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年文山东省,审计学年文品牌

时间:2024-02-26 点赞:52456 浏览:107727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文是一篇国家级论文范文,关于国家级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关于审计学年文山东省,审计学年文品牌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适合国家级及公开发表及课堂教学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国家级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西文理院字〔2016〕108号

关于印发《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院)

《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2016年7月3日专题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7月5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岗位设置人员聘任通知西安文理学院办公室2016年7月5日印发打印人:任奇校对人:张运良共印60份

西安文理学院

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学院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和工作效率,建立起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为基础的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推行目标责任和岗位管理的工作实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学院在编在职的管理干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管理中涉及学院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分类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办法进行岗位管理.

(三)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坚持"立足现状,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平稳过渡,稳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入轨,后规范,再完善"的办法,在全员上岗的基础上,逐步规范和完善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二、岗位数量及类别设置

(一)岗位数量

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文理学院机构编制规定的复函》(市编办函〔2016〕67号)核定的编制数量和《西安市教育局转发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西安文理学院的通知》(市教人发〔2016〕30号)A.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入选者.

B.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C.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D.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E.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F.任教授职务满9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或发表核心期刊(Ⅰ)(下同)论文5篇以上者,或权威期刊2篇以上者.

③任教授职务满6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任教授职务满3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者.

A.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B.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C.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市级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D.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E.获省部级综合美术作品银奖以上,或获省部级音乐比赛二等奖前二名,或获省部级舞蹈比赛二等奖前二名.

F.在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

G.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或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或省级精品课主持人.

H.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主编.

I.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或省级突出贡献专家.

J.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项.

(3)教授四级岗位条件: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三年来至少独立为本(专)科生开设两门以上专业和基础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4)副教授一级(专技五级岗位)岗位条件:(①为必备条件,②或③选其一)

①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三年来至少独立为本(专)科生开设两门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

②任副教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或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师德标兵,或市级劳模,市级突出贡献专家.

B.任副教授职务满9年,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者.

③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

A.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B.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市级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

C.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

D.获省部级综合美术作品铜奖以上,或获省部级音乐比赛三等奖前二名,或获省部级舞蹈比赛三等奖前二名.

E.发表核心学术期刊论文3篇以上.

F.市级模范教师.

G.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或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主编第一人.

H.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岗位上岗条件:

①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三年来至少独立为本(专)科生开设两门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

②任副教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以上,期间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一篇),或专着(含全国性教材)一部,或有院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项目,或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一项,或院级教学教学标兵,院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B.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两篇),或专着一部,或有院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C.任副教授职务满10年以上.期间发表核心期刊(Ⅱ)论文1篇,或一般论文3篇及以上.近五年来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员表彰一次.

(6)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岗)岗位上岗条件: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三年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7)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岗位上岗条件: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三年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任讲师职务满8年以上,期间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者,或任讲师职务满5年(3年)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期间主持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项,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8)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岗位上岗条件:

坚持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2年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任讲师职务满4年以上,发表科研论文2篇以上,或任讲师职务满2年(1年)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任讲师职务满15年以上,近五年来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员表彰一次.

(9)讲师(专业技术十级岗)岗位上岗条件: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坚持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近年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10)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岗位上岗条件:任助教职务满6年以上,或任助教职务满2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者,发表科研论文1篇.

(11)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岗位上岗条件:具有助教职务任职资格,且能正常履行助教职务职责,或硕士学位获得者.

3.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上岗条件:

各类非主体三,四级岗位上岗条件参照主体系列同级别科研及年限上岗条件执行.

A.实验技术系列

(1)五级岗位条件:任高级实验师职务满9年以上,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辅助任务,取得较好的学术成就.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并投入使用,或在实验技术类或本专业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

(2)六级岗位条件:任高级实验师职务满5年以上,任职期间业绩考核成绩比较突出.主要参加(前三名)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在实验技术类或本专业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

(3)七级岗位条件:具有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且能正常履行高级实验师职务职责.

(4)八至十岗位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参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确认条件自行制定,报学院审核.

B.图书(档案)系列

(1)五级岗位条件:任副研究馆员职务9年以上,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辅助任务,任职期间业绩考核成绩突出.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1篇).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和标准,并能够正确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六级岗位条件:任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辅助任务,任职期间业绩考核成绩比较突出.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1篇).能提出,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或为重要业务问题的决策提供咨询.

