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基础教育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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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律基础教育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中,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和目标直接影响教学内容的设置、教学模式的运用及教学方法的实施.文章探讨了只有科学定位法律基础教育、优化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才能增强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有效实现教学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青年人才.

[关 键 词]法律基础教育有效性定位优化

[作者简介]黄馨(1981- ),女,四川达州人,四川外语学院社会科学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工作.(重庆400031)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2-0130-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面向广大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新生,群体相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相当庞大.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既需要法学专业人才的引领,也需要发挥各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青年人才的作用.法律基础教育在整个高校教育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准确定位教育性质和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增强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基本素养,促进青年人才法律水平的普遍提升.

一、领会课程基本精神,准确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目标

法律基础教育是高校“基础”课的基本内容.对法律基础教育的定位即是对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目标以及教育主体进行准确的界定,科学设置“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方法,有效实现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要对法律基础教育进行科学的定位,首先必须全面领会“基础”课的基本精神和宗旨.关于“基础”课的性质,由全国统一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绪论”部分作了如下表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法律观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即“基础”课隶属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范畴.这一属性决定了这是一门培养人、使人健康成长、成为人的课程.所谓“使人成为人”,就是讲授做人的基本理论、价值和知识,使学生具备现代社会做人的基本知识和素养,成为合格的现代人.高等学校的课程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二是“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所谓“使人成为某一种人”的课程,就是讲授某一类理论、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能够胜任某一类工作,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某一种人.这类课程可称为“专业课程”.“基础”课属于高等学校“使人成为人”的课程,不属于“专业课程”,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

深刻领会“基础”课的基本精神,把握“基础”课的属性和任务可以帮助我们对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性质、教学目标作出以下基本界定:高校法律基础教育不是传授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课教育,而是隶属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范畴.法律基础教育的价值目标不是“培养法律专门人才”,而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发大学生法律方面的潜能,激发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习、运用法律基础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养成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提高法律素质.

二、围绕教学目标,把握教学重点

从“基础”课教材来看,“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丰富,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基本可概括为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精神、基础理论和具体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两部分.在教学中,存在“教学内容多”与“教学时间少”的矛盾,若试图通过法律基础教育将丰富的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体系统统触及无疑是空谈,势必造成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难以把握重点,影响教学效果.因此,要有效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基础教育,教育主体必须重新整合教材内容,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根据教学目标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增强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法律基础教育应重点围绕大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的提升两个方面展开教学.

(一)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1.培养大学生健康的法律心理.法律心理是指社会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的制约下,基于一定的社会条件、法律文化传统以及社会主体法律生活的实践而对法和法律现象的感知、情绪和习性.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具有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其生理发育日臻成熟,心理尚处于断奶期,发展不成熟,法律心理不健全,法律认知模糊,往往违法甚至犯罪以后全然不知、后悔不已.因此,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法律心理教育与引导,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价值诉求,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需要.

对大学新生进行正确的法律心理教育需要抓好两个关键点:一是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法律认知.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行的思想、观念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但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不是学法律专业,只要不违法,就不必学法;有的学生甚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走上了犯罪之路.药家鑫这样的“好孩子”撞人后为了掩盖罪行再杀人,这一悲剧虽只是极端个案,但给我们以警醒:当前部分青年法律意识缺失,教育必须肩负起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重任.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当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功能,通过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提高他们学习法律、学习这门课程的自觉性.二是培养学生正确的诉讼心理.我国公民的权利受到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但生活中个体难免与他人发生纠纷,权利随时可能被侵犯.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依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权.而据调查显示,大学新生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选择法律途径维权的微乎其微.所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培养学生正确的诉讼心理,帮助学生形成诉讼权利意识,使他们懂得国家建立诉讼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公民的权益纠纷,制裁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帮助大学生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信仰属于信念的范畴,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而信念就其内在产生过程来讲,是人们对基本需要与愿望强烈的坚定不移的思想情感意识.可见,信仰是坚定的信念,是一种高级的意识形态;法律信仰乃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形态.法律信仰的培植体现了法律意识教育的终极目的,培养大学生坚定法律信仰是法律基础教育的核心,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另外,法律基础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教育的生命就在于教师传授给大学生新颖的、符合其自身思想的知识,以唤起他们的自我意识.这种所谓的思想是原理性思维与追根究源的“本体论”思维习性,植根于对客观事实的终极性信仰.大学教育的精神决定了法律基础教育的目标应当重在培养大学生对法的终极性信仰.因此,在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为根本目标,改变“压缩饼干”式的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主线,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法律基础教育教学内容体系,使法律基础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真正融为一体.

