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4-01-16 点赞:41517 浏览:76818 作者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本文是一篇高等教育论文范文,高等教育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相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适合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高等教育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本文从学历入手,分析了学历概念及其法律地位,并进一步分析了党校的概念、性质及其法律地位,最后,通过对比论证和逻辑分析,认为党校学历应该具有普通学历的同等法律地位.

关 键 词党校学历法律地位农村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31-02

一、学历概述

1.学历的含义.关于学历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的理解.狭义上讲,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学历是指学习的经历,指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也就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本文中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2.学历的类型.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学历分为: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其中高等教育又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成人继续教育有四种主要类型: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网络大学.四种教育类型各有特点,除成人高等教育以外,报考其他三种不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在录取、课程设置、毕业年限、学位授予、上课方式等各方面四种形式区别也较大.

二、党校的性质和地位

(一)党校的概念

什么是党校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可知,党校是指中国培养、训练党的干部的学校.它以全国党政干部为主要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包括理论培训和学历培训两部分.其目的在于结合新的形势,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党性,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任务是通过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学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党校分为基层党校和党校,基层党校还承担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党校是轮训培训党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最高学府,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党校设立的法律依据

1.宪法、法律

我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我国《教育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第26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6条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从上可知,虽然党校教育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但党校的举办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党校的设立有法可依,党校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的政策

中国章程在总纲中明确指出:“中国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应当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等”.

(1983)14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校的培训班、理论班,都要实行考试、考核制度和学历制度,根据入学前的文化水平和入学后的学制、所学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取得同国民教育相当的学历和待遇.”(1990)15号文件规定:“党校办学方式,主要是脱产学习,也可函授、面授相结合.党校和省级党校学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可同时享受相当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还有(1994)5号文件和《中国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也对党校的学历地位做了类似的规定.可见,党校是中国的政策的直接结果,党校教育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循.

(三)党校的性质和地位

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科教兴国’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校教育事业作为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的继续教育事业,是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党校的设立是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工作是党领导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党校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自从设立以来,为加强党的建设奠定组织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干部资源,党校教育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党校学历的地位

党校学历的含义

党校学历是党校学历培训教育的结果,是党校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开办成人学历教育,学员符合规定的入学条件,在党校完成了规定课程,经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获得党校颁发的书的学习经历.

党校学历的特征

1.鲜明的政治性

党校教育鲜明的政治性集中体现在教育的党性原则.党校教育的政治性是整个党校工作的统帅、灵魂.党校教育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以党的建设的主线,教育学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规范来指导各方面的工作.

2.坚实的学术性

党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学术水平,这就要求教育教学工作有坚实的学术内容.学员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专门时间到党校学习,强烈要求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新知识、得到新启迪,打开新思路、探索新方法,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内容要达到精和深的要求,有较高的学术性.

3.突出的实践性

党校学历突出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要体现实践性.领导干部在党校学习培训是为了运用,为了推动工作的开展,因此,党校教学课程设计要切合学员的需要.现在许校在探索分类培训的办法,如把学员按照工作领域的不同,分作经济、政法、文教,基层等不同的系统班次,开展教学活动,效果十分显著.

党校教育与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相同之处

从党校教育的开展情况来看,党校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主要有:党政管理、行政管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等,设置的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文化知识与技能课,教学方式是以自学为主,综合运用函授、面授、电教、刊授等形式,管理上党校设总院、省级党校设分院、地市党校设学区、县级党校设辅导班,在军队,各总部、军兵种、大军区设分院、军级单位设学区、师级单位设辅导站,并形成了自己的教材体系、考试体系.

从党校学历教育的开展来看,虽然党校学历教育不同于普通学历教育,但是二者有很多相通之处.一方面,党校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和教学内容正好是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不具有或比较薄弱的,就算是有相同专业和教学内容,也有自己的侧重点,侧重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学习和研究,另一方面,党校的教学方式和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开展相差无几.因此,党校教育是对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补充和完善,弥补了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不足,党校学历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理所当然应该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四)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

1.党校学历的实然地位

从党校创办的历史可以得知,党校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当高等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不能满足我国对人才数量的要求的时候,特别是不能解决在职党政干部的学历问题的时候产生.长期以来,党校在提高我国党政干部的学历层次,丰富领导干部的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320万学子获得了党校文凭,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片面地以党校教育不是国民教育而不承认其法律地位的话,那么,我国320万党校学子所获得的学历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否定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也不符合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基本精神,这300多万人与参加国民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的其他人一样,学完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课程、经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的学历却不能获得法律承认,原因仅仅是因为报读的学校不一样,而党校的举办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这不仅形式上不平等,实质上也不公平,所以,不承认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不现实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精神.

2.党校学历的应然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而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就是通过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意义的文件的形式实施的,其因是该情况有可能不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范筹之内,但其措施多数都是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的原理推导出来的新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它实际上就是未来法律形成的初期形态或专业形态,当实行到一定的时候它就完全可能变成了法律条文.而这些措施都是由国家授权管理的专业单位实施,其实施的法律地位与成文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因此,这些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法律的等同作用,在实践上并不矛盾而且是必须或应该的.

在中国,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因此,维护党的政策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党的政策在国家治理中从来都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治国执政首先得依靠党有正确的政策.

综上可知,中国&#

本文是一篇高等教育论文范文,高等教育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党校学历的法律地位相关电大毕业论文范文。适合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及学历教育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高等教育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30340;政策,是我国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党的政策,特别是党的总政策和基本政策是制定国家法律的基本依据,在实施法律时不能脱离党的政策的指导,党的政策特别是具体政策,有助于法的执行和适用与形式相适应,促使法律的实施合乎实际,因此,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党的政策办事.从总体上说,法律和党的政策是统一的、一致的.因此,在当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依照党的政策取得的党校学历完全应当具有普通学历的同等地位.

注释: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429页,第25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15条,第16条.

李忠义.党校学历的合法性研究――从党校学历之争看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建设.党校学报.2008(10).

相关论文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本文是一篇法律制度论文范文,法律制度方面有关函授毕业论文,关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相关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范文。适合法律制度及管理人及学。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地位

关于发起人及公司法及公司方面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关于发起人方面法硕论文选题,关于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地位相关论文范例,对。

宪政角度开发区法律地位其行政区化

该文为关于开发区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与宪政角度开发区法律地位其行政区化相关法学专业本科论文范文,可作为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开发区论文。

投保人法律地位定位合理性

该文为投保人方面专科毕业论文范文,与投保人法律地位定位合理性相关保险相关论文,可作为社保专业投保人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

动物的法律地位

该文是法律心理学专业动物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关于动物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与动物的法律地位相关论文范文集,适合动物及法律实践及。

19世纪印度遗孀法律地位的变革

这篇遗孀论文范文属于安全法学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关于遗孀电大毕业论文,与19世纪印度遗孀法律地位的变革相关法学专业论文范文。适合遗孀。

关于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

这篇行政执法论文范文属于公司法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行政执法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与关于提高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相关法学专业毕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