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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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 要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虽然有利于高校教师学历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改善,为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供师资条件,改变某些高校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但也产生了学历贬值、“权学交易”、鼓励人们攻读学位而不安心工作等现象.根据高等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以及劳酬相当的原则,建议在调整招生计划的同时取消“在职攻读学位”政策.

关 键 词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利弊检讨

作者1黄姣玲,上饶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2谢维营,上饶师范学院教授.(江西上饶:334001)

1985年,根据当时一大批教师年纪偏大但实际学术研究能力出众,而高校也急需高学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的现状,教育部批准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1999年,针对我国高校“两课”教师的特殊情况(在不少高校“两课”实际上被边缘化,“两课”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不安心工作等),“两课”教师被准许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3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将招生范围由高校“两课”教师扩大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高校教师.这是为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开辟的一条新途径,同时也为高等学校提高师资队伍的学位层次提供了一个新办法.[1]高等学校教师可以通过三条途径攻读硕士学位:一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为统招硕士生;二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三是通过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

此外,1995年以来,我国还允许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也有三条途径,即统招、同等学历申请和在职攻读.广义的“在职攻读学位”包括所谓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允许降分录取.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积极意义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在中国学位教育的特殊发展阶段出台,自然有其原因和积极意义,因而有一定的必然性.“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积极意义有三点.

第一,有利于高校教师学历、学位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改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多年的政治运动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冲击,高校教师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学位偏低,知识结构老化、单一化,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非常严重,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既不利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又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台,可以鼓励教师(包括年龄偏大生活比较困难的教师和所有青年教师)在基本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条件下改变学历或学位,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而使中国高等教育师资结构的队伍整体优化.

第二,为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供了师资条件.

我国普通高校从1999年开始扩招,短短7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人数便由1998年的108万增至2006年的540万(2006年后招生规模趋于稳定),整整增加了5倍.如果加上各种“继续教育”如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等入校的“大学生”,其数量更加可观.如此大规模的扩大招生,没有必要的师资保障是不可设想的.“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客观上为高校教师学历学位的提高准备了条件,因而在“高等教育大跃进”期间,这种政策可以有效缩小高校师资的现状和需求之间的差距.

第三,改变了高校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台,客观上使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难度有所下降,很多地方院校、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深造,使这些学校原来由于大批毕业生“留校”任教而产生的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有些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以后需要通过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而加大了引进人才的力度,其中不少是“在职攻读学位”的毕业生,也有利于改变不合理的学缘结构.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还产生了其他的一些积极效应,如提高了继续教育的层次和内涵,高校的青年教师有了更多的选择深造的机会,从而总体上有利于高校教师的稳定等等.这些积极效应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弊端

毋庸讳言,“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由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过于宽松,不能正确协调、处理攻读学位者与其他正常工作者的关系,在中国国情下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

一是假文凭假学历迅速蔓延.

假文凭假学历世界各国都有,但像中国如此严重则实不多见.按照崔爱平、甘筱青的解释:“假文凭有两种,一种是真的假文凭(合法假文凭),从正规学校或教育机构买来的;一种是假的假文凭(非法假文凭),是从贩子手中等非法渠道买来的由专门的组织生产的假文凭.”[2]从目前情况看,第一种假文凭对社会正义的危害比第二种更为严重,因为它用表面的公平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公平.这种“假文凭”即使被发现也很难查处.“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发点是改善高校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结构,但实际上却使“从正规学校或教育机构买来的”“合法假文凭”极大地蔓延开来.因为谁都知道,“统招”的研究生需要完全脱产学习,“同等学历申请学位”需要比较过硬的科研成果,唯独“在职攻读学位”既不需要完全脱产,又无须考核科研业绩,是真正的“软指标”.但是在中国现有条件下,提高学历或学位可以得到许多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因此,“在职攻读学位”政策执行的结果是,许多有权力、有关系、有后门的人员利用这些权力、关系、后门寻租,用公款或私钱购买“合法假文凭”.报纸上和网络上公布的某些政府“公务员”和大学里大大小小的“干部”或教师购买这种“合法假文凭”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是弄虚作假,学历考试舞弊现象泛滥成灾.

近年来,“职称外语考试”中的舞弊行为被屡屡,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入学考试中舞弊和代考者层出不穷,“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那些申请“在职攻读学位”者也差不多如出一辙.事前打招呼,事后跑关系暂且不论,光是考场上舞弊的丑态百出就让监考教师左右为难,因为公开弄虚作假,学历考试舞弊现象泛滥成灾,考场上拿出书或复印的答案抄袭者也大有人在.而监考者面对自己的同事、上级或政府工作人员的舞弊行为,面临两难选择,拉下脸来抓舞弊得罪人,不抓又有辱监考教师的“神圣”职责,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这种左右为难的心态使得弄虚作假,学历考试舞弊现象泛滥成灾.

三是文凭掺水、降低要求,导致学位贬值.

