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新石牌与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时间:2024-03-20 点赞:49536 浏览:101217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国家法相关论文摘要,关于瑶族新石牌与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国家法及村民及组织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国家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石牌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金秀大瑶山各村屯将本村屯的村规民约以石牌这种形式加以确立,以此为法,进行村屯管理的制度,新石牌保留了旧石牌的传统,又有所发展.在大瑶山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尽管新石牌有各种各样的局限性,但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因势利导,发挥其积极作用.


【关 键 词 】瑶族新石牌 ; 大瑶山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 者】周世中,法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琳,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 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7 )01-0121-004

Shipai System of Yao Nationality and the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Construction in Dayao Mountain

―Investigation Series One on Customary Law of Yao Nationality andDong Nationality in Guizhou and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Zhou shizhong ,liu lin

Abstract:The new shipai of Yao nationality is folk regulations for the villagesin the Jinxiu Dayao Mountain to carry out the democratic management in form ofshipai after the found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t preserve and expanda tradition of old Shipai. Although the customary law system has various kinds oflimitations, it still plays the important role in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in Dayaoshan. We should guide it along its course of development, and make best ofits advantage.

Key words: the Yaos’ customary law system, Dayaoshan, socialist harmonioussociety

一、瑶族新石牌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石牌制度是广西金秀县大瑶山特有的一种具有原始性质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瑶族,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由全体村民讨论通过订立规约,并镌刻在石碑上或写在纸上、木版上,由石牌头人负责执行,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制度.①新石牌是指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村屯将本村屯的村规民约用石牌这种形式加以确立,以此为法,进行村屯管理的制度,新石牌既保留了旧石牌的传统但又有所发展.

新石牌与旧石牌都是完全民间的,具有契约的属性,是全体村民的承诺和誓约.新石牌具有习惯法的属性.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②瑶族的新石牌正是具备这样的特征,它是独立于国家法之外并与之相对应的法律制度.新石牌与村规民约既有联系也有不同,有的村规民约带有石牌制度的性质,是民间的;有的村规民约则具有半特色,是由村委主持制定的,新石牌属于前者,在此我们将具有民间性质的村规民约称之为新石牌,以保持其与旧石牌在逻辑上的一致性.

新石牌在旧石牌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目的和内容上看,新石牌主要是维护本屯的社会治安秩序,其内容涉及的面比较集中,主要体现在盗窃、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毁坏公共财物及设施和扰乱屯里治安等方面.第二,从处罚的手段上看,废除了各种酷刑,对违反者的惩治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适用罚款和请全屯人吃饭即吃石牌饭的方式进行处罚.第三,从规范的体系上看,过去由于“山高皇帝远”国家法鞭长莫及,而现在调控村民行为的规范不是单层次的系统,而是一个多层次的规范系统即受国家法和新石牌的双重约束,而两者常常会发生冲突,新石牌只能在与国家法的互动中进行调控.

二、瑶族新石牌的现实影响和作用

瑶族石牌制度演化至今,究竟还发挥作用吗如果有,那么它的作用又是多大呢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们于2005年11月和2006年2月两次进入金秀大瑶山进行调查和研究,调查了长垌乡长垌村和金秀镇六段村.长垌村六架屯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制定新石牌的村寨之一,现在仍然保留着较为完整的石牌组织.金秀镇六段村有七个自然屯,其中四个屯立有新石牌,并且都将其立在屯的地带,是新石牌发挥作用较好的村.我们围绕着瑶族石牌的现实作用,设计了一份问卷,然后到村屯进行调研、开座谈会、发放问卷.从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瑶族的石牌组织尽管在一些村屯中已经名存实亡,但新石牌在调整村民的社会关系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作用表现在:

(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社会生产和瑶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石牌都有维护社会治安,处罚偷盗行为的条款.如金秀镇六段村三片屯的石牌规定:偷盗财物者罚三十斤米、三十斤酒、三十斤肉、三十元钱,失物归原主,全村共吃石牌饭.长垌村三角屯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并按此规定对违规村民李某作了处罚.2000年7月19日16时,李某携带盗窃工具到长垌乡长垌村三角屯大槽岭盗窃他人的八角.同日23时,当李某盗窃时被三角屯的村民当场在八角树上发现并人赃具获,所盗八角7市斤.第二天早6时,三角屯的村民巡山时,在距抓获李某盗窃地点200―300米处的小槽冲,发现了藏匿在草丛中的80市斤八角.2000年7月20日三角屯石牌执行小组召开村民大会,对李某按照石牌的规定进行了处罚即按一市斤八角处罚30元的规定共罚2610元.

(二)参与经济活动,促进了瑶山经济的发展.