(3)七级岗位条件:具有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且能正常履行副研究馆员职务职责.

(4)八至十岗位条件,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参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确认条件自行制定,报学院审核.

C.卫生技术系列

(1)五级岗位条件:任副高级职务9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1篇).

(2)六级岗位条件: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较突出,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1篇).

(3)七级岗位条件:具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能正常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

(4)八至十岗位条件,由学院后勤服务集团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参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确认条件自行制定,报学院审核.

D.新闻,出版系列

(1)五级岗位条件:任副高级职务9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责编出版的期刊,刊物未出现政治问题,编校数量和质量在良好以上.

(2)六级岗位条件: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较突出,近三年在副高级岗位上业绩考核成绩较突出.或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责编出版的期刊,刊物未出现政治问题,编校数量和质量在合格以上.

(3)七级岗位条件:具有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能正常履行副高级职务职责.

(4)八至十岗位条件,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参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确认条件自行制定,报学院审核.

E.工程技术系列

(1)五级岗位条件:任高级职务9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独立主持工程项目5项以上.具备解决本专业或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够指导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审核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的技术成果.

(2)六级岗位条件: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较突出,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独立主持工程项目3项以上.具备解决本专业或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和审核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和技术成果.

(3))))

岗位名称

及级别专技二级专技专

级专技五级专

级专

级专

级专技九级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专技十二级合

计岗位设置数8244960121121126169127991021006拟聘岗位数/1328399711312016012194126911注:专技三,四级拟聘岗位中不含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3个,专技五,六,七级拟聘岗位中不含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9个.

附表三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聘任一览表

岗位名称

及级别工技二级工技工技四级工技五级普工合计岗位设置数310372052拟聘岗位数54141152

附表四

教师岗位目标任务一览表

职称级别目标任务课堂教学工作量(分)科研工作量(分)实践教学工作量(分)合计(分)教授二级2202006048024013080450四级24011080430副教授五级2608080420六级2606080400七级2605080390讲师八级2804560385九级2804060380十级2803060370助教十一级2102560295十二级602040120注:1.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量分值换算标准:详见《教师教学工作标准课时量化办法办法》.

2.科研工作量分值换算标准:详见《教师科研工作量化办法》.

附表五

辅导员岗位目标任务一览表

职称级别目标任务管理工作量(分)科研工作量(分)教学工作量(分)合计(分)副教授(五,六级职员)六级3104050400七级3103050390讲师(七,八级职员)八级3052555385九级3002555

本文是一篇国家级论文范文,关于国家级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关于审计学年文山东省,审计学年文品牌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适合国家级及公开发表及课堂教学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国家级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380十级2902555370助教(九,十级职员)十一级2352040295十二级902010120注:管理工作量分值为辅导员认真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管理学生数在200-250人),圆满完成管理工作任务并出满勤(坐班制)后应得分值,学生数每增加50人,其管理工作量分值增加1分,教学工作量分值为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课,第二课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以及党团课教学及有关教育活动等工作任务要求,具体分值换算办法按照辅导员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执行,科研工作量分值为辅导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工作方面应完成的额定任务,具体分值换算办法按照科研工作量化办法执行.

附表六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一览表

岗位类别

岗位四级

岗位五级

岗位六级

岗位七级

岗位八级

岗位九级

岗位十级

岗位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基本分值390385380370365362360355285110科研分值60454030252320151010调节分值注:1.基本分值(含调节分值)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工作失误,且全年出勤率为100%者核定的目标任务分值.调节分值参照管理岗位标准执行.

2.科研分值的换算标准参照教师岗位科研分值换算办法执行.

3.调节分值的调节标准参照管理岗位相关标准执行.

附表七

管理岗位目标任务一览表

岗位类别四级岗位五级岗位(副院级)五级

岗位六级

岗位七级

岗位八级

岗位九级

岗位十级

岗位基本分值480460430410380370295120调节分值注:1.基本分值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工作失误,且全年出勤率为100%者核定的目标任务分值.其具体目标任务详见《岗位目标任务书》.

