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海上贸易的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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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球性大宗商品的海上贸易形成于中国的明代.明代中国海上贸易的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最为大宗的是丝及丝织品和瓷器,丝及丝织品为第一,瓷器次之.规模上次一级的出口品有铜钱、书籍、药材、棉布和蔗糖.其他商品则均不成其为大宗商品.茶叶在明代尚未成为大宗出口品.

关 键 词 :明代;海上贸易;出口商品

中图分类号:F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2002307

一些人认为,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海上贸易的高峰.事实上,明代以前,贸易商品以奢侈品为主,真正意义上的大宗商品海上贸易,始于明代.甚至丝、瓷等古老而著名的海上贸易商品,此前也属于奢侈品,只是到了明代才成为大宗日用商品,伴随这一变化的自然有贸易量的增长.明代中国工艺技术不仅普遍高于亚洲周边国家,也比西方国家先进精致,商品成本低、质量高,很多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有着强悍的竞争力,出口商品的种类极为丰富,各种史料所载者达数百种.按大类说,主要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但经过加工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占绝大比例,未经任何加工的初级产品只占很小比例.就具体商品的相对重要性而言,最重要的是丝、瓷,其次则为铜钱、书籍、药材、棉布和蔗糖.至于茶叶则是到了清代才成为大宗出口商品.

中国通往外国的道路有陆路、海路之分,海上商路分为东、南、西三个方向,旧称东洋、南洋、西洋.东洋包括日本、琉球、朝鲜,其中朝鲜有陆路相连,虽有海上贸易,但在明代,更多地通过陆路往来.南洋指今东南亚地区,大致上以台湾以西,马六甲以东为界.马六甲以西则为西洋.明代海上贸易的另一重大变化是大航海时代到来,欧美与中国的直接贸易逐渐展开,成为中国海上贸易的主要贸易国,并且中国与美洲、澳洲之间的航路也纳入“西洋”之属.在“东洋”,明前期主要通过日本遣明使团来中国进行(也称堪合贸易),明中期后则以中国商人前往为主(所谓“东洋往市”).此外还有中、日、葡、荷等国商人参与的转口贸易.琉球很有特殊性,其“朝贡使团”规模即大来朝次数又多,实际上承担了大量中国与日本和东南亚地区的转口贸易,因此有“万国津梁”之称.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商人、商船互有往来(有“南洋互市”之说),不过由东南亚“来”的不只是东南亚本土商人、商船,还有大量侨居华人及后来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欧洲商人、商船.在西洋方向,除下西洋的郑和船队外,很少有中国船只西出马六甲,明中期主要是阿拉伯人来华贸易,明中期之后则是欧洲人(所谓“西洋来市”).从贸易方式上,明代海上贸易分为两大类:朝贡贸易和民间贸易.明前期朝贡贸易居重要地位,明后期以民间贸易为主.

一、丝 绸

中国是蚕丝原产国,养蚕、取丝、织绸的历史已有五六千年.秦汉时起,丝绸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最主要商品之一,乃至中国在世界上获得了“丝绸之国”的称呼,中国与外国的贸易商路被冠之以“丝绸之路”.明代丝绸生产进一步发展,并更加商品化,海外贸易也更为扩大,丝绸成为大宗出口商品.

(一)东亚地区

明代中国向包括日本、琉球以及朝鲜在内的东亚地区出口的商品中,丝绸为最主要的商品.明人郑若曾(1503―1570年)谈及中国向日本出口的商品时说,“丝,所以为织绢之用也.盖彼国自有成式花样,胡会宴享必自织而后用之,中国绢但充里衣而已.若番舶不通,则无丝可织”[1].万历二十年(1592年)刊刻的李言恭、郝杰著《日本考》中写道:“倭国所好之中国货物,如丝、丝绵、红线、水银、针、铁锅、药材等其价值均以银计算”[2].徐光启在《海防迂说》中谈到日本时也说:“彼中百货取资于我,最多者无若丝,次则瓷”[3].明末顾炎武写道:“盖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东洋等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缎杂缯,其土不蚕,惟籍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缎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州)丝百斤,值银百两者,至彼得价二倍”[4].

