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简化字总表》的个别字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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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作者为《简化字总表》个别字作调整给书记处的两封信.选自《胡乔木谈语言文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353~358页),本文的注释系原书所加.

一、致胡启立、邓力群、温家宝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日)

启立、力群①、家宝②同志:

拟同意语委意见,即分两步走,先正式宣布废除“二简”,着手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俟后(当然不能拖太久)再重新正式公布《简化字总表》.当否请启立同志批示.

我的意见:覆字早在前就恢复了,现无需再提.但雠(仇雠不能作仇仇)、馀(余馀极易混淆)、(改罗毫无意义,其他助词均仍用口旁,去口旁使罗一音变成三音,且“老罗”一类词语歧义难以辨析)三字应恢复,尧很多人误写作尧,应改作.其他都可不动.但他们恐引起连锁反应,不能决断,也不便勉强,只好待再一次征求意见.

胡乔木

九月十日

二、致温家宝、胡启立、邓力群并书记处③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家宝同志报

启立、力群同志并书记处:

我在得知启立同志决定国家语委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以后,十分赞赏这个决定,因为这是将三十年来所公布的简化字认真作一次总结,消除过去汉字改革过程中自相矛盾的混乱现象,并对经三十年社会实践所证明为确属简得太不合理,已至非改不可的极个别字加以改正的一个好机会,这也是表明新成立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郑重严肃地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决不将错就错的一个好机会.此意亦获启立同志同意.当然,汉字简化总的说来是我国文化事业的一项重大进步,其性质可与十月革命后列宁所领导的俄文简化,德文字母的拉丁化,美国对英语的简化,日本对汉字使用字数的大幅度减少,法国对法语语法的简化等相比拟.由于应用已久,它本身已形成一种新的社会习惯势力,考虑到教学、出版等方面的复杂因素,过去的工作虽然有很多粗糙的地方(主要是想将汉字字数和每字笔画数尽量减少,而未作通盘研究),现在只能限于极个别非改不可的字,不允许多改.为此,我曾向国家语委同志再三恳谈,但未获任何肯定结果,最后他们表示准备分两步走,即先废除“二简”,经研究后再公布《简化字总表》.我不想勉强他们,故在已向启立、力群、家宝同志报告,拟予同意.为慎重计,并将我九月十日的信送他们看过.不意国家语委又在九月十三日向书记处报告,表示坚持只调整叠、像、、覆四字,其他概不考虑.这样,我就不得不向书记处详细说明问题的原委,请考虑决断.间涉烦琐,敬希鉴谅.

(一)语委所提调整叠、像、、覆四字,实际上只恢复了一个字,其他三字早已恢复.一九七九年版《新华字典》早就将迭叠、复覆、象像等字分列,叠字根本未提可简作迭,覆字除历史上早可与字通用的义项外亦根本未提可简作复.只在像字解释末尾另行注明:“像已简化为象,但在象与像意义可能混淆时,仍用像.”这就还保留了一九年文改会所编《简化字总表》(第二版)的注释.国家公布自己的正式字表,而用这种注释让用字者自行决定该用哪个字,这既不严肃,实际上又行不通,人们在写字排字时何能随时查字表的注释,又如何自定适从呢?现在把像、象彻底分开,总算是一种进步,但并非现在才正式承认像字,因为通用的字典早就承认像字的独立了.至于字的恢复,也是被迫的,因为社会上早已恢复了,如新华社所出的刊物《望》.因此,调整叠、像、、覆四字,根本说不上是对简化字中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的解决.国家语委这样做,也有他们的苦衷,因为他们的原则是根本上对简化字不作任何改动,主要是怕引起对简化字的争议.这一点后面再说明.