2.鼓励管理岗位人员开展管理科学研究活动,其工作量换算参照教师岗位科研分值换算办法执行,并计入调节分值.

3.调节分值的调节标准:工作创新或突出贡献者(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每项计10——100分.缺勤1天扣减1分,旷工1天扣减30——60分,工作失误一次扣减3分,工作严重失误一次或严重违纪一次扣减10——50分.

附表八

工勤技能岗位目标任务一览表

岗位类别二级岗位岗位四级岗位五级岗位普工岗位基本分值400350300260100调节分值注:基本分值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工作失误,且全年出勤率为100%者核定的目标任务分值.调节分值的计算参照管理岗位标准执行.

附件1: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工作标准课时量化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校永恒的主题,岗位津贴和课时计算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学院岗位职责和分配制度改革,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提出教学工作量化办法:

一、各类教学工作标准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包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采用班级教学形式,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数的教学形式,按教学内容划分,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课程教学.

2.以理论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

导,批改作业,平时考核等,以人才培养方案中每一计划学时计1标准课时.

3.考试考务,期末考试命题(含制定标准答案),试题符合"西安文理学院考试命题的细则"的要求,每套(A,B)试卷计6个标准学时,监考工作量以每考场2课时计算,考试值班以每天2课时计算,评阅试卷按班级人数/10×2课时计算.

4.部分艺体类标准课时计算办法

(1)公共体育课教学按开课学生人数,按每22.5人核定一个教学班,人才培养方案中每一计划课时计1标准课时.

(2)体育专业技能课时计算:计划学时×2×0.9

游泳,体操,田径课时计算:计划学时×3×0.8

(3)音乐专业课声乐,钢琴课时计算:计划学时×学生数×0.5.

(4)幼儿师范学院钢琴20人(专业方向课10人)为教学班组织教学,

5.实验课程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指导实验(每组≥15人),批改实验报告,平时考核等.

(2)课时计算:

人才培养方案中每一计划课时按0.7学时记入标准课时.

计算公式为:人数/15×计划学时×系数

(二)实践教学

6.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1)工作内容包括:准备,辅导,评阅,答辩,总结等,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指导人数原则在8人以内.

(2)课时计算:

文科每生计10课时,理科无实验每生计12课时,理科有实验和工科每生计15课时.毕业论文课时总数按人才培养计划,应在8-12周,论文答辩每指导一生答辩教师计0.5课时,每个答辩小组答辩指导教师人数限5人以内.

7.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1)工作内容包括:准备,辅导,指导,总结等,指导人数原则在10人.

(2)课时计算:每指导1人,每周0.6学时记入标准课时,周次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计算.

8.指导实习实训

(1)工作内容包括:实习准备,实习指导,批改实习报告,总结等.

(2)学时计算:

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实训,野外实习,课程考察等实习实训环节,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执行.

教学实习以10人为一组,每周计10学时,不足10人者按比例折算,野外实习,课程考察,以10人为一组,每天计3个标准课时(含往返路途时间),不足10人者按比例折算.

9.教育见习:以10人为一组,每天计2个标准课时(含往返路途时间),不足10人者按比例折算.

10.指导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按照《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成果奖励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课时和核算办法执行.

11.校内体育实践活动工作量:春季运动会裁判员老师每天3个标准课时,阳光体育比赛(以学院批准的计划为主)每场次0.5个标准课时.

(三)院聘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为1人,每周计1课时,周数按计划执行.

(四)公共选修和形势政策课按新的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同时给任课教师按上课次数发放交通补贴.

(五)合班课时系数计算:合班课指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班合班上课,40-50人为1.1,51-60人为1.2,61-70人为1.5,71-80为1.6,81—90为1.7,91-100为1.8,101-110人为1.9,110以上为2.

(六)其他教师工作量(包括教研活动,集体活动,系院内青年教师指导以及开会等),由各系(院)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核,并在工作质量奖中具体分配.

二、教学质量与教学成果量化

12.承担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各级质量工程项目,按照科研工作量化标准执行,由教务处审核确认,科研处计入教师科研分值中.

三、教学津贴核发程序

13.教务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实际,计算各系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总量,报送人事处并下发各系院.