瑶族新石牌也涉及到许多发展生产、促进商品交流的内容.如长垌乡六架村的石牌规定:“积极发展农、林、牧、副、渔生产,走勤劳致富道路.”该村的石牌组织还积极参与到村民的经济生活中,从2005年初到2006年初,香港发展机构社区伙伴与广西民族研究所合作,帮助该屯恢复重建石碑组织,试图让传统石碑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作用,因此通过项目的形式,由社区伙伴出资,民族研究所项目人员指导,石牌组织进行管理,在村中组织村民种植猫豆和俄薯两种药材,并负责收购和联系销售.在养殖项目中,按户购买猪花一头给予村民饲养.由于石牌组织管理得力,村民在种养项目中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石牌组织和石牌头人在村里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惩罚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瑶族新石牌也涉及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惩罚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例如,长垌村六架屯新石碑第二条第3款规定:“不嫖娼,不乱搞男女关系,违者罚猪肉、酒、米各36斤,钱36元(男女双方各出50%),请全体村民吃,并向村民认错,限期六天内兑现,如逾期加罚20%.”这样的规定对制约村民的越轨行为、保护村民的婚姻家庭关系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调整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内部团结.

金秀瑶族有5个支系,他们不仅在历史、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山林、土地、河流和其他利益问题上,也有这样和那样的矛盾纠纷.产生这些矛盾纠纷后怎么办瑶族人是用石牌制度来予以调处、化解矛盾,把矛盾纠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大家团结一致、相安共处.

(五)传递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新石牌既是民间的自治法律,又是瑶族文化的主要载体,它所涉及的民族历史、政治、经济、教育、心理、风俗、宗教等内容构成瑶族文化的主要内容,而且在传递民族文化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例如,长垌村六架屯的新石牌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如打篮球、办图书馆等,学科学、用科学,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在2006年的春节,六架屯石牌组织举行了两天的春节娱乐文化活动,全屯的村民都参加了活动,既活跃了屯里的文化生活,又起到团结一致、鼓舞人心的作用.

三、瑶族新石牌面临的困境

瑶学研究瑶族新石牌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立法上新石牌与国家法存在着冲突.

立法上新石牌与国家法存在着冲突,如有的新石牌规定乱放家禽家畜毁坏他人庄稼的打死概不负责,体现了同态复仇的思想,不符合国家法的规定;有的新石牌的处罚远远超出了国家法的范围,比如按六段村将军屯新石牌的规定偷一根竹笋,除了罚款十元外,还要办理猪肉酒米各十斤、土鸡二斤以上酒席一桌.

(二)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执法和司法人员常常陷入两难的境地.

执法和司法人员对新石牌的法律定位并不明确,当他们一边面临着国家法律的权威,一边面临着村民对新石牌的认同心理时,就不得不常常穿梭在国家法和新石牌之间,力求获得圆满解决,力求取得各方面的认可、宽容和默许.例如上述三角屯李某盗窃八角一案中,一方面李某是接受石牌的处罚的,只是在对事实的认定上即另外80市斤的八角是不是其所为存在争议,其他村民对李某的起诉行为也都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反感,李某也因此事在村里受到人家的孤立;另一方面像石牌这样的习惯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并不能成为判案的依据.因此,法官在现实生活中就不得不权衡两者的利益冲突进行价值选择.

(三)石牌组织尤其是石牌头人执行不到位.

新石牌制定后是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石牌组织及石牌头人的管理,而有些石牌头人已不再管理石牌事务,致使新石牌形同虚设.加之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深入到了每一个自然屯,国家政权的介入自然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新石牌的生存空间,石牌组织的权威性遭到削弱.

(四)新石牌应何去何从,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交通环境的大大改善使大瑶山有了与外界交往的机会,也就有了发展的空间.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交流产生了碰撞,强势的现代法治文明不断侵蚀着弱势的传统文化,石牌赖以保存的天然屏障日渐消融.新石牌应何去何从,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四、完善瑶族新石牌及其对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的几点建议

尽管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学家都普遍看轻习惯,使得习惯在制定法中受到了贬仰,也尽管新石牌已不再是过去“石牌大过天”的石牌,但是在实践中,习惯还是会顽强地在法律中体现出来,并影响着司法结果.人们的内心对新石牌还是存在着普遍的认同感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便不能生搬硬套地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新石牌,即要考虑国家法的执行又要照顾新石牌的现实影响,应该利用石牌这种本土性资源促进大瑶山和谐社会的建立.笔者认为,利用石牌促进大瑶山和谐社会的建立,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实现国家法与新石牌在立法上的对接.

任何法律都不能万能地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国家法的一般性与生活的多样性会发生撞击,国家法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基本的行为模式,而当其要真正贴近大瑶山民众生活时就会面临选择:或者打着现代化的旗帜一刀切地适用;或者吸收民间的新石牌进行变通地立法;或者干脆抛弃国家法转而适用新石牌.面对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和全球的现代化浪潮,非此即彼的做法自然是行不通的.大瑶山地区可以通过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对国家法进行变通,在对国家法细化与变通的过程中吸收一些成熟的新石牌.