明廷对历次来朝的日本遣明使回赐物中均有大量丝绸类物品,使团在中国采购的商品中丝绸也占很大的比例.有关民间商人向日本出口的文献也有向日本出口丝及丝织品的记载.如日本《异国日记》载,庆长14年(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七月,有中国商船十艘抵日本坊津澳,其中船主为陈振宇和陈德的三艘载有:“缎、绫、、素、帽科六零三匹及天鹅绒若干”[5].明人王在晋《越镌》卷21中列举了4件海商案,其中3件为商人聚资购买当地丝织品和 瓷器、白糖等与日本通商[6].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七月,郑芝龙的三艘商船先后到达长崎港,共载白生丝25 700斤,黄生丝15 550斤,各种纺织品140 760尺.其中七月四日抵达长崎的第三艘船所载货物总计白生丝14 000斤、黄生丝13 500斤,红绸10 000匹,白麻布2 000匹,白绸4 300匹,缎2 700匹,生麻布1 500匹,天鹅绒475匹,白纱绫21 300匹,绢丝250斤,素绸40匹[7].

葡萄牙、荷兰等欧洲人也经营中日间丝绸转口贸易.16世纪下半叶,葡澳每年约将1 000―1 600担生丝输往日本,1610年更高达3 000担.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由澳门开往长崎的葡萄牙商船,每船约载白丝五百至六百担.日本人藤本实也《日本蚕丝业史》一书中说,17世纪后,每年日本进口中国丝及丝制品一般为2 000担,高时达3 000担.1637年,葡澳输日商品中,中国货占总值的89%,其中丝货占91%或全部商品的81%.不过,自17世纪初开始,受日本对生丝价格的限制及中日荷商人竞争影响,葡澳输出占日本输入生丝比例有所下降,到1610年的市场占有率降为30%.1630年代,葡澳输日生丝数量也开始减少,但丝织品数量仍有增加.17世纪初,荷兰每年进口约500担中国丝货,其中大部分运往日本.1633―1644年间,荷兰人输日中国商品金额占全部输日商品总额的80%,而输日中国丝货占全部输日商品总额的56%.9值得指出的是,以上数字记录的只是勘合贸易,加上贸易,向日本出口的中国丝货数量至少要翻一番.从日本的角度看,明代后期由中国进口的商品中,生丝及丝织品输入量占所有中国输出品的大半.

在东洋航路上,明代与琉球的海上贸易中,丝绸也是大宗商品.琉球与明的贸易以朝贡贸易形式进行,每次双方使节往还,明朝皇帝均赐予琉球大量丝绸.伴随朝贡的贸易中,当然也有大量丝货.而且,明廷对琉球的贸易政策常有特殊关照,即使在限制海上贸易时期,也有丝货出口琉球.

(二)东南亚地区

明代向东南亚地区出口也以丝绸为大宗.明代朝贡贸易中,皇帝赐予的物品中最多、最普遍的就是丝绸,东南亚各国每有使团来华朝贡,明朝皇帝都回赐大批丝绸及丝绸衣物,后来甚至正式制订了对国王、王妃、大臣、使团正副使、通事、总管人等各有差等的定例,按定例赐以一定数量的丝织物.明朝使臣前往东南亚地区时,也携带大批丝绸赏赐各国.例如,郑和下西洋时每到一处,宣谕完毕,即以丝绸等物赏赐馈赠,并开市贸易.《星槎胜览》[8]、《瀛涯胜览》[9]、《明实录》等文献对此多有记载.

中国与东南亚的民间海上贸易中,同样以丝绸为大宗.明末人凌蒙初在《拍案惊奇》中对到爪哇岛北部吉零国经商的中国商人描写到:“那久惯漂洋的带去多是绫罗缎”[10].即使明政府禁止商民出洋时,乃有商人躲避政府追查,“将带中土丝绵、段布、磁铁贵货到彼番国”,“搬瓷器、丝绵等满载而去,满载而还,追星赶月,习以为常”[11].中国丝绸的大量输入甚至改变了东南亚人的衣着装饰习俗.美国学者奚尔恩在《远东史》中写道,郑和下西洋后马来西亚人“衣服装饰亦受中国之影响.摩罗妇女所服之有袖短衫与宽大之裤、玻璃珠、各式礼帽、雨衣、履底等类皆由中国传入”.爪哇人过去的习俗多是“男子猱头裸身,赤脚,腰围单布手巾”.大量中国服饰及丝绸传入爪哇后,爪哇人的服装变为“国人之绊,男头,女子椎髻,上穿衣,下围手巾”.“其王椎髻,戴金铃,衣锦袍,蹑革履,坐方床”.东南亚一些地区还引入了养蚕和生产丝绸的技术.例如,据德克尔博士记载,明时“印尼人从中国学得养蚕、制绢的方法”[12].“1591年菲律宾总督发现,菲律宾群岛上土著居民因为服用中国衣料,不再种棉织布,所以下令禁止土著居民服用中国的丝绸和其他中国衣着原料”,但效果并不显著,马尼拉的华侨区,中国商人“在几条街上都有贩卖丝绸、瓷器和其他商品的大商店”[13].而且,由于丝绸贸易利润极高,西班牙及其他欧洲人在东南亚经营的海上贸易中,同样以丝绸为大宗商品,其中也有一部分留在了东南亚.

