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一篇企业论文范文,企业相关论文范文集,与企业合并中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相关函授毕业论文。适合不知如何写企业及财务报表及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会计职业道德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企业类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的作为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蓬勃发展,企业合并的现象一片繁荣.然而随着企业合并的不断增加,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会计处理的争议.本文就企业合并的两种方法―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进行了比较.通过比较两种方法的特点、优缺点、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对合并后企业纳税的影响等四方面得出了一定的结论.结论显示购买法比权益结合法更为合理,更适合处理企业合并,应鼓励企业采用购买法.
关 键 词 :企业合并 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
一、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总述
(一)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概述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购买方作为控制方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在交易中,该法要求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估价,并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评估后的资产与负债反映在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同样,在购买法下合并方的合并成本也按照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入.当合并成本高于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时,确认商誉;反之,则确认负商誉.合并企业合并的收益不包括被合并方的收益,但确认合并日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利润.
权益结合法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方以被合并方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合并企业合并当日及合并日后均确认被合并方的收益.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1.购买法的基本特点
(1)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一种交易,合并方将被合并方购买后分享其收益,承担其风险.
(2)购买企业以被合并企业资产与负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3)购买企业成本为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直接费用的加总.
(4)合并成本高于取得的被并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计入商誉,低于的差额计入负商誉(在吸收合并中计入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中计入未分配利润).
(5)合并企业的法律费、咨询费和佣金等直接费用计入合并成本,其它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发行股票为代价,则冲减资本公积.
(6)购买企业的合并日利润不包括被合并方收益,但确认合并日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收益.
(7)该法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权益结合法的基本特点
(1)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一项会计事项,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以联合的形式分享收益,共担风险.
(2)合并企业以被合并企业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商誉与负商誉.
(3)参与合并的企业其合并日及合并日后的利润均需包括在合并后企业中.
(4)企业合并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直接还是间接费用,均确认为当期费用.如果企业以发行股票方式进行合并,相关费用直接冲减股本溢价.
(5)该法只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优缺点
购买法的优点在于其在企业合并中的会计处理,尤其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更为合理.因为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项交易,因而在合并的过程中,合并方是以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入账,充分体现了资产的公平交易过程.并且,被购买方的利润在并购日不能归于合并后的企业.大大减少了企图利用合并增加当期利润的合并目的,敦促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创造利润,避免投机取巧的交易发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购买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在这种方法下操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例如被并方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计量;购买方与被购买方资产与负债的计量基础不一致,后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必将引发问题.其次,有些方面存在争议,如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争议、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区分困难.最后,购买法合并日后的会计处理由于存在资产的增值,需要进行摊销.在资产增值部分摊销过程中会增加营业成本,减少当年利润.
权益结合法优点在于方法简单,易于操作.且在权益结合法下,被并购企业合并前的利润在合并日予以合并,使合并当年合并企业的利润较为可观,给企业带来了积极地影响,促进了企业间的合并.且其不存在对资产增值部分的摊销,避免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权益结合法主要的缺点在于,它不能很好的反映企业合并的实质,所使用的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均为历史成本,不能反映交易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客观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权益结合法的另一重大缺点是对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影响较大.合并后企业的财务报表上的利润为所有合并企业的利润加总,大大增加了合并企业当年的收益,这不符合公平性的原则,促长了不纯目的的合并之风.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对合并后企业影响
(一)对合并后企业利润的影响
购买法对于合并时被并企业的利润是不予以确认的,这直接导致了合并后企业利润水平的下降.同时,购买法中会确认商誉,并在以后年度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导致费用增加.在连续通货膨胀时期,公允价值确认的资产会增值,增值部分的摊销同样增加了费用的数额.费用的增加间接导致利润的减少.这些直接和间接的因素都使得购买法下的企业利润大大低于权益结合法下企业的利润.
相对而言,权益结合法以被并企业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不存在商誉的确认与资产的增值,费用远低于购买法.且权益结合法允许合并后的企业确认被并企业合并前的利润.
综上所诉,权益结合法可以使企业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利润,改善公司形象,但降低了公司利润的质量.相反购买法则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利润,企业将面对失去潜在投资者的风险,但未来的发展潜力较大.
(二)对合并后企业纳税的影响
购买法在企业纳税方面会起到节税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在以后年度中对资产增值部分进行摊销,摊销形成的费用会减少利润,形成税收挡板,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第二,该法的会计处理会形成商誉,并在随后的年度里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同样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达到了节税的目的.第三,企业在合并后可能利润为负.准则规定若企业利润为负,可以在以后的五个年度里以税前利润进行补亏.所以,若企业在合并当日利润为负,则会减轻企业当年以及随后几年的税收负担.
权益结合法以历史成本将资产与负债入账,不存在后期费用的摊销及商誉的减值,无节税效应.
三、结束语
综上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购买法总体要优于权益结合法,其适用范围更为广泛.购买法在会计处理的原则上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上更加公平与真实,其会计原理更能体现企业合并的实质.该法还鼓励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实现经济利润,减少不纯目的企业合并的发生.购买法在企业节税的效力上也要优于权益结合法.因此,在我国的企业中,应当广泛推广购买法,以不断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体系的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