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相关问题之我见

时间:2024-02-29 点赞:47279 浏览:93007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这是一篇著作权法类大学毕业论文范文,与著作权合理相关问题之我见相关毕业论文题目。是论文发表专业与著作权法及作品及著作权人方面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可作为著作权法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平衡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间利益以促进作品创作和传播的制度.针对国内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一般理解,借鉴美国法院对合理使用含义的解释,以及实践中产生的案例,认为:使用未发表作品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我国合理使用不应限于十二种行为方式,而应以三步测试法作为合理使用判断的唯一标准;合理使用允许对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合理损害;营利性不是法定的考虑因素,不能以使用的营利性认为合理使用不成立.

关 键 词 :合理使用;营利性使用;三步测试法

一、我国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合理使用理论被称为"整部版权法中最为复杂的部分."[1]该制度的产生旨在平衡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间利益,促进作品创作和传播,并随着传播技术的突破而发展.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具体规定了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十二种方式.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又进一步规定"对按照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由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十二)项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可能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方式,虽然第一款规定"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作为以这十二种方式使用作品的限制,但没有对合理使用的概念进行定义.而第一款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是对构成合理使用的行为的法律效力的表达,并不是对究竟什么是合理使用的规定.所以人们对合理使用的涵义一直存在疑问.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吸收了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中关于权利的限制和例外的规定,对合理使用进行了解释,该条的规定也被称为"三步测试法"或"三步检验法".[2]但这一规定的语言极为凝练,人们对它的含义也一直有所争议.

二、学者合理使用的一般解释

(一)合理使用的作品为他人已发表作品

从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这样的解释是有合理性的.由于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除了媒体刊登或播放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五馆复制本馆藏品、对室外公共场所艺术作品的固定行为外,其他行为的对象均明确限定于已发表作品,而对于上述没有明文规定可供使用的是已发表的作品,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室外公共场所陈列的艺术作品,由于都以一定的方式公之于众,所以都可以推定为属于已发表作品,所以除了五馆复制本馆藏品的行为,其他行为的对象都可以认为限定于已发表作品.但由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明确将可供合理使用的作品限定在"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最后一点不确定因素--五馆复制本馆藏品是否限于已发表作品--也予以明确了.

(二)合理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合理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或者说营利性使用不是合理使用这样的观点一直是主流观点,尽管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从未明文规定使用的营利性与合理使用的关系.[3][4]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天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中认为"合理使用的方式和范围应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再行使用",受到了学者的批评.[5][6][7]


此外,学者大多也认为合理使用的方式限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十二种方式,合理使用的结果不应对著作权人的利益产生损害.

三、合理使用之我见

(一)使用未发表作品仍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认为合理使用的对象限定于已发表的作品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这样的规定可能并不能很好地服务于现实.假设一场足以毁灭全人类的疾病正在肆虐,现有某研究人员对此疾病的研究形成了论文,但由于某种原因并未发表.某一特定人出于拯救全人类的考虑,未经该研究人员同意,使用该文的精华部分.虽然这是一种极端情况,但并不能否认现实中不会出现类似的极端情况.法律应尽可能囊括一切可能情况.笔者认为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应将合理使用的对象限定于已发表作品,使用未发表作品仍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只是在同等情况下,使用未发表作品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相对使用已发表作品小.

(二)使用的营利性并不是合理使用判断的唯一标准

对于使用的营利性和合理使用的判断的关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阿卡夫-罗斯案时,对此前的索尼诉环球案中将营利性的使用推定为不合理的做法进行了澄清.联邦最高法院认为,使用的商业性作为合理使用认定的众多考虑因素中的一个,而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无论是对合理使用作出肯定还是否定的判断都必须在版权发的立法目的以及不损害第一宪法修正案规定的权的基础下对四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8]并且早在1986年的费希尔诉迪斯案中,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就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判决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迪斯在他的戏仿戏剧《当索尼闻到胶水味》中使用歌曲《当晴天变成阴天》前6节的音调与部分歌词的行为"等具有商业性质,(但这)也不是关键性的,因为被上诉人使用上诉人的作品,与其说是为了从上诉人的作品中获得经济收益,不如说这一使用更多的具有教育目的".[9]

