先行开释”.

陈独秀虽说过“我宁愿炸死在狱中”的狠话,但是,外面日益高涨的抗日运动对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太大了,就要成为自由人而投身这一运动,他怎能不高兴呢?但是,“深自悔悟”的字句,却让他感到莫名地恼怒.他清楚地知道这是国民党在耍手段,以造成这样的错觉――即陈独秀是“深自悔悟”后,国民党体恤其“爱国情殷”,才宽大为怀地提前释放其出狱.这个“深自悔悟”的更险恶的用心在于暗示,陈独秀向国民党递交了“悔过书”.

依照陈独秀的脾气,对这样的强加不实之词,早就要予以反驳,可出乎意料的是,几天来,他一直保持沉默.8月22日,监狱当局向他宣布减刑令.就在晚上8点多,日军的飞机成批飞临南京上空,并与国民党空军战斗机开战.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横贯长空的炮火,给陈独秀的刺激极大,此地一刻也不能停留.尽管国民党做足了表面文章,可在他则问心无愧,终究还是“无条件出狱“.出去了,自由了,终有说话的机会.

第二天,他出狱后径奔傅斯年家,在傅家稍事休整后,便于8月28日给上海《申报》写了一封信,对所谓“深自悔悟”作了义正词严的批驳:

“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诬以叛国.夫叛国之罪,律有明文,外患罪与内乱罪是也.通敌之嫌,至今未闻有人加诸鄙人之身者,是外患罪之当然不能构成.迩年以来,国内称兵据地或企图称兵据地之行为,每役均于鄙人无与,是内乱罪亦无由,国内无罪而科以刑,是谓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我以难堪之诬蔑也.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与自身不顾人格,在客观上均足以培养汉奸.此非吾人今日正所痛心之事乎!远近人士或有以鄙人出狱感想见询者,益以日来都中有数报所载鄙人言行,皆毫无风影.特发表此书面谈话,以免与新闻界诸君面谈时口耳之间有所讹误.”(《陈独秀文章选编》(下),三联书店1984年6月版)《申报》接到信后,对陈独秀予以同情,认为国民党以“危害民国”治罪于陈独秀,是欲加之罪,而所谓“深自悔悟”,更是无稽之谈,这封信完全可以在《申报》发表.可是,他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国民党的新闻检查官是决然不会同意发表此信的,况且,在征询方面在上海的地下人士意见时,他们亦不置可否.这时,《申报》才意识到手中抓了一只烫手的山芋,发不好,不发也不好,只得决定“暂不发表”.就这样一直拖到年底,《申报》因日方刁难而被迫自行停刊,这封信也就永远失去了发表的机会.

出狱后,他越来越感到中国的“托派”是如此地

不近国情、不切实际

1931年5月,中国四个“托派”组织在上海召开统一大会,确定反对派的名称为中国左派反对派,又称中国列宁主义者左翼反对派,因其国际性的领袖人物是托洛茨基,所以大凡都通称为“托派”,因托洛茨基的推崇,陈独秀当选为中国“托派”的总书记.

陈独秀很乐意这个总书记的工作,又是办刊物,又是发文章,可是,刚刚统一的“托派”注定是个松散的组织,他的很多主张不能为年轻的“托派”所接受,在这些狂热的年轻人眼中,陈独秀仍然是个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他们不赞成陈独秀关于抗日战争是革命战争的论断,继续鼓吹“工人没有祖国”,“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革命战争”的主张,这当然不能为陈独秀所接受.他们没完没了地争论,注定了陈独秀与“托派”关系的终结.

这个所谓统一了中国的“托派”,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被国民党追捕得东躲西藏,几无宁日,而更糟糕的是内部叛徒迭出,以致将中国“托派”推至消亡的境地.1932年10月16日,“托派”常委秘书谢少珊在出卖“托派”四个常委后,又出卖了陈独秀.当天下午7时许,陈独秀即被捕,并于19日晚被解交首都卫戍司令部,后又被在军法部军法司监狱,不久即移交江宁地方法院监管.1933年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以所谓危害民国罪,对陈独秀进行宣判.自此,陈独秀便被移至江苏第一模范监狱(又称南京老虎桥监狱)服刑.

中国“托派”群龙无首,残存的“托派”分子虽又成立了临时委员会,但也只能搞些躲躲藏藏,东戳西打的小把戏.刚入监的几年,陈独秀还发表一些意见,对中国的“托派”予以指导,可是,他逐渐发现自己的意见竟然遭到大多数年轻“托派”的排斥,尤其是他的建立广泛的抗日联合战线的主张,几乎在年轻的“托派”中毫无讨论的可能.

1935年1月,年轻的“托派”在美国“托派”头目格拉斯的支持下,背着陈独秀更改中国“托派”的名称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重新成立领导机构,随后又逼迫陈独秀“改正错误”.陈独秀岂会就范,于是便被开除出“托派”.和当年政治局开除出党相比,陈独秀变得冷静和淡定多了,只是斥责格拉斯这个外国人“不懂中国国情,乳臭未干,毛手毛脚,摆出‘国际代表’的架势来吓唬人”.