14.各系院按本教学工作量化办法,在核定的本系院教学总量范围内,结合岗位任务,核算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

15.各系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经教务处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附件2:

西安文理学院科研量化分值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促进科学设岗,人本管理,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使得科学研究向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西安文理学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制定科研量化分值管理办法.

一、科研量化积分适用范围与积分办法

1.科研分值是教师完成科研岗位任务后,依据我院教学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在绩效津贴分配中的比重和学院科研投入等问题,依据学院《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办法》《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西文理院字2016190号,192号]文件中,有关科研奖励津贴与教学课时互算平衡后得出的分值,以合理核定科研工作量和有利于激励教师的科研工作.

2.科研量化积分办法,只适用于成果标注为我院的在编在岗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后的绩效津贴分配.

3.进入绩效津贴部分的科研成果要求是科学研究产出的核心学术成果及其科研实践性成果.其他科研荣誉奖励,类比科研的实践性成果奖励仍执行《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办法》,《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西文理院字[2016]190号,192号)文件规定的办法,单独发放奖励.


二、科研量化分值类别与分值

(一)学术专着与教材工具书类:

1.学术专着类:国家级出版社,独着,撰写每万字积20分,参加撰写,积分等于字数*20分/万字*80%,最高不超过400分,省级出版社,独着,每万字积15分,参加撰写,积分等于字数*15分/万字*60%,最高不超过200分.

2.编着教材类,工具书类,专业书类:国家级出版社,主编积200分,副主编积100分,参加撰写,每万字积15分,省级出版社,主编积150分,副主编积75分,参加撰写,每万字计12分(主编,副主编不计撰写分值).

3.文学作品类:国家级出版社,独作,长篇小说积200分,中篇小说(含报告文学)130分,短篇小说80分/部,每篇10分,散文诗歌80分/集,每篇10分.省级出版社,长篇小说积130分,中篇小说80分,短篇小说50分/部,散文诗歌60分/集,每篇8分.

4.在职教师科研成果既是个人工作的创造结晶也是职务成果,属于个人与学院共享的成果.津贴奖励要求教师完成成果出版时,必须进行有关重要信息的标注(标注本人单位,真实姓名,标注字数,标注资金提供来源).无标注成果(无作者单位,无真实姓名,无作者完成字数,无资金提供来源等)需提供出版社证明.如无上述作者,完成字数等有效证明,经有效核实后,积分按照原积分办法的50%积分.

5.凡翻译出版作品(学术类)积分在同类级别积分上减半.

6.国家级,省级出版社的认定参照[西文理院字2016190号,192号]文件.

(二)关于学术论文类

1.在《Nature》(英)或《Science》(美)发表论文,每篇积1000分.

2.在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科学权威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SCI源期刊发表论文或被SCI收录论文,每篇积400分,在《EI》,《ISTP》发表论文,每篇积200分.

3.凡在我院科研奖励称为"核心一"所列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每篇积110分,凡奖励称为"核心二"的五大检索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收入国外正式出版的专题研究文集的论文,每篇积60分.

4.被《新华文摘》摘录论文观点60%以上,追加积分至"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积分,观点摘 要20%,积50分,标题索引积15分,被"人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积80分,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录论文,追加积分"核心二".

5.凡在普通学术期刊,每篇积25分,凡被国际专业文摘期刊和国内刊名以"中国"开头的专业文摘期刊摘录,论文加积10分.

6.在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占1/4版,2000字以上,视为"核心一"积分,在国家级其他报刊理论版发表文章占1/4版,2000字以上,视为"核心二"积分,在省级报刊理论版发表文章占1/4版,2000字以上,视为"核心二"积分,在省级其他报刊理论版发表文章占1/4版,2000字以上,视为"普通期刊"积分,发表在院外报刊上的通讯,游记,小说等其他非学术文章,积分8分,杂文,诗歌,散文,积分4分.

7.凡受邀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获出版论文集论文,每篇积30分,在国内举办(或冠以"国际"名义)的国家一级学术协会(分专业方向)举办的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积20分,省部级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每篇积10分,普通学术会议公开发表论文集,每篇积5分.

8.各级学术刊物上的科学简讯,书评,论文摘 要,研究通讯,一般会议综述,非学术研究讨论的综述,会议报告,巡礼,补白,札记等视刊物级别和字数,每篇积5分.

