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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
您好!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至今未还,而且他已欠了不少债务.前些时候,他要与妻子离婚,但我得知他们是利用离婚来逃避债务,不知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上海韩冰
韩冰读者:
你好!巧得很,我前些时候办案中正遇到你所说的这种情况.
李某办了一家工厂,可是1999年出现巨大亏损.李某到处借钱,欠下了更多的债.他与妻子商量,一旦债权人,两人就离婚.他们搞了一个家庭财产协议,房子和家用设施归妻子所有,家庭存款中的90%以上归妻子所有,其他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李某工厂出现巨额亏损的事终于被一些债权人知道了,将他告上了法院.于是该年10月李妻王某以李某不顾家,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李也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他们离婚,但对王某主张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时,法院经调查认为,他们夫妻财产协议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判决无效,李欠债是经营家庭工厂过程中所为,经营的主要收入是供家庭成员的生活,为家庭共同财产,因此他所欠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承担债务.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得的财产清偿.”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得超越当事人双方有权支配的财产范围,不得规避养老育幼等法律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显然,李某的约定规避有关法律义务,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是无效的.你完全可以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
律师孙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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