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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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变成大众化教育,国内高校法学专业遍地开花,每年有近二十万毕业生,但只有很小比例的学生能进入司法机关或者企业法律事务部,绝大多数学生从事了与法律毫无关系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形势严峻,就业难”几乎成为法学专业的代名词,法学教育离“职业化”越来越远.本文指出建构法学专业职业化实践教学之模式,探讨实现法律职业化的路径日趋迫切.

关 键 词 法律 职业化 实践教学

基金项目:本文是中国民航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法学专业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编号:xj2010032)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杨惠,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233-02

一、法律职业者与法律职业化

法律职业者是指直接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各种工作的人员.在我国,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一般分为四种,即法律辅助事务型、法律执行型、基层法律实务型和法律技术型.可见,现今的法律职业已不限于传统的司法职业和法律服务业,法律职业主体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授外,还应包括立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法律工作的公务员人、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等.法律职业是一种专门的行业,是专业化的工作.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法律职业化,就是法律职业从社会总体分工的混合状态中被分化出来,走向专业化、细密化、社会化、具体化和分工协作化的过程.法律职业化要求以从事法律工作、法律事务为主要生活指向的人群在职业上应当具备的共同素质和特点.无论是哪类法律职业主体,从事法律职业都必须符合法律职业化的基本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实务技能.

二、法学教育日渐远离“职业化”的原因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变成大众化教育,国内高校法学专业“遍地开花”,每年有近二十万毕业生,但只有很小比例的学生能进入司法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部门工作.绝大多数学生从事了与法律毫无关系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形势严峻,就业难”几乎成为法学专业的代名词.法学教育离“职业化”越来越远.

法学教育近年来日渐远离“职业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学生自身原因,还有法学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原因.

(一)法学教育畸形膨胀,学生人数几何增长

30年前,我国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仅有为数不多的几所政法院校招收法学专业学生,毕业生95%以上进入司法机关工作.30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突飞猛进.2009年,我国有680余所高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校生40余万,法学教育畸形膨胀,学生人数呈几何增长.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行,大量机构的精简,公检法等专门法律职业需求趋于饱和,法律职业岗位大大减少.供大于求成为法学教育远离职业化的原因之一.

(二)法律职业门槛居高,莘莘学子望而兴叹

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只有通过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才有望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这一专门的法律职业.而司法考试通过率多年来一直在10%以下徘徊,近几年才升至20%左右.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已成为法律职业化道路上的一个瓶颈.法学专业毕业生要进入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从事专门的法律职业,还必须通过国家公.公和司法考试同属高难度考试,法学毕业生中能够同时通过司法考试和公的幸运儿屈指可数.司法考试、公挡住了多数学生进入司法机关、律师业、公证业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去路.对这些专门的法律职业广大莘莘学子只能望而兴叹.

(三)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

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看,进入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的职业技能.然而,目前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与法律实践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学生法律实务技能极为欠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缺乏真正的实践、实习环节,理论与实际脱节.

法学教育重书本、重理论而轻实践、轻实习,重知识的传递而轻操作能力的培养的现象比较严重.教学实践流于形式,学生实习,模拟法庭、专业实习“走过场”的比较多,学生无法获取通过法律职业实务技能训练才能得到的、关于法学学科全面系统、一以贯之的法律体系的理论知识及其精神.这种缺乏法律职业实务技能的知识结构根本经不起就业竞争和用人单位的检验.

2.恪守传统的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千篇一律,缺乏职业特色.

我们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上大多恪守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系统清晰地说明一般的法律原理和原则.学生却无法真正理解法学的制度根基、捕捉不到蕴含在法律、法规背后法治精髓的结果.学生不会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应变能力不强,缺乏操作技能,知识与能力相脱节.

