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背景下我国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建议

时间:2024-01-10 点赞:51680 浏览:107209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关于行业协会及企业及外贸方面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关于行业协会国际贸易本科论文,关于内外贸一体化背景下我国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建议相关论文范文集,对写作行业协会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在我国内外贸一体化以及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需要逐渐放弃以前对市场和企业进行直接干预的做法.如何有效而合理地对贸易活动实行宏观管理,这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而行业协会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连接政府和企业的一条纽带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业协会在内外贸一体化背景下的职能和存在的问,试图为行业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对策.

关 键 词 :内外贸一体化;行业协会;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issn.1672-3309(x).2010.12.2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2-64-03

建国以来,我国实行了长达40多年的内外贸易分立体制,这种分立体制通过对内贸和外贸的直接调控,在计划经济时挥过巨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发现,这种人为实行的割裂内外贸的做法,不仅限制了我国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也不能适应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入WTO后,内外贸一体化的要求更加迫切.2003年3月商务部成立,这是我国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将内贸变为外贸的基础和支撑、外贸变为内贸的补充和延伸,实现真正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内外贸一体化的提出.将内贸提高到与外贸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国家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有助于消除国内地区间的市场壁垒.提高贸易自由度和国内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充分调动国内市场和资源,从而促进国内贸易的可持续繁荣.

当我国内外贸一体化正在变为现实之时,人们开始把研究的热点转向如何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范围内.更加有效地管理贸易.2009年,随着我国打火机等产品在进口国反倾销诉讼中的胜诉,人们发现行业协会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内外贸一体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行业协会效用的最大化,正成为一个新的热点问题.

一、行业协会在内外贸一体化背景下的职能

(一)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

行业协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同行业企业为了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经过协商,达成妥协并自愿按照约定接受行业协会监督的产物,其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代表职能.行业协会是以会员企业为主体建立的,其宗旨是代表会员的利益,主要体现在收集和整理会员企业的意见、维护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代表企业与政府部门就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与行业有关的对外谈判、为会员争取利益等.

第二,服务职能.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内涵包括:企业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组织举办和参加展览、政策宣传、提供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行业自律职能.行业协会作为会员企业的代表,其更多的作用表现在对行业规范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行业内经营活动实行必要的自律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和设立行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和制裁、提供企业等级评定、对违反行规和国家政策的企业实施制裁等.

第四,协调职能.行业协会的协调职能主要表现在处理对外关系上,协调本协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与其他协会之间的关系、协调本会员企业与协会外企业的关系等.

(二)内外贸一体化背景下行业协会的特殊职能

在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和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对市场干预和管理过多的方式和做法.由于我国企业已经习惯于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和指挥,因此.当各级政府部门从这一角色退出之后.有可能形成企业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协调的真空地带.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各种形式的行业协会可以作为“政府助手”,起到特殊的作用,具体包括以下4个方面:

第一,中介性作用.贸易的一体化加大了各级政府部门管理的难度.在原有的体制下,管理外贸的政府部门不会插手外贸事务,外贸企业也全部由相关部委进行负责管理,从而形成了“管理内贸的人不懂外贸,管理外贸的人不懂内贸”的尴尬局面.虽然商务部的管理范围扩大了,但其机构并没有成比例地增长,而所管理的经营贸易的企业数目却成几何数字增长,这无疑加大了商务部门对贸易活动实施管理的难度.像以前那样“死管”的政策和方法已经变得不再现实,于是,出现了“管”与“无法管”之间的真空.而行业协会可以利用信息共享和提高效率两大优势,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既能管理企业,又能监督企业.

第二,约束性作用.贸易的一体化可能会加剧从事内外贸经营企业进行无序竞争的局面,在我国的企业改革中,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贸易行业改革也存在这种现象,事实上,外贸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已经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丁重大的损失.在贸易管理上,我国再也不可能回归到以前的划定经营范围、不得越权经营的计划经济时代.历史也证明,仅仅依靠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来阻止企业无序竞争是不现实的.而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由同一行业中相互竞争的企业在自愿或强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则可以在国家法律和行规的约束下,制约和协调会员企业的个体竞争和合作行为.


第三,协调性作用.贸易的一体化提高了贸易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他们也迫切地需要拥有自己的利益代表.在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中,企业主要服务于各级政府部门,其既受到各级政府部门“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也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所有物,完全受命于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服务于企业,即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而政府是维护企业和市场发展.为其提供公共产品、维护竞争秩序的组织者.企业地位的提高,必然会增强其参政议政的要求.而这一作用需要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协调.

