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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云林科技大学
NationalYunlin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
会计所硕士班
九十九学年度
研究生入学参考手册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九月目录壹,系所简介1
贰,师资2
参,课程流程图3
肆,学位考试细则4
伍,硕士班先修课程审核办法10
陆,选课注意事项11
柒,学生请假12
捌,研究生助学金实施要点14
玖,离校手续流程图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14
拾,本系所各教师研究室与系办公室分机与编号18
拾壹,本系所各类表格19
拾贰,Q&,A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33
系所简介
一、设立沿革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成立於民国九十年八月,起先招收大学部学生,因办学绩效良好,随即於民国九十三年成立会计研究所,民国九十四年成立硕士在职专班,招收研究所学生.同时为了扩大对社区的服务,民国九十四年亦於斗六及台中分别开设硕士学分班.本系现有专任教师共11位,全部具有博士学位,计教授1人,副教授7人,助理教授3人.在坚强的师资阵容,务实的课程设计及丰富的课外活动训练下,已培育出许多专业的管理人才.
二、学习目标
●发展独立思考及分析技巧,以应用於国内及全球商业问题.●强调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提供完整的会计及相关领域理论及实务训练,以培养未来之领导人才.●会计研究发展能力.
三、师资特色
本系师资专长主要以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经法,行政法,税法,行为会计,经济学,计量方法,电脑审计及资讯管理等符合会计核心领域为主,每位教师皆具有专业训练素养的博士学位,且大部分皆具有实务工作经验,可充分实现本系的教学宗旨.
师资
本系现有专任教师11位,计有教授1位,副教授7位,助理教授3位.
姓名职级最高学位专长领域林有志副教授兼所长系主任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会计所博士财务会计,企业评价,财务报表分析傅锺仁教授政治大学会计学研究所博士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管理学邱炳云副教授菲律宾圣道托玛士大学商学研究所博士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企业评价与财务分析,资本支出决策(包含BOT)分析,专案融资陈燕锡副教授政治大学会计学研究所博士财务会计,审计学,非营利组织会计罗国华副教授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财经法,行政法简俱扬副教授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博士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陈庆隆副教授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管理博士审计学,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陈重光副教授
政治大学会计学研究所博士(至企业深耕服务一年)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会计资讯系统王翰屏助理教授台湾大学会计学研究所博士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行为会计杨忠城助理教授政治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博士投资学,计量方法,货币银行学孙嘉明助理教授交通大学资讯管理研究所博士电脑审计,资讯管理
课程流程图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九十九学年度会计系硕士班必修课程流程图
课程流程图(讲授时数-实习时数-学分数)(99.1.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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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第二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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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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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科目(计2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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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高等管理会计学硕士论文硕士论文
3-0-33-0-33-0-33-0-3
高等审计学会计资讯系统研讨会计专题研究(二)
3-0-33-0-30-2-1
财务会计理论会计专题研究(一)
3-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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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6-2-73-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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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科目(至少选修25学分,含选修非本系所开课程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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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最低毕业总学分为4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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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修本校外系课程承认毕业学分上限为6学分.
2.先修课程为「审计学」,「税务法规」2门科目.(详见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先修课程及其抵免要点).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九十九学年度会计系硕士班选修课程流程图
课程流程图(讲授时数-实习时数-学分数)(99.1.8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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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第二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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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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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科目(计5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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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法规研讨(一)国际会计准则(一)管理会计专题租税规划研讨
3-0-33-0-33-0-33-0-3
财报分析与企业评价财务会计专题数量方法策略与绩效管理
3-0-33-0-33-0-33-0-3
会计专业与审计市场行为会计研究国际会计准则(二)电脑稽核研讨
3-0-33-0-33-0-33-0-3
商业法规研讨(二)企业资源规划研讨中国会计及税法
3-0-33-0-33-0-3
衍生性金融商品会电子商务研讨
计研讨3-0-3
3-0-3
多变量分析法学论文写作及方法
3-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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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18-0-1818-0-1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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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科目(至少选修25学分,本系选修科目至少应修习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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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最低毕业总学分为48学分(含硕士论文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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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修本校外系课程承认毕业学分上限为6学分.
2.先修课程为「审计学」,「税务法规」2门科目.(详见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先修课程及其抵免要点).
肆,学位考试细则
会计系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学位考试细则
96年11月23日系务会议修订
97年03月28日系务会议修订
99年04月14日系课程会议修订
第一条入学资格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大学毕业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资格,经本校研究所硕士班推荐甄试或入学考试录取者,得入本所硕士班就读.本所在职专班生入学资格,须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资格,且自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资格起算,其工作年资须累计满二年以上,经本校入学考试录取者.
第二条推荐甄试及入学考试
推荐甄试项目(一般生):资料审查,英文,口试.
