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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解构思维文学史写作
摘 要:本文从解构思维的角度切入文学史写作,深入论析了意识形态文学史叙述的遮蔽现象,从而分析指出解构思维之于当下重写文学史的重要价值:意识形态祛魅;颠覆既往文学史叙述内部的二元对立等级秩序;防止叙事神话或叙述专制的再生;重建解构之后的文学史生态.
文学史的面貌、质地、蕴涵不仅与历史语境、史料的收集和挖掘、史家的“发现”眼光、意识形态背后的塑形、文学史观、文学价值评判标准等一系列因素息息相关,而且与文学史写作主体的思维方式、思维活动相因相契.文学史家朱德发先生对此有精深的研究①.本文也从主体思维与文学史写作的关系入手,具体探讨解构思维之于文学史写作的必要性、功用和意义.
1.意识形态“祛魅”.新历史主义观念启示我们,任何历史都是一种“历史叙述”或“历史编撰”.历史所呈现的“现实”或历史的“本然面目”实际上就是一种“话语的构造物”.历史是本文化的、叙事化的,甚至是能指化的.历史场域蜕变为各路诸侯话语角力的叙述场,为了争夺历史话语的叙述霸权而争得你死我活.角力的结果,古代历史成为王侯将相、才子佳人的历史,近现代历史成了意识形态的庇护所.自然,历史的叙事形式也为意识形态所掌控.诚如佛克马蚁布思所言:“历史叙事的形式并不是一扇洁净明亮的窗户,人们可以毫无阻碍地透过它回望过去,它可能镶有有色玻璃或以其他的形式歪曲被看到的景象.”②多数情况下,历史被意识形态神圣化,以便给历史的继承者提供历史起源的合法性、历史存在的正当性.可见,历史是意识形态深蔽的所在.后现代历史哲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既往历史叙述进行“祛魅”,破除意识形态叙事的唯一性和独尊地位.
文学史是历史家族中的一个分支,自然也摆脱不了被剪辑被编撰的命运.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学史究竟由谁编撰不同的文学史写作主体就会有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思维模式自然就会产生不同样态的文学史.上世纪末的中国,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的一体化决定了意识形态的高度整合、教化和清洗功能.不但文学史写作主体的思维能动性自主性受到抑制,其思维模式也要被规约和限定.每一位写作主体在写作文学史之前,意识形态都要预设一个“前结构”对写作者的思维方向和路径进行导引.于是,写作者的“前理解”主要不是受主体自身的学识教养、知识结构、所处语境、立场和价值取向、历史传承的影响,而是受权威话语的规训.文学史在文本的形式存在以前,实际上就存在文学史的“潜文本”.写作或研究主体的任务不是根据自身的洞见、审美的感受、作品蕴涵的价值以及文学史的内在逻辑来建构文学史形态,而是对意识形态“潜文本”的再现和呈示.意识形态在背后的隐秘运作和内在要求结构了文学史的深层框架,同时解构了书写主体及其思维的主体性.文学史文本书写的表面主体是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文学史家,实际上其叙述主体是“主义政治话语、政党政治话语和领袖话语”③.文学史家成为这三种话语的“选择性替代”(马尔库塞语)或索尔贝娄所谓的“被悬挂起来的人”.
后新时期,市场经济大潮的涌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神话的解体,使得意识形态话语不再有昔日的辉煌与尊严.一方面,意识形态叙事的神圣性受到了空前的质疑,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对既往文学史的有意遮蔽之处亟须敞亮.于是,还原书写主体的主体性,采用解构的思维方法,剥离文学史身上的意识形态虚饰和附加不仅具有合理合法性且具有现实紧迫性.在“重写文学史”吁求的推动下,在文学史的再度叙述中,写作主体只有引进解构哲学的思想精髓及其思维方式,才能从积重难返的意识形态化的文学史叙述中突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不再是各种“元话语”、“元叙事”的衍生物,而是向着自己的“本在”回归,尽管按照新历史主义观念,历史“本在”永远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我们无法透过层层话语的迷雾、“神圣”叙事的狡计和历史的烟尘走近它,但我们毕竟破除了意识形态的遮蔽,而有了多角度触摸到历史真实的可能.譬如现当代文学史中,革命加恋爱的诗歌和小说,街头鼓动诗、红旗歌谣、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创作原则指导下的文学创作等,在以往的文学史中,为适应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它们的价值被有意放大,文学史地位被人为拔高,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有被神化的倾向.今天就应该解构它们身上神性的光环,还其平庸、空洞和概念化的本相.反之,对于新感觉派小说、现代派诗歌、国统区文学等则需要及时掀掉它们身上的意识形态屏蔽,恢复其文学史应有的地位.这里,解构思维充分体现了文学史写作过程中的“祛魅”功能,从而重返文学史的原生态.