第四,替代性作用.首先,WTO规则要求世界各国从法律上取消和限制其在国际贸易方面的歧视性和限制性政策及规定,进一步增强贸易政策和相关措施的透明度,从而促使国际贸易在公平和自由的基础上进行.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至今各级政府部门仍然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某些方面对企业和经济活动进行直接或间接地行政干预,这些在WTO相关协议中是不允许的.作为企业在行业内部建立起来的行业协会,因其本质特性是属于非政府性质的机构,因此由行业协会出面对企业或行业的经营活动加以规范,符合WTO精神.其次,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大环境越来越恶劣.一些国家以中国的出口妨碍其国内经济增长为诉求,以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尚未确定为由,采取反倾销、反贴补等非关税壁垒手段,对我国的出口商品进行制裁.在这种环境下,如果仍由政府 出面为企业争取利益,正好印证了我国现有经济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的说法.给别人以口实.因此,企业应当通过行业联合体――协会的力量,争取本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

二、我国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行业协会的培育工作取得丁很大的发展,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行业协会没有真正地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因此行业协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只是近两年来,随着我国涉外反倾销、反贴补等案件的不断增多,人们才开始关注到行业协会的发展问题.但是.与贸易有关的行业协会,并没有象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挥更大的作用,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行业协会缺失法律环境.一直以来,我国行业协会法制化建设都十分滞后,虽然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和规定,但是,还没有一部关于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协会职能、行业协会管理、行业协会进入和退出等方面较为全面的法律文件,唯一与行业协会有关的专门法规是由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其他规定只是零散性地分布于各部委的政策文件中,有些规定还相互冲突.因此,我国各行业的行业协会只能自我发展.摸索前进.专门立法的缺失,不利于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行业协会未能准确定位.行业协会应该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性机构.但实际上,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还是希望行业协会成为其进行行业管理的辅助性工具,通过转移部分政府职能,从而使自己对行业管理的权力得到“合法”的延伸和扩大.事实上,大多数行业协会也极愿意地成为“二政府”,去组织和管理其所管理的会员企业,因此,忽视了它们首先应该代表会员企业利益的这一核心职能,这也限制了行业协会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行业协会尚未获得社会普遍认同.根据行业协会的有关定义,行业协会应该是由同行业的企业为了共同的目的而推荐产生的,其能够代表会员企业的利益,它的权威性应该受到本行业企业的普遍认可.而我国的行业协会大多是由各级政府部门内部派生出来的,人会的企业大多是本系统内部的,覆盖面狭窄,并不一定是该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众多极具发展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被拒绝在各级政府部门所设立的行业协会之外,从而导致了行业协会不能被大多数企业所接受,也难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这限制了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四,行业协会设置混乱.行业协会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组建的,部门分割现象比较严重,各部门根据经营范围设立自己的行业协会,导致行业协会重复设置和职能交叉的问题非常突出.以北京市与贸易有关的行业协会设置为例.关于纺织品的行业协会,有北京市商委设立的北京商业服装行业协会,还有经委设立的北京服装纺织协会;关于农产品的协会.北京市农业局设立了北京谷物协会,北京市粮食局设立了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协会设置混乱,不利于同行业的统一管理,而且加重了企业重复人会的会费支出.另外,行业协会的发展,还存在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财政人不敷出等问题.

三、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标志着我国国内市场与世界大市场的融合必将推动我国的经济和贸易政策与国际接轨,从而使对贸易的宏观管理越来越规范,同时也标志着更多的企业要接受世界贸易规则的约束.因此,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要淡出对各种贸易活动的直接管理,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体系,以促进我国内外贸的一体化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贸易性行业协会对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亟待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在法律上给行业协会一个明确的“名分”.确保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最为核心的要件是政策环境,要制定专门性的行业协会法律,这对于明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给予行业协会运作相应的法律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行业协会属于社会群众性团体,受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管理,而该《条例》仅对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协会的权限、会费的征收和使用、服务范围等做出了规定.因此,现有的行业协会只是在不违反该《条例》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理解来制定管理章程.如果制定行业协会的法规时机不成熟,至少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一些与行业协会发展相配套的法规,如捐赠法、信托法、政治资金管理法等,从而使行业协会在自由发展的同时,能够更加的规范.

第二,理清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应当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要转移更多的行业管理职能给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制定贸易规则,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而其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可以由行业协会来监督完成.未来行业协会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是合作主义体制,严格的管制必须要放松.改革的方向是国家主导力量减弱,社会自主力量加强,行业协会得到更大的自由度.为此,行业协会可以采取“半官半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民办”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政府都不能成为管理的主体,政府应该对行业协会提供财政等方面的支持,而行业协会应该是在政府指导下的会员导向型组织.

第三,改变传统的以行业、所有制形式、地区为条块的行业协会设置方式,设立依行业或地区为服务范围的实用性行业协会.国内主要行业应当实行以行业为对象的行业协会,而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型的行业,则应当实行按区域设立协会的方式,由地方负责管理.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接受了中国是“世界工厂”这一事实.作为世界性加工业的一大核心,如果不能“物畅其流”,就会制约“世界工厂”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因此.在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发挥行业协会在内外贸融合方面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贸易发展方面的潜力是十分必要的.

(责任编辑:郭士琪)

相关论文

基层党建与行业协会“无缝对接”

此文是一篇协会论文范文,关于协会方面论文范例,与基层党建与行业协会“无缝对接”相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适合不知如何写协会及标杆及党员方。

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策略

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范文,国际贸易有关毕业论文格式,关于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策略相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适合国际贸易及金融危。

行业协会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

本文是一篇行业协会论文范文,行业协会有关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关于行业协会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相关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适合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