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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单位:
现将20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
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限额
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详见附件1.各招生单位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限额详见附件.,报名及考试1.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代码考试大纲见附件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日—7月1日登录(以下简称,chinadegrees./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chinadegrees./zzlk/admin.),按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日—1日持第二代居民(或护照)《20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日后下载准考证.
考试工作
20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日,全国联考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
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考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
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与管理,贯彻落实考试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全国联考安全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和监管,落实涉密管理要求,确保试卷,试题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要严格执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
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下载本人《20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招生单位应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六,为加强管理,规范,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事宜
从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攻读入
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报名,录取工作须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录取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3.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有关培训项目进行规范和治理,加强监管.各招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招生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各招生单位组织务必保证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附件:1.2016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
学位招生限额(第8~1页)
2.2016年各招生单位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
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第~页)
3.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第~页)
4.201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事
宜(第~6页)
5.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样表)(第6页)
6.2016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第6页)7.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公示信
息数据标准(第6~6页)
年月日抄送:教育部有关司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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