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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二十一世纪是名副其实的信息社会,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但信息时代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让人们开始担心起来,比如说骚扰、人肉搜索及各种诈骗信息的出现.人们电脑中的私人图片与信息也突然会被不怀好意者公开,这使人们的隐私权严重受到侵犯.尤其是对于企业高管人士来说,一些内部资料的丢失以及商业信息的泄露将为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信息时代有利有弊,但是人们无法避免在信息时代中生活,社会各界许多人士希望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基于此,本文将从隐私权到个人信息权的发展着手,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进行了一系列立法设想的探讨.
关 键 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隐私权 法律保护 立法
作者简介:高扬,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58-02
一、隐私权到个人信息权
(一)隐私权
早在19世纪后期就有美国学者对隐私权进行研究,但时隔两个世纪仍然无法被公众和领域内学者所接受,隐私权概念也没有得到广泛认可以及给隐私权下明确定义,是法学界一直以来所面临的难题.各国相关法律领域学者始终在隐私权探索的道路上不断寻找最适宜的隐私权定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隐私权解释也在不同时代拥有了不同定义,隐私关系到人们的私人生活,与全人类、社会的整体都有密切联系.我国对于隐私权的研究比美国晚了一个世纪左右,研究者分为民法学者与宪法学者两部分.至今,隐私权也无法拥有明确的正式的定义,只有学术界在提及个人信息时会包含隐私等内容.随后,网络时代到来宣告着我国个人隐私权的弱化与消失.
(二)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
随着信息时代隐私权的消失,隐私权已无法满足信息时代人们对于个人权利保护的要求,部分国家和地区开始在立法时采用新概念代替隐私权,如个人资料、个人信息及个人数据.采用的新概念较隐私权而言拥有更多实际内涵和延伸意义,更适应信息时代人们对个人权利提出保护的新要求,也更能切实保护人们的基本隐私权利.传统隐私权的提出是在1890年,隐私权最初单纯为了保护个人及家庭生活不被其他人非法干涉,并没有含有义务的含义,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隐私而设.传统的隐私权是以保护自己信息不被他人所知,但是信息时代并不会因此妨碍信息网络的进步,处在网络环境下,对个人信息的合理支配和保护才是新时代隐私权保护的核心.因此,可以说信息权与个人信息权二者并不相互冲突,并且当前还是有一些国家采用隐私权,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
二、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
现在,人们隐私保护的安全问题,使得人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忧心忡忡,相对来说保护个人信息也具有较高难度,这不仅仅是因为人们不尊重他人的隐私,更因为人们缺少隐私权意识,对自己的隐私保护也缺少应有的保护.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人们从了解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做起,从自身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一)社会学新监控理论
个人信息引起了各领域人士们的重视,同时,因为计算机本身所具有的超强信息收集技术,更受到了不同领域人士的青睐.但是,个人信息的出现比电子计算机出现的还要早,早先网络时代初期,如政府办公就借助于计算机进行个人信息搜索与处理,比如对家庭成员的核对以及政府纳税事项等情况.上世纪中期电子技术迅猛发展,以电子产品为首的监控功能改变了传统监控设备理论,因此“新监控理论”应运而生,改变了传统的监控理念与手段.
(二)宪法学人权理论
人权,泛指人们自身所具备的权利,其内容有公民人身自由、个人尊严等,人权是所有公民均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从宪法角度对个人信息权利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个人信息权利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内容,能够促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化.当今社会,公共部门拥有公民大量个人信息,如门等,如果这些部门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必将损害到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公共部门对个人信息的肆意侵犯则是无视人权保护的表现.
(三)民法学人格权理论
民事理论通常把个人信息权解释为人格权,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就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惩罚包括赔偿、道歉等.对个人信息实施保护即对公民的人格、尊严进行保护,对个人信息进行民事立法本质上来说也是对人格权的诠释.无论是宪法理论看个人信息保护,还是民法理论看个人信息保护,二者都是为了维护公民的人格和自由.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性解读
随着后来社会的不同分工,人们将自身划分为不同领域,因此,针对不同领域的人们,其个人信息的保护层面也有差异.
(一)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对于个人而言,完全可以自由使用个人信息,这些属于公民人身权利,但是基本条件就是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如国家公务人员就不能对外泄露关于政府官员的信息,国家安全保护人员也不能泄露与国家安全有联系的私人信息.个人信息主体的利用必须要经过个人同意,才可以进行信息获取.我国应学习借鉴国外,建立未经主体同意情况时,个人信息使用的相关制度.