入学考试项目:
一般生:笔试科目-英文,财务会计学,成本与管理会计学
在职专班生:第一阶段笔试科目-英文,会计原理与实务,加上书面资料审查,第一阶段成绩达合格标准者,通知参加第二阶段口试,合格标准由招生委员会决定之.
第三条录取名额
本所硕士班研究生每年推荐甄试及入学考试录取之名额,依教育部核定为准.硕士在职专班亦同.
第四条修业年限
本所一般生修业年限为二年,得延长二年,在职专班生,修业年限为二年,得延长二年,在职进修研究生未在规定修业期限修满应修课程或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因特殊需要得酌予再延其修业期限以一年为限.
第五条毕业学分
本所一般生毕业最低学分为修课四十二学分,加上毕业论文之六学分,共计四十八学分.在职专班生毕业最低学分为修课三十学分,加上毕业论文之六学分,共计三十六学分.
第六条本所一般生修课
一,应於毕业前修毕以下先修课程:「审计学」,「税务法规」(各3学分),先修科目之学分不得列为毕业学分,免修之条件及学分申请抵免依据「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先修课程审查办法」.
二、经所长同意本所一般生於修业期间,可至其他所(系)选修与其论文相关之课程,最多以二门(6学分)为限.
於修学士学位期间先修本校研究所课程成绩七十分以上,且此课程不计入大学部毕业学分数规定者,得申请抵免课程(不含大硕合开课程)至多六学分,预研生不受六学分限制.
第七条本所硕专生修课
一,申请学分抵免之科目,需为本所硕士学分班修习过且成绩在八十分(含)以上之课程,或外校,外系学分证明,但申请抵免科目之总学分数不得高於毕业最低学分数(不包含毕业论文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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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分之一.二、不论入学前,後,非本所开课课程最多可抵免二门(6学分).
三、每学期修课不得超过十二学分(含非本所课程).
第八条学分抵免申请
学分抵免之申请每人以办理一次为限,应於入学开始修课一周内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修课证明资料,学分证明经课程相关教师审查通过後,向所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所长核可後,报教务处复核.
第九条论文指导教授(以下简称指导教授)之申请
延聘论文指导教授时应以本校专任助理教授以上为原则,必要时得邀集校外学者专家共同指导,每位研究生指导教授不得超过两位.
申请程序如下:
申请时间为每年五月份(含在职专班生),为期两周(以系办公告为准),申请对象为本系所助理教授以上之专任教师(本校其他系所於本所授课之专任教师及外校於本所授课之兼任教师不受本办法之限制),由学生於该期间内持指导教授同意指导硕士论文证明书至本所办公室办理登记.
「论文题目暨指导教授提报单」硕(专)士生应於学位考试前一学期结束前填妥,并经指导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後送系办汇整造册.
第十条指导教授之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论文指导教授及所长同意後,研究生得请求变更指导教授:
一、指导教授出国,休假,进修,离职或其他因素,未能在学生修业年限内完成论文指导者.
二、其他因正当理由确须变更指导教授者,需硕(专)班委员会同意并经系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学位考试申请
硕(专)生班研究生於规定期限内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口试)考试:
依照本校行事历规定时间内申请.
本所学生修业至少
完成所上所定应修课程,并获得应修学分数.
完成论文初稿者.
补修入学考英文不及格之学分,或可依「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办理学生抵免学分要点」之第七条条件,免修研究所专技英语阅读课程.
三、申请时,应检齐下列各项文件:
学位考试申请书.
学位考试申请审核表.
历年成绩表一份.
学位论文初稿及提要.
四、经指导教授与所长同意後,於学位考试申请期限前报请学校核备.
五、学生应确实依照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撰写论文.
第十二条学位考试委员会
硕士学位考试应组织一学位考试委员会办理之.学位考试委员会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考试委员会由指导教授建议校内外与硕士学位候选人所提研究论文相关之教授或专家三至五人,经所长取得各考试委员同意,报请校长核准後聘任组成.其中校外委员须占三分之一(含)以上.委员会之召集人由所长指定,指导教授不得担任召集人.
二、考试委员应具备之资格,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学位考试及成绩评定
学位考试及成绩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研究生申请学位考试核准备案後,研究生应检具缮印之硕士论文分送各考试委员审阅,择期办理有关学位考试事宜.
二,考试委员缺席时,不得以他人代理.学位考试至少须有三位委员出席,其中校外委员至少须占三分之一,否则不得举行考试,已考试者,其考试成绩不予采认.
三、学位考试日程相关规定:
(一)学位考试每学期举行一次,其日程依照本校行事历规定.学位考试得因故延期,惟须在规定延长修业年限内举行.
(二)已申请学位考试之研究生,若因当特殊事故无法於该学期内完成学位考试时,於学校行事历规定学期结束日之前,须报请学校撤销该学期学位考试之申请.逾期未撤销亦未举行考试者,以一次不及格论.