除了明目张胆购买的假文凭和考试舞弊外,“在职攻读学位”还催生了大量的“掺水文凭”.所谓“掺水文凭”,是指按照原有标准,那些由于各种各样的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无法通过研究生学习者,最后都能“幸运”地拿到的文凭.这些“掺水文凭”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学位贬值,研究生毕业质量今不如昔.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人士普遍承认现在的博士、硕士数量激增,但质量堪忧.《北京娱乐信报》有文章指出:“北大有课题组在对全国97所普通高校、20个研究所的千余名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进行问卷调查后,得出结论:在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中,有56.9%的硕士生导师和47.8%的博士生导师认为研究生质量在下降.”[3]质量下降的原因是研究生扩招滥招,其中不少就是所谓的“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另据人民网透露:“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颉率领的课题组在对教育部直属的71所高校的教学质量、科研质量和服务社会质量进行分析后认为,我国重点大学的发展存在以量代质的现象,政策中存在重物轻人的倾向,重点大学的研究生质量令人担忧.”文章还指出,“我们还要看到,不但是‘重点大学的研究生质量令人担忧’,那些非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同样质量堪忧.”文章最后得出结论:“我国一些研究性大学和国外大学的差距主要在研究生教育阶段.”[4]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在职攻读学位”政策难辞其咎.因为所谓“在职攻读学位”者及其所在单位,大都与研究生教育学校有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为了稳定地得到或维持这些利益,导师和学校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掺水文凭”也就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这些“掺水文凭”反过来给统招生一个“参照系”,使导师和研究生都觉得“与他们相比自己还过得去”.在这种比附中,研究生的整体质量出现了滑坡.

四是鼓励某些人不安心工作而忙于攻读学位.

无数事实证明,学历不等于能力,文凭不等于水平,工作责任感与学位更是不成比例.高校的工作,当然需要大批学历高能力强并对工作热情负责的干部和教师去完成.如果能力、责任心与学历不能兼顾,那么从工作出发,应该是重能力重责任心而不能重学历.但是实际情况正好相反,许多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优秀教师,由于忙于教学和撰写论文(或是主观上没有认识到学历学位的重要性),尽管成绩卓著,却因为学历偏低而在职称评定、岗位提拔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屡屡吃亏.那些通过“在职攻读学位”取得学历或学位的人,用的是学校的公款上学,工资待遇与其他教师、干部相比一样不少,“学成”后却处处占得先机,享受着种种政策优惠.如此政策,实在让踏实苦干的人不能安心工作.更有甚者,利用“在职攻读学位”谋得好处,学成后一走了之;当初签定的“违约赔偿”等等条款,由于别的高校或单位有“重新建档”的“绝招”而成为一纸空文.这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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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实际上是鼓励人们自私自利,迫使大家都去“在职攻读学位”.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不但年轻人“在职攻读学位”成风,就是年龄在45岁以上的教授、副教授,“在职攻读学位”的现象也比比皆是.这种政策极大地挫伤了年纪偏大但却踏实肯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他们是学历泡沫导致的学历贬值的最大受害者.


建议废除“在职攻读学位”政策

“在职攻读学位”是在中国特定阶段特定条件下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政策,其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现在这些问题不但已经全部解决,相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出台的政策措施却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在这种境况下,“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实在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理由如下:

1.高校的师资结构已经得到极大改善,高校教师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年高等教育大发展,特别是经过持续7年的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大跃进”以及“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高校的师资结构已经得到极大改善.原有的“老三届”考上大学的高校教师陆续到了退休年龄;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的人员充实到高校教师队伍中.现在不但硕士和一般专业的博士已经很难进入重点大学任教,就是普通高校也是有选择地聘用硕士和博士,因为绝大部分高校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早已达到或超过教育部的评估指标所要求的限度.在这种情况下,当初为了解决高校教师师资结构不合理而出台的“在职攻读学位”政策也就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2.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已经大幅度提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出台时某些教师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应该承认,党和政府对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非常重视,连续数次的工资改革大大提高了高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加上高校自己出台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岗位津贴、补贴、坐班津贴等各项政策也使高校教师成为社会上相对富裕的群体.因此,“在职攻读学位”所针对的为生活相对困难的教师解决问题的初衷也就失去了意义.相反这个政策所带来的诸多负面效应却越来越严重,它实际上造成了高校教师待遇分配的严重不公,其实质是用公款为个人提高学历服务,对大多数学校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在一些高校,是否允许特定教师或干部“在职攻读学位”已经成为一项“福利”,申请人为了得到这种“待遇”也需要拉关系走后门.不仅如此,“在职攻读学位”执行的结果,既使学校支付了一笔可观的培养费用,客观上加重了学校的负担;又挫伤了许多在职在岗的教师的积极性,加大了高校管理的难度.这充分说明“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已经走到了尽头.

3.“在职攻读学位”实际上造成了研究生毕业时在就业机遇方面的不公平.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职攻读学位”却使某些人无端占据岗位却不能人尽其才.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实际上造成了统招与“在职攻读学位”者竞争上的不平等,不利于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曾经有国内教授在经济大学研修的时候就“在职攻读学位”问题询问过该校教务长永山和彦先生,他回答说:在日本,所有的大学都不准教员和职员实际,对于教员或职员攻读学位,学校不支持也不反对,毕业后学校认可他们的学历学位,为他们晋升高一级学衔(即职称)提供条件,但学校不会为此提供经费,这些教员或职员在攻读学位期间也必须离职.永山和彦先生说:“如果有人又可以读书又可以不影响工作,那就说明这项工作是多余的.”从教学管理的角度看,必然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设置.中国的教育家公认日本的教育属于世界先进行列,那么在这个问题上是否也可以借鉴呢?因此,笔者郑重提出,根据高等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以及劳酬相当的原则,建议在下一轮调整招生计划的同时,取消“在职攻读学位”政策.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建议主要是针对某些在职干部用公款去高校获得学历,因为这方面的水分最多,也是被人们诟病的重点.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权作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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