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民法论文范文,民法有关电大毕业论文,关于《东方杂志》与晚清民法知识的舆表达(1904—1911)相关函授毕业论文范文。适合民法及报刊发表及知识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民法相关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内容摘 要】现代意义上的民法知识是随着西学的东渐逐渐为中国人所认识、了解和运用的.《东方杂志》等报刊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知识传播的作用.它以舆论的方式向普通的知识阶层传达了关于民法之性质及其重要性、民法的制定次序及其与民事习惯调查之关系等民法知识,其表达简单、明确,既符合西方民法理论又切合中国国情实际.
【关 键 词】《东方杂志》晚清民法知识
严格来说,晚清法律变革之前,中国并无现代意义上的民法,民法概念以及相关的民法知识是随着西学的东渐逐渐为中国人所认识、了解和运用的.在这一过程当中,社会精英们对民法知识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编译和接受法科教育来实现的,而普通的知识阶层则是通过报刊杂志来了解民法知识的.1904年创刊的《东方杂志》是一个选刊性质的期刊,除了发表自己的“本刊撰稿”外,多摘录其他报刊发表的重要文章以及最新上谕和奏折等汇集成册,内容丰富,阅报人士“得此亦足知中外近事”.因此,我们透过对《东方杂志》所涉民法文章的分析,可以了解当时的报刊是如何理解和传播民法知识的.
一、民法“于吾人之利害关系为最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闰四月发行的《东方杂志》以“社说”的形式