(二)不同群体的保护
社会不同行业的人,个人信息所受到的保护程度和保护范围也不一样;年龄段不一样的人,其具有敏感特性的个人信息也有所不同,对成年人而言,尽管有些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影响他们的生活,但未成年个人信息泄露明显比较严重;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因为简历投放原因,其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也很严重.针对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学校应建设相应制度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受侵犯;医疗行业,院方应对患者信息进行保密,以避免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政府公共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更为重要,因此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防范.
(三)不同类型信息的差异保护
个人信息并不是单一形式,根据不同层次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根据个人所在群体,一般将个人信息分为一般群体个人信息及特殊群体个人信息,比如同一个领域的人们.针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法律对此设置了不同的保护,有限制性较强信息,也有重点保护的信息.此外,还可以将个人信息分为国家机关人员个人信息和国家其它部门个人信息.国际上根据个人信息敏感程度将其划分为琐细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 四、个人信息的现实问题研究
(一)骚扰信息侵害
正如真实改编的《601个》一样,相信很多人的都被莫名进行骚扰过,很多人对于自己的信息安全越来越担心,属于私人信息的被陌生人获取理论上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针对隐私权的相关保护制度,《民法通则》中没提到隐私权,但是用司法解释以名誉权代替了司法权对公民隐私实施了部分保护.法律上的立法缺失,为公民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
(二)“实名制”问题
实名制是指在购买特定物品或者要办理手续时,需要先出示有效明,并且需要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的一项制度,最常见的就是购买,以及需要手机实名制验证等.个人信息的上传很可能在交易当中就会不慎泄露会被他人恶意窃取.目前,在我国还未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实名制度的推行将会带来许多始料不及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三)侦探人员的存在
侦探在我国并不常见,据考察,我国的出现在十年前,也就是改革开放初期.侦探事业,是公民通过自己的劳动,通过搜集信息来谋生,门并不承认侦探存在的合法性,即便如此也不能否定侦探的存在.侦探主要是搜集他人的秘密信息为主,因此,需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今早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予以改善现阶段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缺失现状.
(四)监控安装问题
监控在打击各项商业犯罪上起到重要的作用,如若监控不当,就会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因此,越来越多的监控让公民失去了更多自由活动的空间.监控技术本身并不影响个人信息保护,只要人们按照法定程序安装,使得个人信息保护能够立法,就能为监控技术的正确使用保驾护航.
五、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设想
信息时代最典型的特征就是运用技术手段来获取所需要的信息.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是顺应时代的发展,但是信息时代如同双刃剑,越是运用频繁就越容易带来不同程度的隐患.社会就像是露天的房间,现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装有监控摄像,让人们的个人空间不断受到干扰,人们在利用信息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学会了运用信息进行不法行为.散布网络谣言、信息敲诈犯罪在社会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大.为减少网络信息犯罪,不少国家现已制定相关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予以公民个人信息的合法保护权利.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本文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完善进行了如下设想.
首先,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并不能依靠一方面的法律完成整个系统任务.现阶段,我国没有最直接的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但是这种情况为今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更多空间.针对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缺失现象,我国应该以我国社会实情为出发点,系统的构建出适应于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然后,基于以上情况修改已有法律条规,并制定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国已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以便于形成系统、立体、多领域的协助保护体系.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出台,也将是我国法律领域今后必须完成的任务.
其次,围绕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辅助规章条例,致力于建设完整体系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公共部门除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法律条规之外,还需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非公共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根据不同部门的规定,将制定适应于部门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就个人而言,则需要根据个人信息主体,通过《电信事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完成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
最后,有学者建议,个人信息权也应该作为最基本权利纳入我国宪法条例中来.在《民事侵权责任法》中针对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应明确予以规定,以保证个人信息保护能够从民事立法角度出发实现立法效果,完成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
六、总结
综上所述,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存在一定缺口,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我国社会上的呼声却很高.通过本文以民事法律角度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的一系列探讨,可以看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在我国仍然是一个较新的挑战,国家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也很多.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关于其他方面的看法尚未提及.总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准备工作日趋完善,相信不久的将来个人信息保护法会得到国家支持并且顺利出台,从而切实保障我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