(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法律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最高级形态,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提高是检验其法律素质的核心依据,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目标归宿应是提升大学生运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

1.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基本表达能力.刚从中学跨入大学的新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和考核的影响,运用法律的能力比较弱.以四川外语学院“基础”课为例,从考核结果来看,学生的法律基本表达能力欠缺,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加强对学生这方面能力的培养.首先,提高大学生法言法语的口头表达能力,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引导学生在记忆法律概念的基础上,理解书本上的法律词语;二是让学生比较法律词语的表述与一般词语的表达方式的区别;三是设计实践环节,让学生操练法律口头表达,其关键在于组织者要对学生的表现做出针对性较强的评析,并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记录在案、予以反馈,以此激励学生持续训练的积极性.其次,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书面表达能力.“基础”课的课程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因此学习完“基础”课后,学生至少应掌握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如起诉书、简单的合同等.这就要求教师在讲解诉讼法时,适当扩大教材的知识范围,重点补充法律文书的写作.通过对基本的法律文书的讲解,使学生对法律相关知识的认知不囿于理论阶段,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提高大学生的案情分析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基础课的基本教学方法,其关键在于列举的案例必须是具有很强代表性的经典案例,让学生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对所举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这既能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又锻炼了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对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期末考试中,应避免对书本知识教条式的考查,必须设置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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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0;案例分析题目,全面考查学生的案情分析能力,以检验学生学习的效果.在案例分析考查中,可将口试和笔试结合起来,对学生的法律口头表达与文字表达能力进行综合考查.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提升必须在实践中实现,经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如果有条件的话,要尽可能带学生走出课堂,到法庭旁听、法律院校观摩或观看相关的录像片,还可以请司法人员走进法律基础教学课堂作报告.

三、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优化教学模式

法律基础教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属性决定其主要功能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中,应牢牢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主线,从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发挥和目标实现的角度,探索、优化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模式.准确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功能是解决“基础”课教材内容“多”与“实”矛盾的有效途径.“基础”课教材是众多专家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时代性较强的好教材,但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教材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教材法律部分为了保持教材体系的完整性,内容层面过多过细、知识点繁多,而“基础”课教学时数非常有限,教师如果力求面面俱到,只能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轻描淡写的阐述,难免有不透彻、不实在之嫌.这就需要牢牢把握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属性,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价值目标,合理取舍教材内容、设置教学重点.如第八章实体法律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广,教师若想花大量时间详细介绍每一种法律、法规,讲授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在较少的教学时数内是无法完成的,而且其背后所蕴涵的基本精神也不能得到有效的挖掘.以宪法权利义务的讲解为例,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该清楚自己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这部分内容应该是宪法部分教学的重点,教师要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线,着重从宪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价值两个角度去灌输引导学生,使其认识到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是一对紧密相连的法律概念,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是为了神圣的权利得到实现,从而帮助学生理解宪法的自由精神、平等精神和法治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理解法律内在的自由价值、平等价值、正义价值、秩序和安全价值、效益价值,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们就会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统一体.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使大学生在掌握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和提高自觉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基础”课程的内在要求.再如,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教材的过渡章节,既有道德又有法律知识,对于这部分的讲解,教师可以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功能,通过灌输梳理相关知识,使学生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的内在依存关系,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基础、评判标准和推动力量,充分展现法律价值观念对大学生思想品德的导向性,从而顺理成章地从道德部分过渡到法律部分的讲解.只有这样的教学模式才能真正达到“基础”课对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进行有机整合的根本目的.

法律基础教育教学首先应科学定位法律基础教育的性质和目标,以及教育的主体.在准确把握法律基础教育的根本性质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须对法律基础的教材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根本着力点,有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功能,找准教学重点,拓展法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只有如此,才能不断优化法律基础教育,有效提升法律基础教育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邱伟光.人生导航的行动指南——一门引领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新课程[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

[3]陈秉公.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J].江汉论坛,2007(6).

[4]孙志娟.整合与导向:发挥法律基础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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