(三)学位考试举行後,本所应俟研究生缴交附有考试委员签字同意之论文後,始得将各该生学位考试成绩送教务处登录,惟至迟应於学校规定日期前送达,逾期以一次不及格论.
四,学位考试成绩,以七十分为及格,一百分为满分,不及格者,得於次学期後,修业年限未届满前申请重考,重考以一次为限,如前次学位考试未通过而更换论文题目者,视同更换论文指导,得依前述「论文指导教授申请程序」重新申请论文指导教授.
五,学位考试时,必须评定成绩,不得以「预备会」或「审查会」名义,而不予评定成绩.其未评定成绩者,以考试不及格论.
六,指导教授应於考生论文修正完毕,口试委员均签名认可後,於「指导教授栏」签名,指导教授签名後,考生应持完稿至所办公室,经检视撰写规格均符合规定後,由所长在「所长栏」内签名.
第十四条毕业及毕业成绩
一、本所研究生合於下列各项规定者,准予毕业.
(一)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科目与学分.
(二)通过本修业要点规定之各项考试.
(三)操行成绩各学期均及格.
(四)缴交依教育部规定格式缮改装订之论文一册及摘 要电子档.
二、毕业成绩为历年所修习各科目之平均成绩及学位考试成绩之平均.
第十五条硕士学位授予
合於前条准予毕业规定之硕士班研究生,经报请教育部核准硕士学位资格,由本校发给学位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第十六条修改
本学位考试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有关法令办理,并因前项法令之变更而当然修改.本修业要点得因本所教学研究及学术发展之需要,得经所务会议决议後加以修改.
第十七条执行
本学位考试细则自本所所务会议三分之二本所专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师出席,过半数同意通过,报经学校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修业要点共有条文十七条,以下空白)
硕士班先修课程审核办法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先修课程审查办法
92.3.31系务会议修订通过
95.1.11系务会议修订通过
96.4.18系务会议修订通过
97.3.28系务会议修订通过
一、为促使就读本系学生,具有会计学等基本知识,以利会计专业知识之学习,特订定本办法.
二、硕士班先修课程不计入毕业学分,但为毕业必备条件.
五、本系硕士班(不含硕士在职专班)之先修课程为「审计学」,「税务法规」2科,须於修业期间完成补修或通过考试.
六、硕士班先修抵免规定:
1.入学前己修毕课程,请填妥先修课程抵免申请书,并检附成绩单或学分证明书正本,於开学後一个月内以班级为单位,交回系办公室.(先修课程抵免之申请,在学期间以一次为限,故请同学务必於申请时,一次将所有可申请之科目,皆填写完整.)
2.修习本系所「审计学」,「税务法规」学分班课程,成绩达70分以上者.
3.以修习其它学校学分班及相关课程申请免修者,需填具先修课程抵免申请书并检附成绩证明送请系主任审核.
七、本办法经系务会议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选课注意事项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99学年度硕士班选课注意事项
选课系统位於本校首页(yuntech.edu.tw)(资讯系统(单一入口网站(登入)(教务资讯系统(我的课程(网路选课系统.帐号为"学号",与新生入学服务网之相同.
若同学忘记所设定的新生入学服务网之,且尚未设定学校WebMail者,请先进入学校首页之WebMail,点选〝新用户设定〞,设定好学校的webmail信箱後,再至选课系统中点选查询.因为学校会将寄到学校的webmail信箱中.WebMail信箱的帐号为〝g〞再加上〝学号〞.Ex:你的学号是9925201,则你的webmail信箱帐号为:g9925201,而你在学校的e-mailaddress就是g9925201@yuntech.edu.tw.)
本系之必修及选修课请参照课程流程图.
研究所第一学年每学期修习学分数不得少於4学分,不得多於18学分.
必修课程系统会自动加入,故同学不需在选课系统上加选.
选课人数达4人(含)以上才开课,除必修课外,硕一及硕二的选修课皆可选修.低年级欲修习高年级课程,须经任课老师同意.
必修课程务必修习自己班上课程,重修之必修科目,也以同一学制所开之课程为优先.如有特殊理由(如重修冲堂)可办理跨班修习申请,於开学之加退选期间完成.
若欲修习他系课程,请於加退选开始前,填写选修外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向系办提出申请.
如有任何选课方面疑问,请与系办公室联络(05)534-2601分机5502赖毅书先生.AM8:30~PM17:30E-mail:laiys@yuntech.edu.tw
柒,学生请假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学生差假请假规定
80年8月6日第2次行政会议通过实施
95年3月7日第9次行政会议通过实施
95年11月14日第3次行政会议通过实施
96年10月16日第2次行政会议通过实施
98年6月2日第2次学生事务会议通过实施
学生因故不能到校注册,上课,考试,参加集会活动,均须依照本规定办理请假.