(三)欧美各国

在明代后期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人为主的西洋海上贸易中,也以生丝和丝织品为最大宗.明代由广州、澳门起程,经果阿(Goa)到里斯本(lisboa)及欧洲其他地区的航线,主要由葡萄牙人经营.据当时外国资料记载:“葡人在澳门、广州之贸易输出品以绢为大宗,每年由葡人输出之绢约计五千三百箱,每箱装绢缎百卷,薄织物一百五十卷”[14].另据统计,万历八年至十八年(1580―1590年),每年由澳门运往果阿的丝货为3 000担,价值银24万两,利润达36万两;崇祯九年(1636年)丝货达6 000担,赢利72万两.当时的一个欧洲商人说:“从中国运来的各种丝货,以白色最受欢迎.其白如雪,欧洲没有一种出品能够比得上中国的丝货.

1574年(万历二年)首航的两艘马尼拉大帆船载有绸缎712匹.并且中国丝织品和棉织品在马尼拉大商帆贸易史中,一直处于输往美洲货物的榜首.对于通过西班牙商人之手,每年运销美洲的中国生丝数量有各种不同的估计.有的估计为3 000至5 000担,有的估计为8 000至10 000担.另有人说,“万历十六年(1588)以前,从广州出口到马尼拉的货物总值为22万西元(PeSOS),其中丝货价值19万西元;万历二十一年(1593)的丝货值达到25万西元.从马尼拉向西属美洲贩卖中国丝绸的利润,则最高达到成本的十倍.严中平甚至断言,“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15].按当时西班牙人的说法,“从智利到巴拿马,随处可见质优价廉的中国丝绸”.“他们的丝织品质地优良,所要的价钱只是我们所要价钱的三分之一,他们很容易与我们竞争”.由于大量的中国丝绸进口到西属美洲,“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甚至流浪汉、混血儿、印第安土著都穿华丽的丝制衣服用以炫耀[16].由于中国丝绸在美洲市场上对西班牙纺织品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以至西班牙国王及墨西哥总督多次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

二、瓷 器

瓷器发明于中国,且历史悠久,随瓷器生产的发展,瓷器开始出口国外,并成为仅次于丝绸的第二大出口商品,相关文献常将瓷丝比肩并称,中国被称为“丝国”的同时也被称为“瓷国”,“丝绸之路”也称“瓷器之路”.与丝绸不同,瓷器易碎,比重大,不怕水浸受潮,更适合水路运输,甚至不是专门经营瓷器的商船也可将其作为压舱物.因此“瓷器之路”主要是海路.唐宋元时期,中国瓷器出口已具相当规模,并呈不断增长之势.明代瓷器生产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同时世界进入大航海时期,瓷器出口更是持续增长.

(一)东亚地区

中国瓷器出口日本的历史相当早.日本现存有唐代瓷器,宋、元瓷器更多.进入明代后,特别是明中期以后,日本对中国商品的依赖加深,以至有“大抵日本所需皆产自中国”的说法.而在向日本出口的中国商品中,最为大宗者为生丝,其次便是瓷器.正如徐光启在《海防迂说》中所说:“彼中百货取资于我,最多者无若丝,次则瓷”[17].很多涉及中国赴日商船的文献中都提到有大量瓷器.前引明人王在晋《越镌》中提到的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前后浙江海面几个违禁出海贸易的商船中也载有瓷器[6]. 1635年8月13―31日,郑氏集团从台湾运往日本的中国瓷器达135 005件,其中青花碗38 863件,红绿彩盘540件,青花盘2 050件,饭盅和茶盅94 350件.1637年,又运去75万件粗细瓷器[18].