首先,坚持国家法律的统一,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和基本法律相抵触,同时宪法要给予民族地区吸收习惯法的空间和赋予其变通国家法的权力,其次,大瑶山地区在变通立法的时候对所要吸收的新石牌要仔细斟酌,大瑶山地区的立法者应该进行田野调查以了解本民族的具体风俗和习惯,这种立法的方式就不能完全走自上而下的路线,而是要走村入户自下而上地形成法律条文.对于那些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新石牌要加以剔除,而对于那些成熟的(既符合现代文明又适合当地风俗的)新石牌要将其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中.这就好比国家法是树干和粗大的树枝,而新石牌则是细小的枝干和树叶.变通的工作就好比是修剪细枝末节.再次,对于未能上升到由国家法来调整的纠纷,比如标的小、情节轻微以及严重违反风俗但不违法国家法的,可以利用新石牌进行消化,将纷争扼杀在摇篮之中.其实新石牌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对此类纠纷的规定,对国家法无法触及的地方进行管理,这是新石牌的一大特色,这样也可以实现国家法与新石牌在管辖范围上的分工.

(二)在执法过程中适当参照新石牌的有关内容.

法律的执行具有强制性,但当法律的执行与当地的风俗产生冲突时,这样的强制性就会遭到挫败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执法的过程要适度参照新石牌.首先,对于既违反国家法律又违反新石牌的行为(如盗窃),国家法的处罚重而新石牌的处罚轻的,如果按新石牌的处罚确实能达到不再危害社会的效果,就可以适当地减轻处罚;国家法的处罚轻而新石牌的处罚重的,如果按国家法的处罚会在当地引起哗然及人们的不满和愤慨,甚至引出民众围攻的,可以适当加重处罚.其次,对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国家法相关论文摘要,关于瑶族新石牌与大瑶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免费优秀的关于国家法及村民及组织方面论文范文资料,适合国家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于国家法认为是违法而新石牌没有规定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在当地不一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危害结果,那么就可以对这样行为进行从轻处理.再次,新石牌认为是违反而国家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如通奸),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理就会严重违背当地的风俗和习惯的,那么就要对这种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国家法在此可以默认新石牌的效力.

(三)在司法过程中适当吸收新石牌作为判案依据.

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常采用变通的方式加以治理,我们也可以对新石牌的法律地位加以变通,使其成为大瑶山法官可以酌情考虑的判案依据,之所以用“可以酌情考虑”的措辞,是因为考虑到如果新石牌本身是恶的,我们就可以用制定法加以纠正,这样既照顾了人们对新石牌认同的心理,也让制定法保留了其应有的权威.

(四)处理好石牌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

要处理好石牌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首先,石牌组织是民间的社会组织,村委会是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两者代表着不同的权威来源,因此,要使石牌和村委会共同发挥管理的作用就不能让石牌头人和村长或屯长合二为一,即如果被选为石牌头人就不能再担任村长或屯长的职务,如果是村长或屯长就不能再将其推选为石牌头人,因为村委会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构,在政府的支持下拥有稳定而强势的权威,身兼两职的人很容易受政府权威的影响,而使石牌组织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最后消失殆尽.其次,石牌组织和村委会在执行事务时要相互协助,互相合作.石牌组织在处理纠纷时村委会要给予支持,而村委会在执行事务时石牌组织也要给予协助.对于两者都可以处理的纠纷,应让村民自由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由石牌组织和村委会相互争抢管辖的范围.再次,石牌头人可以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应推选有胆识、有责任心、有组织能力、爱管事、能说会道的人为石牌头人,每两三年召集一次石牌大会负责重新选举新的石牌头人,如果大家对原石牌头人满意可以继续推选他,如果人们不满意就可以另行选出自己认可的人选,定期的选举可以督促石牌头人履行职责,不至于使石牌处于一纸空文的境地.

(五)利用新石牌保存和强化本民族的传统文化.

石牌作为习惯法,是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体现,通过阅读它我们便可以了解蕴涵于其中的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模式.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保存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将其作为人类精神遗产保留下来.所以,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尽管石牌有日渐减弱的趋势,但拯救与保存民族文化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注 释:

①《金秀瑶族自治县志》,北京,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页.

②高其才《中国习惯法论》,长沙,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责任编辑:邵志忠〕

相关论文

新中国成立后大军区的沿革

该文为关于军区方面专升本毕业论文范文,与新中国成立后大军区的沿革相关论文修改网站,可作为改论文专业军区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

新刑诉法的两大担忧

本文是一篇法律援助论文范文,关于法律援助相关专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关于新刑诉法的两大担忧相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适合法律援助及律师及刑。

江麓机械新销售模式赢得大订单

本文是一篇机械制造论文范文,关于机械制造毕业论文范文,关于江麓机械新销售模式赢得大订单相关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范文。适合机械制造及工。

重视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

关于社会建设及社会及互联网方面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社会建设方面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关于重视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相关论文范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