学生请假之准假权责规定如下:
(一)请假3日(含)内者直接於请假系统中请假,权责人员迳行於系统内核准,并於作业後依规定检据证明.由系统转知授课教师,导师,系教官(校安人员)及系主任.
(二)请假超过3日者,先於请假系统填报,并检据证明文件向导师或系教官(校安人员)及系主任申请,由其在系统上核准,并由系统转知授课教师,导师,系教官(校安人员)及系主任.
学生应於规定期限内於请假系统完成请假:
(一)14日内(含)病假:2日内请假.
(二)超过14日病假:7日内请假.
(三)产假,陪产假,流产假,丧假:7日内请假.
(四)公假,事假:必须预先请假.
学生於网路完成请假程序後,应将相关证明文件3天内送系办转交生辅组备查.
相关证明文件说明如下:
(一)病假:检具医疗院所之证明文件,惟注册,考试期间,应有公立医院之重病证明.
(二)事假:因事请假,应有足资证明之文件.
(三)公假:因公请假须出示证明文件,如为学校派遣者,以签为凭,如参加政
府举办之测验,监定,竞赛,考试及兵役体检,抽签等,应有相关
证明文件.
(四)丧假:学生或其配偶之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丧葬,应有证明文件.
(五)产假,陪产假,流产假:检具医疗院所之证明文件.
六,申请产假者:於分娩前,产前假日,於分娩後,日娩假,怀孕满个月以上流产者,日流产假,怀孕个月以上未满个月流产者,日流产假,怀孕未满个月流产者,日流产假.等需请病假○天,家长:○○○(签名/盖章).
Q2:若因家里有事需请事假,没证明文件怎麽办
A:可请父或母帮您出据证明,内容大致上写:学生○○○於○年○月○日~○年○月○日,因等需请事假○天,家长:○○○(签名/盖章).
Q3:若没课,是否还需至「学生请假系统」请假
A:除了公假以外,其余假别若没课可不需上网请假.
Q4:若未於规定期限内至「学生请假系统」请假,是否可补请
A:否,学生应於规定期限内上网完成请假.
1,14日内(含)病假:2日内请假.
2,超过14日病假:7日内请假.
3,产假,陪产假,流产假,丧假:7日内请假.
4,公假,事假:必须预先请假.
捌,研究生助学金实施要点
98.1.13学年度第6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95.11.14九十五学年度第三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92.11.11九十二学年度第二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89.10.31八十九学年度第三次(业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87.12.08修正案签奉校长核定实施
86.09.30八十六学年度第二次(业务)行政会议通过
为奖励本校学行优良及自愿助学之研究生,特订定本要点.
本助学金系生活学习性质,申领者须品学兼优并自愿协助教学或行政工作.
研究生申领助学金者,不得在校内外有专任职务.研究生参加专题研究得兼领本助学金,但同一时间内以领有一项研究之补助为限.
为办理研究生助学申请事宜,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助学审查小组,各学院院长为召集人,受理申请案之审查事宜,各院长必要时得授权各系所主管处理之.
申领本助学金之研究生其工作项目,由各助学单位自行制定,并经系所务会议通过,送各学院研究生助学审查小组及学务处备查.
各学院研究生助学金之额度,依每年各学院研究生硕士班一,二年级及博士班一至四年级一般生(含外籍生)注册人数为准,不含在职生,依比例分配之.
研究生助学一小时之金额硕士班为壹佰贰拾元整,延毕生由年度助学金分配额度内由各学院自行酌支,每月助学时数以四十小时为限.博士班为壹佰伍拾元整,每月助学时数以四十小时为原则,不得多於六十小时.有特殊需求者,各系,所,中心依实际状况签陈各该学院院长核准之.
申请助学之研究生应於规定时间内向所属研究所提出申请,跨院所申请者,须签请就读院所主管同意,并依助学情况,按月由助学单位划帐发放.各学院应於次月二日前将当月研究生助学金之划帐清册送学务处转陈核.
工作不力或中途因故离校者,即停发本助学金.
本作业要点经行政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後实施.
玖,离校手续流程图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硕,博士班学位考试申请作业及离校手续流程图97.02.20
毕业生离校须知
研究所毕业生办理离校单位
及办理要项各系所(完成系所规定事项)
图书馆(需携带学生证亲自至图书馆办理)
清还所借图书,视听资料及逾期罚款.
清还馆际合作申请费用,所供图书.
清还向联盟所借图书,并缴回联盟馆合借书证.
学生论文先行上网建档,且己收到图书馆e-mail之审核通过通知.(审查需三天,:2636,2637,2638)
学生缴交论文二册.
课指组(缴还借用之学位服).
生辅组(住宿生完成离舍手续)【非住宿生无须办理】.
师资培育中心(教育学程学生完成中心规定要项).
就业暨校友联络组(需完成教育部网路问卷填写).可办理离校时间依学校公告日期可领取证书期限依学校公告日期领取证书
办理要项课务组
完成期末课程教学意见问卷填答.