(二)雠字必须完全恢复,馀字必须正式恢复.按在《总表》中简作雠,无注释.据刘导生同志告:一九五七年文改会曾决定雠在表示仇敌义时废除,只在校雠词中仍保留.但雠原义为应对之对,以后一般只用于敌对、校对二义,与仇本非一字异体,原《异体字整理表》合为一字和一九五七年文改会的决定都是完全错误的.《左传》、《国语》常用“仇雠”,历代沿用不绝,鲁迅《华盖集杂感》一文中即有“这都是现世的仇雠”一语(全集卷三49页),而因文改会决定作敌对解之雠字改为仇字,遂出现了“这都是现世的仇仇”这种荒谬现象.但至今字典词典(包括《现代汉语词典》)都依文改会的决定处理.我在看到《鲁迅全集》此文时,实觉自己对中国文化和鲁迅犯了罪,曾在文改会、语委会会议中再三提出,并当面把鲁迅此文给刘导生、陈章太二同志看.他们虽也认为改得实在不对,但对将雠字完全恢复迄未表态.这并未增加什么字,因雠字仍保留至今,现只需明确说明雠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代以仇而已.试问这有什么丝毫困难?至于恢复馀字,也是势所必至,因为余年、余地、余子等歧义词举不胜举,而《简化字总表》只在余下加注云:“在余和馀意义可能混淆时,余仍用馀”.这个注解是一九年公布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试问从那时至今它可曾起过任何作用?有哪一篇文章曾用过“馀”字?字典上没有馀字,谁敢犯规?为什么叠、像、、覆都可恢复,而馀字就不能依同例恢复呢?说《总表》的注解已解决这个问题,实所难解.


(三)关于、以及连锁反应问题.是恢复繁体,例与像、、覆同.为什么一定要恢复?与吧吗呢啦咯等助词一般都用口旁,毫无不便.独去口旁,固然,破坏了汉字规律,重要的是使用不便.罗是常用字,原只一音,现在兼代变了三音,而且产生了许多难以分辨的混淆.“老罗”不知是指姓罗的人还是“老了”;“这就是罗”不知罗是筛具、织物还是“了”;“快取罗!”“早罗罗!”中的罗字有细筛、筛过和助词三解,看了使人莫名其妙.文改会自成立以来即有一种倾向,力求去掉偏旁以减少汉字字数,结果求简得繁,这只是一个特别突出,不能不解决的例子.尧实际上不是什么新造的简化字,而是至少有一千年历史的老简化字,至今仍广泛使用.为什么要恢复?因为尧字自使用以来,一般人多误写作尧,这是很自然的,因汉字中只有戈而无戈,故不但大中小学生和干部,连语文教师、作家和出版物都难以避免,以上都是亲见,决非臆说.改用字,也是文改会的一次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的.汉字可以简化,但简化不是简陋,不能不便实用.已经大量出现的混乱,国家语委在重新确定简化字新总表时似不便熟视无睹.

以上说了半天只恢复了一个半繁体字(馀、,因馀在原《总表》中已提出,故只算半个)和一个老简化字(),别的问题都容忍了.如此是否就会对整个简化字引起连锁反应?我认为,只要国务院在公布新的《简化字总表》时语气坚决,宣布文字必须稳定,这次发表的简化字新总表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允许作任何变动,则人心自然稳定.否则,像望一类字的造反现象仍是不可避免的.至于耗时耗资,只是暂时现象,且公布后还可逐步推广,完全不必因小失大.

客观地说,过了十多年后,由于汉字信息化要求超高速准确识别,现在简化字以至繁体字中某些过于近似难以分辨的字仍然是必须改变的;有些很不合理的简化字如不改变亦很难希望港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接受.但现可暂不考虑.

以上意见是否适当,请指示.

为了使新的《简化字总表》及其说明得以做到充分准确严谨,考虑到和国务院现在不可能有人逐字推敲,而国家语委又倾向于得过且过,我自愿以对党、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担任审校的重任,借以对过去工作中的错误将功补过,并且努力做到遇事查考,遇事协商,遇事请示.如蒙同意,我不能以一个语委委员的身份来进行工作,请求和国务院授权.

胡乔木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

注释

①邓力群(1915~ ):湖南桂东人.时任书记处书记.

②温家宝(1942~ ):天津人.时任主任.

③此信发出后不久的1986年9月26日,作者在有关公布《简化字总表》的一份文件中批示:“同意只恢复雠、馀、三字,尧不动.”1986年10月,国家语委根据国务院批示,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时,对《总表》个别字的调整正是根据这个文件的批示精神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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