托洛茨基不同意格拉斯的做法,有意把陈独秀拉入第四国际领导核心,表示:“我们如果抛弃了陈独秀的合作,那对于第四国际的权威将是一个严重的打击.”陈独秀对此热心并不在意.笔者注意到从1937年开始,他已极少过问“托派”的事情,从1月16日在《东方杂志》发表《荀子韵表及考释》始,已专心致志于文字学的著述之中.紧接着发生七七事变、八一三事变,中华民族真的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作为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具有赤子情怀的他,已没有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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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力去与那些狂妄的“托派”年轻人争论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的是非曲直了,全民抗战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出狱后,陈独秀越来越感到中国“托派”是如此地不近国情、不切实际,大敌当前、民族危亡之际,他们还将国民政府和日本帝国主义作为同等的敌人,躲在上海亭子间里继续两个拳头打人,既反对国民党又反对,并自以为最最革命,太荒谬太没有血性了!陈独秀对中国的“托派”彻底失望了,当有人劝他去上海重振“托派”时,他一口拒绝了.老友包惠僧前来探望时,他明确地相告自己已不是“托派”,而认为“民族利益高于党派利益”,并有意发表一纸声明.

“他再不属于任何党派,陈独秀只代表陈独秀个人”

“托派”一直是纠缠陈独秀的心结,他告诉老友包惠僧,如能通过报界以访谈的方式,告诉公众自己与“托派”的关系,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包惠僧在新闻界有许多熟悉的朋友,通过他的联系,日报社社长程沧波同意与陈独秀见面.两人会面后,陈独秀满心欢喜,可程沧波却摆着不冷不热的面孔,端着官家报人的做派,这令陈独秀如坐针毡,很不舒服,谈话没能顺利地进行下去.陈独秀忍而不发,毕竟是找别人办事,故一改往日狷介的作风,还是写了一张小纸条,希望程沧波能在《日报》发表.纸条上写道:

“陈独秀,字仲甫,亦号实庵,安徽怀宁人.中国有无托派我不知道,我不是托派.”

“托派”的存在是既成的事实,而他还曾是中国“托派”的总书记,陈独秀何以说“中国有无托派我不知道”呢?联系稍后他给托洛茨基的长信中所说“这样一个关门主义的派的小集团当然没有发展的希望”,联系他惯作偏激过头的言论,显然是有意否认它的存在,抑或还有别的什么意思,令人费解.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多次言明“我不是托派”,他同包惠僧、王文元等都说过类似话,即“他再不属于任何党派,陈独秀只代表陈独秀个人”.

陈独秀哪里知道,四年前他就与程沧波打了一场未曾谋面的笔墨官司.国民党江苏省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的罪名,对陈独秀开庭审判.陈独秀和他的辩护律师章士钊在法庭上雄辩滔滔,将国与政府做了法理的区别,认为反对政府并非就是叛国.陈独秀说:“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党,无不曾经‘叛国’,即国民党亦曾‘叛国’矣.”


他们的辩护言论在报端公开后,一时间言论纷纷,博得不少附和之声.时任日报社社长的程沧波年轻气盛,更出于维护国民党政权正统的立场出发,立即撰写并发表社评:《今日中国之国家与政府――答陈独秀及章士钊》,社评当然不会署作者的姓名,陈独秀当然也就不知道社评的作者是程沧波,如若那样,依陈独秀之脾气,不可能去找程沧波.这篇社评极力辩护“今日法律上国民党与国家关系”,“国民党至少在现行法律上,在现存制度下,即为国家.国民党此种资格,由法律所赋予,由事实所造成等反对并图谋颠覆国民党者,即为危害民国,亦即为叛国”.这场关于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政府是否叛国的笔墨官司,一直由章士钊与程沧波在打,而陈独秀则在服刑中.

陈独秀不知就里,想借《日报》的方寸之地,发表一纸不足四十字的声明,可程沧波却因四年前的那场笔墨官司而与陈独秀结下梁子,当包惠僧托他发表这一纸声明时,他碍于情面,口中只以“试试看”相敷衍.其实,陈独秀的这份声明,与“党国”的声誉毫不相干,将其排在《日报》的任何版面,都不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对程沧波来说是举手之劳,而对陈独秀也仅仅起到表明“我不是托派”而已.可就是因为陈独秀是“党国”的敌人,程沧波就是不给陈独秀这个便利,一直压着不让见报.

陈独秀似乎知道这种结局,声明交递后再也没有催问,不过对于“我不是托派”的声明,却一直没有忘怀,除在给朋友的信及言谈中提及,还在给《新华日报》的信中强调:“我经过长期入狱和战争中的交通梗塞,中国是否还有托派组织存在,我不甚知道等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为中国大多数人说说话,不愿意为任何党派所拘束.”

这之后,战火越烧越大,时局越来越糟.陈独秀也因战乱而不断地搬迁流浪,确也无暇去追问两纸声明的发表与否.他在号召“民众蜂拥起来,疯狂起来,热心抗战”时,也投身其中,早将个人的荣辱得失置之脑后.

(责任编辑/穆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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