缴交论文【硕士班乙册,送国家图书馆典藏用】.
缴交评分表,总评分表及论文审定书正本乙份.
注册组
在学期间各学期所修习全部科目成绩皆己送齐且学分数符合毕业资格.
完成各离校单位办理要项(毕业离校注记系统中各单位注记完成).
完成二寸照片(近半年内照片)档案上传,格式不符合者视同未上传.(请至毕业离校注记系统,点选「浏览」上传照片).
毕业手续办理情形之「毕业资格审核」栏位须为「己完成」状态,始至注册组缴交学生证,签名领取学位证书.毕业离校系统
开放查询时间依学校公告日期
1.请由学校首页右侧进入「教务资讯系统」,登入帐号後点选「我的学藉」之「毕业离校(个人)查询」,若该栏位出现红色「N」者表示您尚未完成该单位离校事项.
2.系统内未出现姓名者表示您未符合毕业离校资格,有疑问请洽注册组.委托代领证书请携带:
1.填妥之委托书(内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之莶名盖章).
2.毕业生本人之学生证.
3.被委托人之身分(被委托人以本校教职员工生或学生家长为限).
会计所毕业离校规定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所硕士毕业离校规定
缴交硕士论文乙份,电子档光碟乙份.
系上图书借阅归还.
系上器材设备归还.
研究室所属钥匙归还.
研究室物品清点归还.
填写系办离校问卷.
拾,本系所各教师研究室与系办公室分机与编号
本校总机:(05)534-2601
职称中文姓名分机
研究室
E-MAIL副教授兼所长系主任林有志5520MD401linyc@yuntech.edu.tw教授傅锺仁5341MD419fucj@yuntech.edu.tw副教授邱炳云5519MD402chiupy@yuntech.edu.tw副教授陈燕锡5414MB302chenys@yuntech.edu.tw副教授简俱扬5513MD422jianjy@yuntech.edu.tw副教授罗国华5512MD412luokh@yuntech.edu.tw副教授陈重
本文是一篇会计系论文范文,会计系相关专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关于行政法硕士文题目湖北相关毕业论文的格式范文。适合会计系及审计学及财务会计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会计系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光5516MD509tw.fox.chen@gmail.副教授陈庆隆5515MD411clchen@yuntech.edu.tw助理教授王翰屏5112MA322wanghp@yuntech.edu.tw助理教授杨忠城5517MD403ycc@yuntech.edu.tw助理教授孙嘉明5514MD423sunjm@yuntech.edu.tw行政助理赖毅书5502系办laiys@yuntech.edu.tw行政助理林玉菁5501系办linyj@yuntech.edu.tw行政助理杨淑婷5505系办yangst@yuntech.edu.tw硕士班研究室5598MD305会计系办公室05-5342601分机5504传真05-5345430拾壹,本系所各类表格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硕士班
先修课程抵免申请书
学号:姓名:
拟抵免科目已修科目审查意见审核教师科目名称学分科目名称学分完全抵免不能抵免补修学分
申请人:系所主管:
年月日
备注:
先修课程应於教育部核可之大专院校修习,课程名称及学分由系主任核实认定.
本系硕士班学生应於毕业前,主动提具足以证明之文件申请免修,逾期不予办理.
云林科技大学学年度第学期学生必修科目退选或跨班修习申请表
系别年制系(所)年级学号姓名类别(()说明退选科目名称当期课号□先修退选适用学生:前学年已先修得该学分者
1.填右表
2.请附成绩单影本□延修退选适用学生:因特殊原因须延修该科目者.
1.填右表
2.所属系所及开课系所主任同意签名
开课系所主任签章:□因冲堂跨班修习他班必修科目适用学生:
因两门必修科目冲堂(与选修冲堂不可申请),需跨班修习他班必修科目做为自己的必修科目者.
1.填右表
2.任课教师及所属系所主任同意签名.
任课教师签章:
系级班别科目名称当期课号修别学分原应修之
必修科目必冲堂科目必拟跨班修他班之必修科目必□其他适用学生:因特殊原因须跨班修习他班必修课程或网路不允许选修的课程
1.填右表并附相关证明
2.所属系所及授课教师同意签名.
任课教师签章:
系级班别科目名称当期课号修别学分原应修之
必修科目必拟跨班修习他班科目资料特殊原因
(说明於右)所属系所
主任签章系所承办人员
学生
签章※必修科目申请退选或跨班修习他班必修课程做为自己的必修科目者,请携带加退选选课清单及本表,经任课老师及系所主管同意签章後於加退选期间亲至教务处课教组办理,逾期不受理.(跨班修习他班必修课程做为自己的选修可自行上网,毋需申请.)