来中国贸易的日本商人及来学习的僧人回国时购买大量瓷器运回.日本商人还经常向中国订制特定花色品种的瓷器.当时景德镇青花瓷一般分厚薄两种,厚胎一般输往日本,薄胎在国内或其他国家销售.崇祯(1628―1644年)初年,日本商人曾向景德镇订购大批体现日本风味的茶器和其他日用器皿,后被冠之以“祥瑞瓷”之名(因其底款有“祥瑞”或“吴祥瑞”等字样),其中有的还写着“五良大甫”.日本陶瓷界有人认为,“祥瑞”瓷的制作者是日本人五良大浦,其汉名叫吴祥瑞.他在中国待了20年后回到日本,将中国的制瓷技术带回了日本[19].

一些欧洲人,特别是葡萄牙人和荷兰人也参与了明代中国瓷器向日本出口的海上贸易.当时由澳门开往长崎的葡萄牙商船上,最重要货物除中国生产的丝和丝织品外,其次便是瓷器.荷兰在台湾设立基地时,也曾将中国瓷器销往日本.

同样,在中国与琉球的贸易中,包括琉球人利用中国商品的转口贸易中,瓷器也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二)东南亚地区

明代瓷器在东南亚各国同样是仅次于丝绸的第二大出口商品.据马欢《瀛涯胜览》“占城国”条有“中国青瓷盘碗等品等(国人)甚爱之”[9].爪哇条也说“国人最喜中国青花瓷器”.《海国广记》载“货用中国青花瓷器”.沈德符(1578―1642年)在北京见到“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沈氏所见诸夷多有来自东南亚各国者.由于大量的中国瓷器输入海外,明政府于正统十二年(1447年)发出禁令:“不许私将白地青花瓷器皿卖与外夷使臣”.而爪哇使者入明进贡,则专门要求明政府批准他们在广东购买瓷器.中国皇帝的赏赐品中,瓷器的数量也很多[12].

中国瓷器输入爪哇主要渠道应是民间海外贸易.不仅在明廷开海时期有大量民间商人包括中外商人向南洋运输大量瓷器,在禁海时也有很多商人躲避明政府的追查,“搬瓷器、丝绵等满载而去,满载而还,追星赶月,习以为常”.林天佑所著《三宝垅历史》载:“经常有几十捆的陶瓷器从三宝垅运往爪哇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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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献中也有相关记载.在满者伯夷王朝强盛时期,“中国人则从更远的地方运来瓷器、玉石和绸缎到爪哇”[20].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曾有三艘中国商船到马尼拉进行试探易.“华商运来的货物,有等粗瓷,铜铁杂器,另有精细瓷器以及丝织品”[21].荷兰人侯德孟万历年间在印尼万丹(下港)看到的中国商人所售商品中也有瓷器.而福建生产的“粗瓷”大部分是出口东南亚用来换取香料.西方人也从事这种生意.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材料记载,荷兰商船也将中国粗瓷运往加尔各答销售获利.1602―164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贩运到印尼各岛的瓷器在42万件以上[22].

中国瓷器的输入,在某些方面对东南亚的生活方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例如,爪哇人原来是“吃食无匙等用盘满盛其饭,浇酥油汤汁,以手撮入口中而食”.中国瓷器传入爪哇后,部分爪哇人的生活变化,“人民亦采用来自中国的陶器和碗碟”.《东西洋考》记录加里曼丹岛的“文郎马神”人习俗的改变称:“初用蕉叶为食器,后与华人市,渐用瓷器”[23].此外,在东南亚各国,也有很多人将瓷器用作建筑装饰、寺庙供器和陪葬品等.

(三)欧美各国

在中国瓷器大量输入之前,欧洲人使用的器皿以陶器、木器和金属器为主,其中陶器最为广泛.中国瓷器传入之初,整个欧洲为之倾倒,很少有人真正拿瓷器来使用,而是作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而珍藏、展示,或作为国王、王后赠送其他国家国王和有功之臣的礼物、公主的嫁妆[24].随着中国瓷器向欧洲输出的增加,不是贵族的富人也开始购买瓷器.到17世纪,欧洲很多城市都有经销中国瓷器的商店.随着瓷器输入的进一步增加,才逐渐成为欧洲人餐具和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此后,欧洲对于中国瓷器的大量需求,一直延续到18世纪晚期欧洲开始大量生产瓷器为止.