9.以上论文积分以最高发表刊物积分,转载后加积总分.

(三)关于科研立项类

1.申报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基础积分200分.按到账经费,每万元积20分,最高不超过1000分,自筹课题积分110分.

2.申报获准省(部)级科研课题(教育部,科技部,省自然科学基金类,社科哲学基金类,教育厅规划项目类,省社科哲学规划项目类,文化厅项目类,省部级专项项目类),基础积分110分.经费超过5万元后,按到账经费,每万元积15分,最高不超过600分,自筹项目积55分.

3.地市厅级课题,基础积分55分.经费超过2万元后,按到账经费,每万元积10分,最高不超过300分,自筹项目积30分.

4.争取,委托和合作研究的外省市申报立项的课题,非科研主管部门的招标课题,专项课题,横向课题,基础积分30分.到账经费超过3万元后,按照每万元积15分,最高不超过300分.

5.院级重大项目,中青年基金项目,只以成果完成后计算积分.

6.承担标注单位是我院的课题,第二,第三,第四合作人计分按照同类级别课题主持人总分的30%,20%,10%递减积分,其余人不计科研量化分

本文是一篇国家级论文范文,关于国家级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关于审计学年文山东省,审计学年文品牌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适合国家级及公开发表及课堂教学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国家级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值,只计成果分值,教师承担的非我院标注单位课题(或子课题)无到账经费的以成果积分,如有到账经费,按照上述第4条执行.

7.凡学院专项,自筹,横向科研课题实行科研积分后,津贴计发从本人项目经费中支出.

(四)关于科研发明专利,应用科研成果类

1.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批准的发明专利,每项积分400分.

2.满足学院科研文件[西文理院字2016192号]规定的条件,主持完成一项重大应用科研成果,计500分.主持完成一项一般性应用科研成果,计200分.

(五)科研实践成果类

1.作品在国家级馆,院举办个人作品展,积200分,作品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综合展,积100分,入选中国美协的单项展,积50分.作品被国家级场馆收藏,积50分.作品入选国际行业展,每件积20分,多件不超过150分,入选国内行业展,每件积15分,不超过100分.

2.在央视或央电首播,为编剧,导演,作曲,美术设计的影视节目或作品第一人或独作,积400分.在省台或省电台首播,同上述方式作品,积200分.上述出品如为前三人,国家级别,积100分,省部级,积50分,

3.创作音乐作品一部(交响乐,民乐,现代音乐等,演奏30分钟以上),积80分,创作小型音乐作品一部,演奏30分钟以下),积40分,创作歌曲一首并发表,积15分.编辑出版音乐作品集一部,积30分.

4.作品被"核心"刊物同一期,刊用后,每件积10分,最多不超过50分,被"普通"刊物同一期,刊用后,每件积8分,最多不超过40分.

5.上述作品重复参展以最高荣誉为准,多次参展以作者认定一次为准.同一作品在不同期刊上,以作者认定的最高档次为准.

三、科研分值的使用说明

1.以上科研成果和艺术实践性作品的认定积分以{西文理院字2016190号,192号}为准,不属于学院认定的科研成果亦不积科研工作量.

2.凡学术成果获奖,艺术作品获奖,表演奖励,参展奖励,竞赛奖励等均执行原文件奖励办法,不计科研量化分值.

3.针对教师读硕,读博期间参与其他高校科研所形成的成果(标注单位非我院),职称评审认可,但学院绩效津贴积分不包括在内.

4.凡属上述科研成果的合属出品,依作者的排序和名次,给与相应的积分.在总分值内按第一50%(60%),第二30%(40%),第三20%积分(同时,也依据第一作者意见),其余不积分.分值低于30分以下的成果,不计合作者量化分值.