※本表为A4规格,请至学校首页→资讯系统-教务资讯系统→下载区→必修科目退选或跨班修习申请表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选修外系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学年度学期
1.拟选修外系课程─
课程名称:
开课系班:
学分组合:
必选修别:□必修□选修□通识□教育学程
2.拟选修外系课程─
课程名称:
开课系班:
学分组合:
必选修别:□必修□选修□通识□教育学程
3.拟选修外系课程─
课程名称:
开课系班:
学分组合:
必选修别:□必修□选修□通识□教育学程
申请人:班级:学号:
导师核章:系主任核章:注:
1.本申请表请於加退选开始前送交系办公室.
2.本系大学部承认外系学分之上限为15学分,其余学制承认上限为6学分.
3.因必修成绩不及格重修本校外系课程抵免者,不计入15学分之限额.
4.选修军训,体育不予承认毕业学分.
5.未经申请核准之外系学分数,无法承认为毕业学分.
指导教授同意指导硕士论文证明书
本人谨同意接受会计系学生(学号)之要求,担任该生之论文指导教授.
接受指导学生签章:
指导教授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各博硕士班研究生更换学位论文题目暨指导教授申请单
系所班别申请日期学生姓名学号论文原题目题目更改後题目新任指导教授姓名职称指导教授通讯地址
(含联络)系所主管签章新任指导教授签章原任指导教授签章备注1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更换论文题目及指导教授时应填具本单.
2.本单经原任指导教授,新任指导教授及系所主管签可後送各博硕士班汇整备查.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硕,博士学位考试申请审核表
系所别:姓名:学号:
至应届毕业学年度上学期止,尚有下列必修科目未修毕(含本学期必修科目及入学不及格之国文,英文):
科目名称学分科目名称学分截至上学期止尚缺必修()学分选修()学分
以上资料由学生亲自核对历年成绩表後确实填写.学生签章:_______
--------------------------------------------------------------------------------------
审核结果(以下部分由各系所承办人审核填写,必修及选修请同时审核):1.成绩审核
项目总学分数必修科目选修科目
审查
结果总合计学分数____
尚缺必修_____
选修_____合计______学分
□入学国文,英文及格
□入学国文,英文不及
格但已修毕相关课程
□入学国文,英文不及格但未修毕相关课程已选修本所科目学分数______
本所承认已选修外所课程学分数______
3.合计______学分2.论文初稿3.博士资格考(硕士免填)
□审核通过□通过(考试日期:年月日)
□审核不通过□不通过
承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授:_______________所长:______________
附注:本表请转交各应届研究所毕业生订於「历年成绩审查表」(每年二月底由注册组发给,遗失者自行至注册组投币重新申请「历年成绩表」)上,并请并同「学位考试申请书」同时送出.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博硕士学位考试总评分表
博硕士班别:会计所硕士班论文题目(中,英):
学生姓名:学号:
考试日期:地点:
总平均
(请大写并四拾五入後取至整数)召集人签章所长
签章
注意:
1.请将各口试委员评分记录表装订於後,一并送交课教组登录.
2.学位考试评分表一经送出,即不得再异动论文题目(含英文论文题目).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博硕士学位考试评分表
系所别:会计所
姓名:学号:
论文题目(中,英):
具体评语:
评分(请大写)
考试委员签章:
考试日期:年月日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
研究所硕士班
论文口试委员会审定书
本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硕士班__________________君
所提论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於硕士资格水准,业经本委员会评审认可.
口试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所所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民国年月日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离校同意申请书
研究所班研究生
之论文已修改完毕,请同意办理离校手续.
谨陈
论文指导教授
(签章处)
学生签章:(签章处)
学生学号:
申请日期:
课教组注记:
(核章後请凭此单至注册组领取书)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学生校园IC卡补(换)发申请书(学生)年月日
系所年制□四年制□二年制(含在职班)
□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系所/年级系所
年级学号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彩色相片粘贴处
(请缴交二寸彩色大头照电子档)身分证字号申请补(换)发原因□在学学生遗失或耗损毁坏申请补,换发(请填写本申请书→→出纳组缴费→注册组核章)
□休退学或毕业离校学生遗失补申请作废(请填写申请书→出纳组缴费→注册组核章办理)
临时卡遗失或耗损毁坏申请补,换发(请填写申请书→出纳组缴费→注册组核章办理)联络联络地址备注申请换发者凭原学生证办理(原证需由注册组消磁).
上述申请补换发原因勾选栏如有涂改,申请无效.
申请工本费250元(申请时,请先至出纳组缴费再交由注册组办理).
申请补,换发校园卡者,领卡时间请於1星期内至注册组领取.
