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丈夫论文范文,关于丈夫相关硕士学位论文,关于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能反悔吗相关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范文。适合丈夫及协议及女秘书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丈夫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问:
5年前我与丈夫结婚时,丈夫没什么钱,买房、结婚的费用都是由我父母负担的.老两口就一个要求:希望他一辈子对我好.前两年,我父母相继去世,而丈夫觉得没有人约束他了,便与他单位的女秘书好上了.我弟弟也出面找他谈了,他也答应改过,但至今仍然与女秘书藕断丝连.我也曾经想为这个家、为儿子委曲求全,可他阳奉阴违的做法实在让我忍无可忍,便提出了离婚.写离婚协议时,他说对不起我,答应把财产全都给我,也签了字.可就在去民政部门办手续时,也许是受了那个第三者的挑唆,他竟然反悔了.请问:离婚协议双方已经签字,还可以反悔吗如果起诉离婚,这份离婚协议书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答:
当夫妻选择理性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都同意离婚了.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虽然你和丈夫签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也就无异于废纸了.也就是说,你丈夫不肯去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你签好字后,丈夫又反悔.如果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是不会按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判定你丈夫“净身出户”的.但这份协议书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辅助证明你丈夫在婚内的过错行为.如果你丈夫确实与女秘书构成同居,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损害赔偿,多分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