2.颠覆文学史内部原有的等级秩序.解构思维在文学史的重写中,实际上成了一种反叛性的策略.它的主要作用还在于颠覆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话语秩序,解除意识形态等元话语的君临地位和精神优势,因此有必要将解构之刃首先对准二元对立:“在一个传统哲学的二元对立中,我们所见到的唯是一种鲜明的等级关系,绝无两个对立项的和平共处.其中一个单项在价值、逻辑等等方面统治着另一个单项,高居发号施令的地位.解构这个二元对立,便是一个特定的契机,将这一等级秩序颠倒过来.”④在过去文学史千人一面的形态中,简单化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可以说是主导文学史写作的思维定势,由此定势决定了文学史存在的基本面貌.所谓那些对立项如无产阶级写作/资产阶级写作,崇高/卑琐,高大/渺小,拉普/小布尔乔亚,现实/浪漫,庙堂/民间,工农兵/知识分子,红色/黑色等对立项的前者,在以往的文学史中,无疑都直接隶属于“红色逻各斯”,毋庸诠释,不证自明,具有近乎绝对的真理性,不容置疑的合法性,应者云集的召唤性和威严神圣的权威性.显而易见,前者是一种堂皇的在场或说是一种高级的在场,它们的意义是“澄明”的;反之,对立项的后者,不仅在现实中,而且在文学史的生成和建构中,它们是被忽略的、蔑视的或有意删除的.八十年代以前的文学史中,大家所熟知的张爱玲、沈从文、张恨水、无名氏以及鸳鸯蝴蝶派、通俗文学等被排除在启蒙叙事或革命元话语的视野之外.理由是它们不符合正统的现代化想象;不具备元典意义上、教条意义上或“原教旨主义”意义上的现代性;不能够配合武器的批判而成为批判的武器;不屈服于即便是理性的“工具”的命运.由是观之,二元对立中后者的弱势地位是“钦定”的,它们的“在场”是晦暗的,始终活在前者话语的阴影之中.相较前者而言,它们是一种低级的在场,它们的意义是晦暗不明的,它们是在场的不在场,因而它们总是如履薄冰、险象环生、命途乖舛.如此的二元对立是人为的设置,并非是存在的本真.按照P蒂利希的观点,这属于“非存在”对“存在”的威胁和入侵⑤.若按海德格尔的理解,这是对本然的“在”的一种意义化,亦即主体(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文学史的真实主体:权威意识形态)对“客在”的意义投射、意义添加或赋予,“此在的沉沦”就在这个过程中无声无息地进行.对立项前者的意义得以彰显,后者的意义渐次退隐.如此以来,后者只能是前者的衍生、附着和设定.在前者的眼里,后者就是一种蜕化、堕落(如礼拜六派在新文学史中的尴尬地位).冲突激烈的时候,后者竟成了前者的否定、拒绝甚或叛逆,始终徘徊在文学史的边缘,时刻存在被驱逐出境的危险,甚至深怀被“肉体”(文本自身)消灭的恐惧.论述至此,我们应该对这种不平等的二元对立的“原罪”有了较为清醒的认知.在文学史的重写中,彻底拆除根深蒂固的这种主导性的思维方式及其导致的内在框架,就必须运用解构思维对文学史的这种“在场的形而上学”进行内部爆破,从而重返文学史的原生态,恢复文学史各个部分、各个要素的平等地位与和平共处的生态秩序.
3.防止神话和专制的再生.神话和专制往往是事物的一体两面.把某一事物无限神圣化,神话就会随之诞生.富有悖论和吊诡意义的是,自造的神话就会反过来成为你的主宰,宰制你、压迫你.革命神话、启蒙神话、现代性神话、人民神话、集体神话、个体神话等远古时代神话匮乏的国度,如今成了神话诞生的家园.神话的神圣性、权威性、合法性、唯一性不容置疑.神话的叙事就是元叙述和元话语.神话的不容置疑和绝对正确性导致了它的话语垄断和专制.它是真理话语的拥有者,是精神秩序的立法者,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神话叙事一元化简,唯我独尊,极力排斥其他叙事话语对它霸权地位的“觊觎”.在神话主宰一切的时期,文学史叙述,自然就是神话元叙事的再叙事,它对神话元叙述进行阐释、补充、论证、说明,可见,文学史就是神话元叙事的阐释史、论证史,其功能和目标不是呈现文学史的原初面貌,而是为特定的神话制造者张目,为其进行合法性辩护和举证.所以这种一元化的文学史,其排他性和专制性自不待言.为了防止在新的文学史书写中制造新的神话和新的话语专制,文学史家就必须解构神话及其元叙事,坚决摒除元叙事的精神专制.正如后现代学者利奥塔所言:“我将后现代定义为针对元叙事的怀疑态度.”利奥塔极力推崇后现代精神尤其是解构思维对文本生成的批判性向度,但他并不反对所有的元叙事,而是反对把元叙事神话化,令其统辖万物,“泽被”众生,因为元叙事走向神话几乎是它内在演绎的必然逻辑;所以,对所有元叙事的合理性都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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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种怀疑的态度听其言,观其行,视其果,一旦发现它有独断和专制的倾向,就应立即为其设定限度,防止它成为新的不可逾越的神话,给我们增添新的精神枷锁.陈思和教授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在我看来,是运用解构思维建构的一种新样态的文学史.该文学史所体现的精英视角和民间立场实际上以自己的文本书写构成了对政治神话化文学史叙述的解构.《教程》突出了叙述主体的主体性,文本的解神圣化工作做得比较彻底,但也同样要防止其走向另一种神话的建构:知识分子神话或民间神话.