对原学生证照片有异议时,请携带二寸照片电子档,以利於资料更新.核章程序注册组核章出纳组缴费
取件人签章:
注:94学年度第1学期开始启用晶片卡流水编号:
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中文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中文姓名学号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字号毕业系所别毕业年月原学位证书字号硕()号/学()号申请补发原因□遗失□毁损□其他补发之证号补()号本处由业务承办人填写承办单位签章栏:
1出纳组缴费(每份100元)5.注册组
2注册组承办人6.文书组用印
3注册组组长(第6栏由注册组亲送)4教务长注:中文学位证明书一人仅限申请乙次,其效力同学位证书,凡再遗失者,将不再补发.
身分证影本(正面)申请人联络住址:():()
行动:取件人签章:
取件日期:邮寄日期:挂号:(*凡须由本组代为邮寄者,请自备挂号回邮信封乙纸,并详明收件人姓名,住址)
休学学生学生平安保险相关事宜
主旨:
教育部为妥善照护学生健康,凡拥有学籍学生均具备学生平安保险条件,并补助每位学生每学期50元保费,但非强制性,因此若不愿投保者,依教育部95年5月20日台训字第095123044号函,规定需填写弃保声明书,未满20岁以上之学生需家长或法定代理人亲自签章.
本校目前投保单位为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范围包含意外门诊,疾病或意外住院,疾病或意外手术,烧烫伤,残障理赔,癌症理赔等项目,若个人同时投保其他保险可接受收据影印本,与其他保险不相冲突.本校投保保障额度为125万元,保费为每学年每位学生565元(教育部补助100元),分上,下学期缴交,上学期学生自付283元,下学期282元.
为确保您个人的权利,请慎思休学期间是否投保,若希望投保请将休学期间保费会入学校帐号,并将缴费证明传真回本校业务承办单位卫生教育组,以便办理投保相关事宜,若您认为毋须投保请您填妥「放弃投保申明书」并寄回卫教组.
说明:
应复学学生若继续办理休学者,仍应自【弃保】或【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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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中择一办理:1.选择【续保】者,请汇款缴纳保费,并将汇款收据传真至卫教组.学保缴款费用:一学年度565元(上学期:283元,下学期282元),请自行依休学学期数,计算【续保】之应缴金额,并确实完成汇款.
汇款资料如下:
户名:国立云林科技大学401专户
银行:台湾银行斗六分行
帐号:031036070396
汇款人:学号+姓名
传真收据资料:
传真:(05)531-2068
注记汇款人:系所+姓名+学号+休学学期数
(自学年第学期至学年第学期止,共学期)
2.选择【弃保】者,请填写「放弃投保申明书」,寄回本校卫教组,未满20岁者,请由家长亲自填写该切结书後寄回以下本校.
「放弃投保申明书」表格下载网址:yuntech.edu.tw/%7Eash/D4.
邮寄地址:640云林县斗六市大学路三段123号卫生教育组收
三,相关学校平安保险事宜,详见本校卫教组网址:yuntech.edu.tw/%7Eash/D3.
学生平安保险放弃续保申明书(满20岁)
学生,因故办理休学,休学期间自学年第学期至学年第学期止,共学期,有关学生平安保险部份,业经卫教组承办人员说明,本人已充份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今自愿放弃於休学期间继续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特立此书声明.
声请人:(本人亲签)
班级(系所):
学号:
字号:
中华民国年月日
-----------------等于----------------------------------
拾贰,Q&,A
会计系硕士班之修业年限
A:修业年限以1至4年为限.
有先修课程的规定吗
A:审计学,税务法规为先修科目,请依「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系先修课程审查办法」办理.
必须修满几个学分
A:最低毕业总学分为48学分,包含专业必修23学分(含硕士论文6学分),专业选修科目至少25学分.
每学期是否有修课学分限制
A:第一学年每学期不得少於4学分,且本所订定每学期不得多於18学分.
每一门课至少要有多少人选修才会开课
A:选修科目若选课人数未达4人者不开课,而必修课不限选修人数都会开.
课程及修课如何查询
A:至学校教务资讯系统登入,选择「我的课程」内「学期修课名单」即可.
已修完一个学期的「硕士论文」,在学期成绩上为什麽没有分数
A:硕士论文要通过学位考试,才能取得的分数.
每学期期末为何一定要填写教学意见调查真的保密吗
A:目的在了解同学对各学科学习成长情形,藉此建立师生良好的沟通与互动,教务处将根据教学意见调查结果,检讨教学成效,使教学品质能更加提升.一定要做完问卷才可以预选下学期课程,请同学们互相提醒记得上网填教学评量.系统设定并不做资料与填答人的连结,因此教师或任何行政人员绝对不知道意见出自谁之手,保密性绝对百分百.
就学贷款申请流程.
A:依各学期指定时间内,先亲自到台湾银行办理对保,并至学校网页线上登录资料(网址:学校首页/学杂费区/就学贷款申请/就学贷款线上申请),最後再将就贷资料挂号寄回或亲送生辅组.有关学生就学贷款问题,请详阅生辅组网页,或电洽生辅组承办人(05-5342601转2312).
