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咨询服务业企业的税收筹划

时间:2024-03-30 点赞:52131 浏览:108138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论文为增值税方面有关增值税的论文,关于“营改增”背景下咨询服务业企业的税收筹划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可用于增值税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免费教你怎么写增值税及服务业及营改增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服务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展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试点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关 键 词 :营改增;咨询服务业;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咨询服务业隶属于现代服务业,其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工程项目咨询、科技咨询、决策咨询、管理咨询以及涉外咨询等.2013年8月1日在全国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已历时一年有余.那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从税款计算、定价机制、财务分析、票据管理等方面对咨询服务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咨询服务业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呢?本文将从选定纳税人身份、取得增值税、完善管理制度、区别核算不同类型销售额、调整经营策略、有效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分析“营改增”背景下咨询服务业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一、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8号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试点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就拥有了选择纳税人身份的权利.是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根据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的方法来计算,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相等时,可以算出应纳税额平衡点(咨询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6%):

销售额*6%*(1-可抵扣率)等于销售额*3%

则,可抵扣率为50%.由此可见,当可抵扣率为50%时,两者应纳税额相同.但是,当可抵扣率高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低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可抵扣率低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高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只有当咨询服务业企业的进项税可抵扣率达到50%或以上时,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后所承担的税负才低于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应承担的税负;否则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理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可抵扣的进项税越多,可抵扣额就越多,所缴纳税负就越少,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时,都可以取得相应可抵扣凭证.今年邮政业刚刚实施了营改增以后,速递等业务也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的取得主要着眼于以下方面:


1.合理选定供应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如果咨询服务业企业所选定的供应商多为以上两种类型企业的话,取得多数为不可抵扣,那么自身税负就必然加重.所以,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供应商的服务、品质、成本等因素,更应考虑该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因素.通过选择能够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的供应商,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减轻税负负担.

2.将业务合理外包

综合考虑企业综合竞争力,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咨询企业可以考虑将不具备竞争力的业务外部委托给专业企业,以此降低运营成本,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外部委托的企业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来源.

三、完善管理制度

咨询服务业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需要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或增值税普通.因此咨询企业在管理上也要做好增值税的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税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专用的领用、开具、认证、抵扣以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等相关政策的把握.

1.《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中,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时的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2.需要引起咨询企业重视的是增值税专用的认证问题.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应尽量避免因主观操作原因导致未作认证抵扣,从而增加纳税负担.

3.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尽量合理利用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4.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申请单》.

四、分别核算不同类型销售额

规模较小的咨询企业,部分存在兼营模式,企业兼营增值税不同项目,或是既有应纳增值税的货物或劳务,又有应纳营业税的劳务,这两者又没有直接或间接联系.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咨询企业在日常税务核算中,须对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减免税项目分别核算,以最大程度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税后利润最大化.

相关论文

“营改增”对乐山小微企业的影响

此文是一篇增值税论文范文,增值税类论文例文,与“营改增”对乐山小微企业的影响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适合不知如何写增值税及营改增及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