16世纪与中国进行瓷器贸易的欧洲人主要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到达东南亚后,就曾通过东南亚地区的间接贸易输入少量中国瓷器.明正德九年(1514年),科尔沙利等人到中国买了景德镇的五彩瓷器10万件,运回葡萄牙.1522年葡萄牙国王下令所有从东方回来的商船所载货物必须有1/3是瓷器,此后,葡萄牙人开始持续地向欧洲大量运载瓷器.西班牙人占据菲律宾后,也开始以此为据点收购中国瓷器,1573年拉开“马尼拉大帆船贸易”序幕的两艘西班牙大帆船上就载有22 300件瓷器.当时的航行不是固定的,每船装载的瓷器比例也不固定.以葡萄牙从1522―1599年每年两艘船,西班牙从1573年起也有两艘船,每年航行一次,每次每船装1万件瓷器粗略的估计,16世纪两国运往欧洲的瓷器超过200万件[25].

17世纪,荷兰人取代葡萄牙、西班牙人成为海上霸主.1603年,荷兰武装船队在马六甲海峡截获葡萄牙商船“Santa Catarina”号,船上载有近60吨,约10万件中国瓷器,荷兰人将这些瓷器称作“”(荷语“葡萄牙战舰”.后来“瓷”成了一类瓷器的专有名词),运往阿姆斯特丹拍卖.从天启五年(1625年)占据台湾始,荷兰人运往欧洲的瓷器数量急剧增长.据东印度公司档案记载,明崇祯九、十、十二年(1636、1637、1639年),荷兰曾分别购买景德镇瓷数十万件之多.有学者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残存档案粗略统计,17世纪上半叶,有超过300万件中国瓷器到达欧洲,其中主要是荷兰人采购的.从1625―1650年25年间,约550艘船来往于荷兰和东南亚,其中直接与中国贸易的每年有2―3艘.当时一艘大船一般以200个木箱的瓷器压舱,如果装瓷器,共约20万件.如果以每年2.5艘的平均值计算,其装载瓷器的总数应在1 600万件左右.Maura Rinald在《Kraak Porcelain》一书中曾指出,东印度公司商船的登陆记录中并不把瓷器当成货物,因此不记载瓷器应是惯例,也即是说,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对这一时期运载瓷器数量的记载并不完全[26].另一项国外有关档案资料的统计结果是:从荷兰东印度公司建立到康熙三十四年间(1602―1695年),贩运到欧洲的中国瓷器达2 000万件.荷兰学者T.佛尔克编著的《瓷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一书则认为,明末清初80年间,经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手运往国外的瓷器有6 000万件以上[27].

明代出口的瓷器除中国传统的花色品种外,已有很多是按订单生产方式出口.荷兰东印度公司17世纪曾订烧过不少瓷器.目前发现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向景德镇订购瓷器最早的订单,是1608年交给当时在马来半岛东岸的中国商人的,订单上非常详细地指明了所要的品种、器皿、尺寸.当时出口的中国瓷器,有很多欧洲的图案,欧洲人物画像,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故事画,欧洲风景画等.至今,明清时期的中国外销瓷仍是世界陶瓷收藏中最昂贵的品种之一.

三、其他出口商品

(一)铜钱

中国是世界最早使用铸币的国家之一,而自秦至清基本沿用圆形方孔(所谓“外圆内方”,有“孔方兄”之别称)铜钱.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发展,铜钱开始外流,而明代是铜钱出口最多的时期.