倘若就学贷款金额不足应缴学杂(分)费,应如何补缴
A:同学申请就贷,生辅组建档汇整资料,报送财政部及台湾银行到拨款到校完成溢贷退(补)费作业,需长达四个月时间,退(补)费时程约为每学期结束前,请同学耐心等候.若有贷款不足者,期中後由生辅组另行通知补缴差额.
学杂(分)费之「缴费单」不慎遗失了该怎麽办以及如何查询注册缴费
A:缴费单或是缴费收据遗失,均可上「台湾银行学杂费入口网」补印.缴纳成功会产生授权码及出现交易成功画面,可列印留存.
论文指导老师之申请
A:申请时间为每年五月份,为期两周内(以系办公告日期为准),申请对象为本系所助理教授以上之专任教师,由学生於该期间内持指导教授同意指导硕士论文证明书至本所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外校於本所授课之兼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师,每位老师最多指导一篇,且需与本系所专任教师共同指导.
论文格式规范为何上传缴交的注意事项
A:每年论文范本可能会变动,审核论文以最新论文格式范本为主,请遵守教务处课教组之规范.上传缴交之注意事项,请同学上图书馆网站内「硕博士论文系统」查询.
如何申请中文,英文成绩单
A:至行政中心的教务处注册组临柜申请,填写「各类文件申请暨缴费单」,通讯申请者,工本费请至邮局购买汇票支付,汇票抬头请写『国立云林科技大学』,并且挂号回邮信封,否则不予处理.
校圆IC卡(学生证)不慎遗失了该如何申请补发,其费用多少
A:至行政中心的教务处注册组填写「学生校园IC卡补(换)发申请书(学生)」(含二寸彩色大头照电子档),并需支付基本工本费250元.
休学及复学申请该如何办理
A:休学及复学都要上「教务资讯系统」申请.学生休学时,需将校园IC卡缴回教务处保管,并注记休学,俟学生复学时再向教务处申请领回原卡.办理休学的时候,学生可以选择要不要继续投保学生平安保险,如要续保,请向出纳组缴交保险费,如不投保,则填写「学生平安保险放弃续保申明书(满20岁)」.
离校问题Q&,A
领取书需要携带什麽
A:需携带IC校园卡.
照片一定要学士照吗
A:不需要,只要是本人最近照之大头照即可,照片背面请书写姓名,学号及系所名称.
暑修生及校际选课学生领取学位证书的最後期限为何
A:下一学期开学前成绩需送达且完成领取证书手续.
我是毕业生,我的专题报告没有完成,请问成绩可以先打「I」吗
A:不可以,凡是毕业生所有科目都不可以打「I」.
请问老师可否於毕业典礼当天补送成绩
A:不可以,毕业当天不受理老师补送成绩.
若我这学期有修读低年级科目,成绩还没送到,但是我的毕业学分数己经足够了,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吗
A:不可以,必须等到您在校期间所修习科目成绩皆到後才可领取学位证书.
书遗失或毁损可以申请补发吗
A:不行,仅能申请中文学位证明书,一人限申请一次.
IC校园卡遗失如何领取学位证书
A:请至注册组办理校园卡遗失补申请作废,缴费後持核过章之申请书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可以请人代领吗
A:可以,请依照离校须知「委托代领证书」栏之规定办理.领最时请代领人出示个人身分证年,签名时请签代领人名字并於右下方加注「代」字,受委托人以本校教职员工生或学生家长为限.
我改名了,书可以换发吗
A:不行,请携带最新之户籍誊本正本,中文学位证书正本,学生基本资料异动申请表,前来注册组柜台办理中文证书加盖改名章手续.(当日即可办妥)
我己经填妥研发处就业暨校友联络组的问卷,为何离校系统还是注记未完成
A:问卷完成後需一工作天後才会注记完成.若问卷填写不完整视同未完成,请联络研发处分机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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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云林科技大学会计所硕士班研究所入学参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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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至本校图书馆网页上传全文,待审核通过後再至图书馆签署「博硕士论文电子档案上网授权书」.
各系所
学位考试每年1月底,
各系所
安排口试时间,
教务处课务组
制发口试委员聘书,送各系办理口试事宜
研究生於每年12月15日前及5月15日前提出学位考试申请书,检附申请审核表,成绩单及论文初稿,由指导教授签名同意
口试委员资格不符
学位考试资格不符
委员资格不符
论文初稿未完成
教务处课务组
复审学位考试资格口
试委员资格
教务长
核聘口试委员
各系所
初审学位考试资格及论文并提聘口试委员
各学院
初核口试委员资格,
审核论文初稿内容(依据学位
论文格式规范),初稿审核
通过发还各所
硕士班
□硕士在职专班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至本校图书馆网页上传全文,待审核通过後再至图书馆签署「博硕士论文电子档案上网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