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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伴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出行使用机动车的数量不断激增.然而,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文章着重从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来看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现状.
[关 键 词 ]机动车;尾气污染;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现状
一、我国对机动车的定义及机动车尾气的组成与危害
(一)我国对机动车的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本文机动车取燃油机动车这一概念.
(二)机动车尾气的组成与危害
汽油、柴油为化石燃料,主要成分为烃类化合物,都含有添加剂和杂质.尽管机动车发动机技术在不断提升、燃油质量在逐步提高,但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不可避免地产生含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硫化物、铅、铅化物及细微颗粒物等上百种不同化合物的废气,这些废气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气对环境及人体的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氧化碳(CO2)是碳或含碳化合物完全燃烧,或生物呼吸时产生的一种无色气体,是主要温室气体之一.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是大气中分布最广和数量最多的污染物,城市大气中的一氧化碳大部分来自于机动车尾气.
碳氢化合物(CHx)是仅由碳元素和氢元素组成的有机化合物,又称为烃.在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下,活性较高的烯烃和少数芳香烃类化合物会与氮氧化物产生淡蓝色烟雾,这便是光化学烟雾.
硫氧化物(SOx)是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以及两者混合物的总称.机动车排放的硫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硫.
铅及铅化物均为有毒物质.细微颗粒物(PM)主要是燃料燃烧不完全而产成的碳烟和油微粒等.
二、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86,580,658辆,至2010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1.92亿辆,短短三个月机动车保有量增长550万辆,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加之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较低、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在许多城市,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目前,在全国500多个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仅1%左右,大部分处于二级、标准,有的城市甚至达不到标准,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由于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排放标准,我国污染物排放量增速有所减缓,但是排放量仍然十分巨大.2009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排放量为4018.8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为482.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83.3万吨,颗粒物排放量(仅柴油汽车)为59.0万吨.其中,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超过70%,氮氧化物、颗粒物超过90%.
三、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现状
(一)原则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9条第1款规定“一切排烟装置、工业窑炉、机动车辆、船舶等,都要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有害气体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定结束了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无法律规制的状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19条的继承.这一原则性的规定为我国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3款、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国务院于2001年2月批准发布了《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该办法具体规定了地方标准的审查范围、原则、依据、条件和程序,为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地方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创造了条件.
国务院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发展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作为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之一.另外,国务院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车用含铅汽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了全国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语
近年来,国家与地方都加大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立法力度,初步建立起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内的污染控制法律体系,但是与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严重性相比,仍然十分不足.主要有如下问题:1.法律位阶较低.2.原则性规定较多.3.排放标准、燃油标准
相对落后.机动车作为现代社会最普遍的交通工具,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快捷,然而,人们也不得不正视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所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罗红梅,罗静梅. 浅谈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制建设[J].环境技术, 2003,(05) .
[2]戴海.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立法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9.
[作者简介]张弛(1987―),山东烟台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2010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资源与环境保护方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