铜钱出口最多的国家是日本.明朝时,日本商业已较发达,货币需求量很大,而“倭不自铸,但用中国古钱而已”35日本天皇在呈明国书中亦云:“书籍铜钱,仰之上国”36.明洪武二十七年至永乐、宣德年间,明政府为维护宝钞流通,曾禁用铜钱,并将每年铸额维持在十万贯左右,主要用于给赐“外番”和对外“采办”,其中相当一部分流入了日本.明永乐三年(1405年),给赐日本国王铜钱150万枚;次年又给1 500百万枚,王妃另给500万枚;三年后再给15 000贯(一百枚一串为一吊;一千枚一串为一贯或一缗).37宣德年间对每次日本来使的给赐与此大体相当.根据有关文献计算,永乐、宣德年间,仅通过对日本遣明使团附载物中刀剑一项的给价,流出的铜钱就至少有一百万贯,约合当时明朝十年铸钱总额.明英宗正统年间开钱禁后,国内需要的铜钱增加,加上日本等国不断增加朝贡次数和正贡与附载物数量,给明政府造成很大压力,明政府开始将对附载物的赏付向市价靠拢,并以绢布等替代铜钱作为赏品,通过朝贡贸易外流的数额较永、宣二朝显著减少.而日本国内铜钱价高,从中国输入铜钱可获利数倍,因此在民间贸易中有大量铜钱流入日本.至嘉靖年间,成为铜钱外流主要途径.当时通过双屿港、月港的活动中,就有很多铜钱运往日本.在铜钱中,有很多是东南沿海地区所铸之轻劣私钱.如“向者福建龙溪私自铸钱市之.彼重中国之钱,不计龙溪之伪”[28].隆庆以后,日本对中国丝、棉布、瓷器等商品需要量迅速增长,民间铜钱外流随之减少.至万历中期,日本开始自铸铜钱,逐渐取代了中国铜钱.

铜钱东流的同时也在南流.明以前就有大量中国铜钱流入东南亚,作为当地的货币,明代中国铜钱在这一地区更为流行.马欢《瀛涯胜览》爪哇国条记有“番人殷富者甚多,买卖交易行使中国历代铜钱”[9].万历年间罗日耿著《咸宾录》爪哇条中有“市用中国铜钱”.明人黄省曾说三佛齐“其交易用中国历代钱及布帛”[29].当时在爪哇的西方人也述及这一情况.明初郑和船队载有大量铜钱,用于给各国的赏赐与贸易支付.朝贡的东南亚诸国使者也带回大量铜钱.中国与东南亚的民间贸易中,同样有大量中国铜钱流出.如广东新宁蚝冈之民以其私铸钱,“时与新会民交通,载往交趾、广西,或下海售之”[30].

(二)书籍

在中国古代,书籍是重要输出品.等人甚至依“丝绸之路”、“瓷器之路”、“茶叶之路”之说,提出东亚“书籍之路”的概念[30].事实上,隋唐以来日本、朝鲜使节、学者、僧人、商人来华的目的之一就是求取书籍.明代,书籍仍是中国输入日本的重要物品,而宁波港是向日本输出书籍的主要港口,当时宁波甚至出现了专门面向日本市场的书商和书肆,其书籍数量大,种类多,经史子集无所不包,儒、佛、道兼收并取.日本人输入中国书籍后除慎加保存外还广为翻刻(古书收藏界称“和刻本”),后来一些书籍在中国失传反在日本发现,其中一些“佚书回归”传回中国[31].

从总体上说,东南亚人对引入中国书籍的热情不如东亚,但出口到东南亚各国的书籍数量也相当可观,尤其是越南(安南),丝毫不亚于日本.明天顺(1457―1464年)年,安南国陪臣黎文老在奏折中写道:“诗书所以淑人心,药石所以寿人命.本国自古以来,每资上国书籍、药材”.《东西洋考》“交趾交易条”曰:“土人嗜书,每重赀以购焉”[32].此外对于向明国朝贡的各国,明廷颁赐的物品中内必有《大统历》(含有藩属国奉中国正朔之意).赴东南亚进行民间贸易的商船中也经常载有中国书籍.当地华侨当然是中国书籍重要读者群,在移民及往还中外时,自然经常携带一些书籍.


明代来华的西方人,也曾将一些中国书籍带回其母国.1604年(明朝万历三十二年),牛津大学博德林图书馆(Bodleian Library)便开始收藏中国书籍.1635―1640年间(崇祯年间)坎德伯里大主教、牛津大学校长威廉•,兰德(Wm Land)前后四次向该馆捐赠中文书计1 151册.