而从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第一个因素--使用的目的和性质来看,营利性只是"包括"在其中的要考虑的一个方面,绝非单独的一个考虑因素.而在美国国会对107条的解释中明确了"四因素"之间的关系:法官在判断合理使用时必须分别考虑这四个因素,然后以版权法的立法目的为指导,权衡每个因素作出最后的判断.[10]所以笔者"四因素"共同构成一个判断标准,任何一个因素并不一定能够肯定或否定合理使用,这也就是第107条用"因素"(factors)这个词的原因.仅考虑四因素中的某一因素作出的结论是违反立法本意的.所以,营利性不仅不能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甚至不能称为一个"因素". 笔者认为学者援引美国法院的早期判决得出"凡营利性使用就不是合理使用"的结论,是没有关注美国法院最新判例,也没有弄清营利性目的在四因素中所处地位的缘故.我国著作权相关规定没有规定使用的营利目的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漏洞,营利性目的不是合理使用判断的唯一标准,营利性使用也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只要能通过三步测试.

(三)合理使用不应对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不合理的损害

笔者认为,可以说所有形式的合理使用方式均是对著作权人合法利益的损害.例如对于课堂教学的合理使用,某一教师为教学急需复制某书的几个章节,但该书在两周内在该教师所在城市的书店都无法订购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教师没有购买该书而复制了他所需的内容,无疑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但是这样的损害却是合理的.而对于评论他人文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法院法官明确,"与其说我们关注的是一件滑稽戏仿作品会造成损害或减少原作的潜在市场的经济影响--任何负面的评论均会产生那样的影响--倒不如说我们关注的是这一滑稽戏仿作品是否实现了原作的市场需求等因此当滑稽戏仿作品在原作的目标市场中或者在原作有理由获得商业价值的潜在市场中,替代了原作版权时,就构成侵权."[11]合理使用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结果,而是再利用人的再利用不会产生替代原作市场的结果,即一种情况下不存在这么一个市场,或者另一种情况下没有发生市场替代,所以即使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这些"损害"结果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损害,也是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所应当容忍的.

那些持合理使用的结果不应对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观点的学者,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将合理使用与广义的著作权的限制--即包括思想和表达的区分,著作权的期限等限制以及合理使用--相混淆.

(四)使用的方式不应限定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十二种方式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在规定著作权人的权利的时候,规定了其他属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这样的兜底条款以完善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但是在规定合理使用制度这一对著作权的限制时,却采用了穷尽列举的方式.笔者认为将公众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以穷尽列举方式加以规定是不恰当的,这是会产生由于立法滞后,而使得符合合理使用制度精神的使用行为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学者从著作权法立法体系角度,即权利应当对等,提出对公众合理使用的规定也应当与著作权人的权利规定一样采取非穷尽的方式.[12]具体来说,就是在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款中增加类似"本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特殊情形下,不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等"的规定.

从公众使用作品的现实需要看,也迫切要求对公众的合理使用权利采取开放性规定.例如"馒头血案",胡戈用影视的方式评论电影《无极》,大量引用原作的画面来叙述自己独创的新故事,达到对原来画面的转换性使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凸显出原作的荒谬可笑.这样的使用属于戏仿,是一种文体,在国际上广为使用,却很难归类到合理使用十二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很难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这样的结果将与艺术批评理论与方式脱节.将合理使用的方式进行开放性规定可以避免这一尴尬,著作权保护历史走到现在是时候了.

相关论文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

该文为文库方面有关毕业论文提纲范文,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相关免费下载论文,可作为论文下载专业文库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

学位文合理与著作权管理

本文是一篇图书馆论文范文,图书馆方面学年毕业论文,关于学位文合理与著作权管理相关专科毕业论文范文。适合图书馆及知识产权及学位方面的的。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

本文是一篇计算机技术论文范文,计算机技术类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合理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适合计算机技术。

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

本文是一篇声像档案论文范文,关于声像档案相关毕业论文范文,关于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相关学士学位论文范文。适合声像档案及档案管理及声。

未发表作品的合理

本文是一篇作品论文范文,作品类毕业论文范文,关于未发表作品的合理相关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适合作品及知识产权法及图书馆方面的的大学硕。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应合理运用

此文是一篇企业会计论文范文,关于企业会计论文例文,与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应合理运用相关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适合不知如何写企业会计。

红字冲销法之我见

为您写管理费用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提供关于管理费用相关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红字冲销法之我见相关论文范文数据库,包括关于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