我们的课程设计与课堂教学千篇一律,涉及法律思维与法律语言、法律职业伦理与职业规则、职业道德等等内容不多,缺乏职业特色.学生的知识面较狭窄,尤其是自然科学技术知识欠缺;普遍存在重理论课、轻实践课的现象.学生只知埋头书本和课程,对社会缺乏应有的了解;许多学生可以将法律条文倒背如流,但是面对社会生活中众多的具体的法律业务却一筹莫展,甚至对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也往往无从下手.学生毕业后大多无法取得专门法律职业”入场券”,因此无缘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

三、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之建构

由于法律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也是一项职业,这就要求高校的培养目标应当具有明确的职业针对性.构建合理、科学的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成为法律职业化的关键一环.以我校为例,建构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更新法学教育观念,改革法学教学方法,强化法律职业实务技能

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突出我校的民航特色,建立一套将实训、实验、社会实践、实习相结合的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教学内容融入课堂.通过开展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案例分析、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咨询与服务等实训,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尽早进入法律职业状态.

目前,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已然为检验一个法学院校教学成功与否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司法考试作为职业技能考试,以现行法律规定、实务中的问题为重点,如果不能作到透彻的理解并熟练的运用理论知识是不可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因此,法学教育教学应还注意以司法考试为“链接点”,直面司法考试带来的挑战,强化法律职业实务技能的培养,适应时代和实践的要求,实现法学教育的与时俱进.


(二)修订教学计划,突出民航特色,完善培养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针对民航法律人才极为匮乏的状况,贯穿民航大学“立足民航,面向世界,服务社会”的方针,修改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增进法律实践活动与法学教育之间的联系,使法学教育能更直接面对司法实践活动和民航法律实务.

培养方案应着重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的原则.充分利用我校民航学科齐全的优势,加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与渗透,建构具有民航特色的法学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在教育部统定的16门核心课程之外,增加民航特色课程和实践性法律课程及学时,如民航概论、航空法,民航法律实务,航空保险法,航空保安法以及司理、民航案例演析等,使课程设置体现出更多的行业特色和实务特点,为民航培养既熟知民航业务又通晓法律实务的法律职业人才.

(三)改革形式主义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制度,加强对校外实习的监控,克服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随意性、盲目性

据析,一些法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乃至专业实习是通过私人关系在律师事务所或公检法机关开具的一纸“证明”完成的,学生根本没有参加实践或实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流于形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盲目性.要改革形式主义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制度,克服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随意性、盲目性,一是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制度,使学生在较长的实习期间获得和巩固实践经验,真正实现强化法律职业实务技能的法学教育改革目标.二是加强对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监控,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实习管理机制,加大对教学实习的管理与监控力度,通过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实习计划、指导教师的选聘与配备、学生实习报告的抽查、实习成绩分析、回访实习单位等对专业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保证实习效果,强化学生职业意识.

(四)加大教学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完善现代化多功能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以保证强化法律职业实务技能之必需

模拟法庭既能全面锻炼学生的各项能力,使学生在识别事实、运用知识与发挥能力等方面接受系统训练与检验,又能让学生将分散的、单科的法律知识联系起来综合运用,熟悉从法律程序启动到具体运作、终结的全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在虚拟的仿真法律事务中逐步培养法律职业实务技能.

开办法律诊所,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进行“诊所式”教学和法律实务的实战场所,让学生走出去,通过办理真实的案件,全过程的参与法律实践也是提高法律职业应有的技术能力和素质有效措施.

因此,具有一个专门的、具备现代化多功能的模拟法庭和合格的法律诊所是强化法律职业实务技能之必需.

(五)强化师资队伍的实务教学培训,塑造高素质的具有法律职业实务技能的师资队伍

现在高校法学教师队伍理论型的居多,教师队伍过于封闭,与系统外部的交流过少,一些法学教师自身并不具备实务知识和实务经验,不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尤其是实践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本无法实现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改革目标.因此,应强调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实务对于法律实务教学的重要性,应当鼓励法学教师适当从事律师、甚至到民航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部门挂职锻炼,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使法学教师深入实践活动,通过从事法律工作获得教学所需的实践经验,捕捉与法学教育有关的各种实践信息和数据资料用于法律职业实务教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的法学教学水平,也才能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懂实务,既掌握法律知识又熟悉民航业务的学生.

综上所述,面对法学教育规模的空前扩张,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建构法律职业化实践教学模式迫在眉睫.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作为新兴的法学院,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的法学教育还存在着与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要求的差距较大等问题.但是,作为行业院校,我们的法学教育又有普通法学院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我们坚信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抓住机遇,找出差距,对症下药,就一定能够开辟一条通往法律职业之路,为国家、为民航输送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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