(三)药材

中国药文化有数千年历史,药材在明代以前就有出口,在明代也是出口商品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明代日本、朝鲜都很重视中医药,进口大量中国药材.明代时朝鲜世亲王说:“药材等物,须赖中国而备之,贸易不可断绝”.朝鲜多次遣使到中国求取人参、松子、五味子、葫芦、虎骨、鹿角、鹿脯等药.正统三年(1438年)和弘治二年(1489年),中国还应朝鲜请求,把麻黄、甘草等药种子赠给朝鲜,使之引种栽培.日本也是如此,徐光启《海防迂说》中有“彼中百货取资于我,等最急者无如药”[3].东南亚地区也不例外,郑和下西洋时带有大量人参、麝香等中药材.安南与日本、朝鲜相同.侨居东南亚的华人更是需要中药材.明代也有一些中药材输往欧洲.明代出口的中药材种类极多,几乎涉及所有中国出产较为丰富的中药材,其中输出最多,最具影响力的是大黄.大黄又名“川军”等,性寒,味苦,泻火解毒,行瘀通经,主治痢疾痈肿等症,东亚、东南亚乃至欧洲各国均有所需.

(四)棉布

棉花并非中国原产,但到元代,植棉和棉纺织业已遍布全国,棉布超过丝、麻、毛织品成为主要衣料.明代更是“棉布寸土皆有”,“织机十室必有”[33],并形成了若干棉纺织业中心,特别是松江地区,有“衣被天下”之称.吴承明和徐新吾等学者估计,明代晚期仅松江府的棉布生产量就达2 000万匹[34-35].各国使者来明朝贡及明使出使时,明朝皇帝赐品中有不少布和布制品.嘉靖年间,朱纨写道:当时福建等地中国海商及来月港贸易的外商“将胡椒、银子换米、布、丝缎买卖,往来日本、漳州、宁波之间”48.隆庆开海后,民间贸易船只载有棉布的记载更多.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开往日本的中国商船《装载货物清单》中记有棉布.万历年间的姚士麟说:“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等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49在东南亚,“1591年,菲律宾总督发现,菲律宾群岛上土著居民因为服用中国衣料,不再种棉织布,所以下令禁止土著居民服用中国的丝绸和其他中国衣着原料.1592年这个总督报告西班牙国王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的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货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等土著居民还是大量服用中国衣料”.“中国纺织品还经过马尼拉销售到西属美洲殖民地去,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有的文献说,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第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荷兰人侯德孟也曾在印尼万丹(下港)看到中国商人出售棉布50.

(五)蔗糖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制蔗糖的国家之一,唐宋时制糖业已相当发达并已传至外国.明代中国发明“黄泥水淋法”,制出来的糖,颜色接近纯白,是当时世界上品质最好的糖(宋应星《天工开物》中对此法有详细记述).明代后期糖出口量已相当大.1641年,郑芝龙运往日本长崎的诸多货物中有各种糖5 726 500斤,1644年为1 417 550斤,1645年为3 377 900斤51.17世纪上半期,中国向欧洲出口糖主要也由荷兰人贩运.明崇祯十年(1637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也曾在广州前后购买13 028担白糖和500担[36].其他一些有关文献也多有中国糖出口日本、东南亚、南亚及欧洲国家的记载.

(六)其他

在明代,除以上各种商品外,还有五花八门的各类商品随船进入当时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各国.包括各种金属和金属制品,原材料和建筑材料,材质和形制不同的器皿,文具、工具和武器,珠宝、古玩、艺术品,丝、棉、麻、毛织品和服装,各种家具、日用品及各种食品.

其中值得说明的是黄金.16世纪末17世纪初,中国金银比价为1∶5.5―7,日本为1∶12―13,欧洲为1∶10.6―15.5,以日本和欧洲白银套换中国黄金可获利一倍以上.正如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一书中所说:“只要中国的黄金价格比较低,而白银价格又几乎高出一倍,白银就会被吸引到中国去交换黄金,中国就会出口黄金.等欧洲贸易公司发言人的言论证实,中国是他们的黄金来源之一”[37].

还需要说明的是与丝、瓷并列的中国古代三大出口品之一的茶叶.明代中国茶叶生产和国内贸易已有很大规模,但在海上出口商品中,茶叶所占比例不高,数量也不大.明代时,中国之外已形成饮茶之风的日本、朝鲜、安南等国,茶叶种植和加工业已相当发达,进口茶叶不多,南洋其他国家的茶叶消费者主要是侨居的华人及后来的部分西方人,需求量也不很大.茶叶虽然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传到了葡萄牙,但包括葡萄牙在内的欧洲饮茶尚未成风,输出量很少.欧洲人真正大规模输入中国茶叶也即大规模的茶叶海上贸易在清代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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