5.本规定从2016年7月5日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目标管理与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

西安文理学院

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化办法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鼓励教职工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参照《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工作标准课时量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切块管理总量控制项目定酬重点指导

二、工作量认定范围

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的工作量主要指由学院或系(院)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在课外指导学生开展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工作量.所指导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是指在第一课堂教学计划之外,指导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读书阅览,技能拓展,文体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三、工作量的总额和管理

全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的总额由系(院)开展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和学院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1.系(院)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

学院对各系(院)开展第二课堂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实行切块管理,总量控制.每年,按照各系(院)学生数切块划拨指导工作量,用于教职工指导本系(院)学生参加校级,系级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各系(院)的指导工作总量(分值)计算办法为:

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数×1工科类专业:学生数×0.7

其他专业:学生数×0.5

2.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

学院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由教务处和团委集中掌握.主要用于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专项社会调查和全校性活动的专门培训与指导.此项指导工作量由教务处或院团委在项目(活动)实施时,依据本办法核算,并向有关系(院)或教师专项安排.

四、单项活动指导工作量的分值

(一)指导学术科技创新类活动

1.指导学生开展"挑战杯",机器人竞赛,每指导一个作品,国家级50分,省部级30分,市级15分,学院确定为省级侯选作品15分,入围校级决赛6分,入围系级决赛3分,同一次比赛,一名教师最多按指导3个作品(项目)计算.

2.指导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

(1)赛前培训.面向全校开设培训班,经考试选拔队员,工作量参照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2)集中培训和竞赛.每指导1个团队参加比赛,国家级40分,省级20分,入围校级决赛6分,入围系级决赛3分.每次比赛,一名指导教师最多按指导3个团队计算.

(二)指导学科竞赛和职业(专业)技能竞赛

1.全国,陕西省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竞赛,复赛前举办集中培训,工作量参照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职业(专业)技能竞赛,如:大学生英语演讲,化学实验,工业设计,职业规划等,按照指导学生数计工作量.一次指导学生5人以内,国家级30分,省部级15分,校级决赛4分,系级决赛2分.一次指导6人以上,工作量按1.5倍计算.

(三)指导艺术类团体竞赛

指导大学生参加艺术类团体竞赛,如:大合唱,群舞,团体操,乐队,戏剧小品,辩论赛等,每指导1个团队,国家级50分,省部级30分,市级20分,入围校级决赛10分,入围系级决赛5分.一次比赛,一名教师最多按指导2个团队计算.

(四)指导体育类竞赛

指导大学生或代表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项目竞赛,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西文理【2006】116号)有关标准执行.

(五)指导社会实践

假期带队指导社会实践活动,每10人为一组,市内(含郊县)2分/天,市外3分/天计工作量(含往返路途时间),不足10人按比例折算(原差旅补贴不再执行).

(六)指导学生社团

指导学术科技类社团(30人以上)和学院重点建设社团,工作量按实际工作每次计2分,每学年最高10分,指导学生编辑校内刊物每期计4分.

(七)辅导员组织学分认定

辅导员组织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包括政策宣讲,学分认定,成果统计,成绩登录等,按所认定学生数每20人计1分.

五、工作程序

1.每学期初,各系(院)根据学院总体安排,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专业要求,设计,制定第二课堂活动计划,报院团委.

2.各系(院)在学院核定的本系(院)指导工作总量范围内,有计划地自主安排教师开展指导工作.

3.学期末,各系(院)统计教师指导的工作量(包括常规活动指导工作量和重大项目活动指导工作量)报院团委.

4.院团委会同教务处对全院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工作量进行审核后,报送人事处审定.

六、几点要求

1.各系(院)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的具体办法,报院团委备案.未尽事宜,可参照执行.

2.各系(院)组织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层次的比赛必须经教务处或团委批准,并在团委备案,未经批准和备案的活动,学院对指导工作量原则上不予认定.

3.指导学生竞赛成果获奖单位须注明为西安文理学院,同一个团队(项目)参加不同层次比赛,按照最高层次核计工作量,不叠加计算.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只认定1名指导教师.

—-1-—

相关论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品牌

本文是一篇小学语文课堂论文范文,小学语文课堂类有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关于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品牌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文品牌

本文是一篇小学生论文范文,关于小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关于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文品牌相关毕业论文模板范文。适合小学生及教育教学及素质教。

审计学年文财经

本文是一篇保险学论文范文,保险学有关毕业论文提纲,关于审计学年文财经相关在职毕业论文范文。适合保险学及经济学及副教授方面的的大学硕士。

审计学年文2023年

本文是一篇辅导员论文范文,辅导员方面有关本科论文开题报告,关于审计学年文2016年相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适合辅导员及学院及学校方面的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