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硕博士论文范文,关于硕博士类毕业论文提纲,关于文题目校内外口委审查原则相关毕业论文题目范文。适合硕博士及特殊教育及大学教师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硕博士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论文题目及校内外口委审查原则
92学年第1学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决议
93学年第1学期第2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决议
93学年暑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决议
96学年第1学期第2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修订
97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增订
97学年度第2学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增订
98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修订
99学年度第1学期第2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修订
100学年度第2学期第1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修订
100学年度第2学期第2次「硕博士班修业指导委员会」修订
1,论文应以实证研究为主,初审题目须用全衔且符合特殊教育相关领域.
2,系上每位专任教师(包含双指导)每学年至多指导六位研究生.
3,系上教师分配担任论文口委次数为总提报研究生数除系上专任教师数为原则.
4,国内外公私立大学之助理教授与论文研究领域相关者皆可担任口试委员.惟须排除与论文「指导教授」曾有「论文指导」之关系者.
5,本系博士班毕业生,依大学教师分级,未具有「副教授」之前,不宜担任口试委员.
6,硕士班研究生指导教授资格为助理教授以上(含),博士班指导教授资格为副教授以上(含)或具有特殊教育领域专长者之师长指导.
7,助理教授若指导博士班研究生时,须采双指导方式,并须在特殊专长领域有相当着作发表.
8,担任校内口委人数教授为6位,副教授为5位,助理教授为5位,兼任行政教授为5位.
9,为有助於经验传承,指导教授为助理教授,建议校内口委以副教授以上师长为主.
10,校内外口委已符合「论文题目及校内外口委审查原则」之规定,因无法依申请人所列校内外口委名单核准时,委员会所建议的口委名单,申请人及指导教授若有其他建议可提出申覆名单,俟委员会复审後再行公告正式口委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