4.解构之后的重建.解构并非就是破坏和毁灭.“解构批评(desconstructivecritici)不能混淆于‘破坏式’批评(destructivecritici),两者的关系大致相当于中和氢弹的关系.他们都可能摧毁文本,但前者由于留得所有构成部件完好无损,使它们能够以一种劫后的‘文本后形式’,依着更为抽象的解构评论重建起来.所以解构之后毕竟还有生命.”⑥同样,在文学史的写作中,主体的解构思维也不能庸俗化地理解为不顾一切的摧毁和破坏.解构以后的建构是生命的复苏,是文学史新形态的出现.两级对立的文学史秩序被崩毁后,两级之间巨大的“中间地带”成了文学史家驰骋的空间.以前被化约被规训被收编被遗弃的作家作品、文艺思潮、文学理论、文学运动,在文学史家的精心发掘和打捞下,逐渐显山露水,凸现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如沈从文的写作,一般文学史的定势理解是:沈从文构造了一系列两级对立诸如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文明与落后,激进与保守,美德与堕落,以美好的湘西风俗、人情、人性所建构的乡村乌托邦映衬城市现代文明的丑陋与卑俗.然而,解构这种定势理解,有人发现事实未必如此:“我认为沈从文未曾设想纯洁无瑕的自然世界等对他而言,如果一个乌托邦确实存在,那它也早已是满目疮痍;如果现代社会为他所批判,那也是在传统社会的参差对照下进行.沈从文的世界充满辩证式的张力.在这个世界里,他赋予阴骘或伧俗的现象以抒情的悲悯,并试图从人间的或愚行中重觅生命的肯定.”⑦所以,即便是文学史上牵涉到的具体作家,写作主体也不能为传统的思维定势所局囿,应援用解构思维将“前见”或“前理解”肢解,恢复文本的前阐释状态,然后,依据最新思想成果以及历史语境和当下语境的辩证参照,确立文学史的经典.解构后的文学板块要重新依照一定的标准、内在的规律和彼此间的张力重组.重组的方式、参照的标准、写作主体的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的不同,便会有多种可能的文学史样态,唯此,文学史的丰富性才能得到保证.从知识论的角度而言,一个人(即使是一个超人或一个超级主体)、一本书、一家之言、一种学说、一个思想体系不可能穷尽一切知识和真理,因此那些宣称终极真理在握的人,不是欺世盗名就是虚妄癫狂.文学史形态也莫能例外:每一种样态的文学史文本,只能以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思维框架,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以自己的经典认定来营构,并要受到历史语境的影响,故只能部分企及他自己心中的文学史应然状态.每一种文学史只能描述出它眼中的文学史真相,勘探出部分真理.只有透过多元的、多样态的文学史文本,部分结构成整体,我们才能触摸到文学脉搏的悸动,最大限度但非绝对地抵达文学历史的本真.在文学史的写作中,怂恿写作者的解构思维多少有点儿离经叛道.应当注意的是,解构不要狭义地理解为一种情绪化的对抗;一种极端化的破坏行为;一种“怎么都行”的虚无主义态度;解构也不要庸俗化地理解为一种姿态、立场和行径,而更应理解为一种叙事和言说的思维方式.它对解除意识形态的“巫魅”,对文学史中存在的不平等二元对立秩序的颠覆,对形形色色的神话或元叙事的深切怀疑,对解构之后“文本后形式”的构建与“部件”的重组,对文学史家主体性的张扬,不再成为“被悬挂起来的人”等都有着切实的价值和意义.从这种意义上而言,解构不仅是写作者主体思维的一种“在世”方式,而且也是文学史的孕育、生成和呈现的一种存在方式,它始终在场,也应该始终在场.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陈振华(1973-),文学博士,现执教于解放军炮兵学院人文教研室,主要从事小说理论研究和现当代文学评论,曾在《文艺争鸣》《文艺评论》《理论与创作》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①详情参见朱德发:《评判与建构》第四、五章,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②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
③具体论述见余虹:《艺术与精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4页-87页.
④德里达:《立场》,巴黎出版社,1972年版,第56页-第57页.
⑤P蒂利希:《存在与勇气》,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⑥EFennollosa,TheEpochs,ofChineseandJapaneseArt,NewYork,1908.
王德威:《现代中国小说十讲》,复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